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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会议纪要02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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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 镇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四期2012 年 8 月 16日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时 间:2012 年 8 月 16 日地 点:镇二楼小会议室参加人员:主持人:X会议内容:专题研究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有关问题。会议议定如下事项:一、充分认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近年来,我镇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十分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到了必须清理整治的地步。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践踏了法律法规的尊严;造成新的社会不公;给社会留下了很多遗留问题;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埋下了许多安全质量隐患,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镇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

2、采取强有力的举措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二、建立镇级镇辖各部门协同清理打击责任机制(一)各村(社区)居委会是本辖区内土地管理和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要积极采取措施管理和保护好土地资源,坚决制止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如发现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应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二)对未取得合法用地的建设项目,村建环卫服务中心不得受理规划建设许可申请;供水、供电、气、视、讯等部门不得受理其用水、用电、用气和通讯等申请;国土资源管理所不得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三)镇“两 违” 整治清理 办、村建环卫服 务中心和国土资源所发现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或群众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应立即书面告知水、电、气、视、讯

3、等单位,水、电、气、视、讯等单位应积极配合,立即派专人停止供水、供电和视讯设备的安装,直至违法行为查处到位并消除了违法状态为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停止供电、水、气、视、讯通知书,见附件 1。(四)新开工申请安装水、电、气、视、讯的所有建设项目,相关单位要凭建设用地批文(或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受理申请,否则,一律不得受理。-(五)已竣工主体,申请安装水、电、气、视、讯的所有建设项目,相关单位要凭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屋质量鉴定报告,方可受理安装申请,否则,一律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的自行负责。 村(居民)申请安装水、电、气、视、讯的建设项目,

4、见附件 2。(六)水、电、气、视、讯等单位对用户私自改变使用性质及私拉乱接的要坚决予以停供、拆除并依法处罚。三、严厉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及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一)镇“两 违” 建设清理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 员单位之间要相互配合、凝心聚力,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力量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形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二)镇“两 违” 清理办 公室要定期通报工作 进展情况;村建环卫中心和国土资源所要积极组织力量,每周进行巡查、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XX 信用社、 农行等金融部 门对“两违”建设不予发放贷款。(三)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是本辖区内“两违” 建设清理监督第一责任人,对本辖

5、区发生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应第一时间报告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及“两违” 建设清理办公室。(四)水、电、气、视、讯、金融等单位要全力配合,协助镇党委政府做好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制止和查处工作。凡是把关不严、配合不到位,给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提供条件和方便的,属镇管部门的,镇党委、政府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属县管-部门的,镇党委、政府将报请县级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五)镇级各单位部门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不制止、不处理,甚至为其开“ 绿灯” ,提供方便,不作 为 、乱作为的,将按中共XX 县纪 委关于印发 (试行)(营纪委发 20129 号) 进 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或失职渎职的

6、,将移送司法机关。(六)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国家公职人员及村社干部要立即停止并退出,凡是群众举报经查实的将严肃处理。附件:1.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停止供电、水、气、视、讯通知书2.村(居民)建房验收情况明细表XX 镇党政办公室整理报:县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镇辖各部门XX 镇党政办公室 2012 年 8 月 21 日 印附件 1: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停止供电、水、气、视、讯通 知 书:经镇“两违 ”建设清理小 组检查发现,位置 -于 处, 的建筑属“两违”建设行为。根据 XX 县人民政府 “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有关问题会议议事纪要”和 XX 镇人民政府“两违” 建设清理工作会议要求,请你部门立即派专人停止对该违法建筑的水、电、气、视、讯服务,直至该违法建筑行为查处到位并消除违法状态为止。XX 镇人民政府“两违”建设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XX 镇人民政府代章)二一二年 月 日- 6 -附件 2:村(居)民建房验收情况明细表村(居)民建房验收情况明细表姓名: 村、社: 建筑情况:XX 国土所意见(加章):XX 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意 见(加章):镇分管领导意见(加章):镇“ 两 违” 清理 联合执 法中队长意见(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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