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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ppt

上传人:无敌 文档编号:936174 上传时间:2018-05-04 格式:PPT 页数:39 大小:235.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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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合 同 法 基 础,什么是合同 ?,合同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公司及下属部门对外与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签订的所有以明确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法律文件,协议(意向书):只要协议对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具体和肯定的框架性约定,即使书面文件上被冠以“协议”或“协议书”的名称,一经双方签署确定,即与合同一样对买卖双方具有约束力(正式合同生效后,协议或意向书自动解除、终止或再生效),契约:双方或多方共同协议订立的有关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条款 (双方义务相反),合同,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

2、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如你去便利店买水,你拿水,付款,一个合同就成立并履行完了,合同,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可直接说明或用说明书、商标、样品确定)(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与义务相对应)(八)解决争议的方法。(诉讼或仲裁)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商管公司的因地制宜,标的:租赁物(项目、栋号、楼层、房号、朝向.)数量:面积、期限质量:交付标准(水、电、气、信号

3、到位、是否公装.)价款或者报酬:租金、免租、递增、物管费、车位或广告位配置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经验体系,让合同成为管理利器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经营种类、入驻品牌、装修档次、进场时间、开业时间、产品品质、人员配置、经营水平,合同管理,合同除即时签约外,应利用电文和电子邮件订立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凡国家或本公司有标准或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并应按照标准文本填写。如无国家或本公司标准示范合同文本,合同的起草工作应争取由我方为主承担,语言严谨、准确、条款齐全、权利义务清晰。起草完毕需交由我方公司律师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授权人或行政部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4、,合同编号,为规范公司合同签约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坚持,促进公司依法规范经营,有效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建立合同编号以配合登记、统计和整理等建档工作拼音码界定合同种类或归口部门流水号年度及顺序,甲方、乙方,名 称:可以是公司名称或个人名称(法 人):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码 用于送达通知的信息 地 址: 或注册地址 电 话: 传 真:,签订、履行合同时对于对方主体情况应注意的问题,主体的真实性一般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必要时,可向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查询核实(各地“红盾信息网”)主体变更情况关注通知及公告,民事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

5、,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 能够充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18周岁以上公民,可独立进行民事活动,10周岁以上公民,可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满10周岁的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可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

6、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合同依据及民法的概念,平等原则,公序良俗,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禁止权利滥用,自愿原则,造价有偿,平等原则,自愿原则,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责任:是指违反合同义务产生的责任侵权责任:是指因侵犯他人财产权与人生权产生的责任其他责任:是指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之外的其他民事责任(如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停止伤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各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7、,民事责任,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的概念区分合同订立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经协商达成协议的行为,是一个过程合同成立是当事人通过订立的程序而使合同客观存在的结果,合同订立的程序,当事人不管用哪种形式签订合同,合同的订立都需要经过两个法律步骤才能完成,即:,要约,承诺,1、概念及构成条件: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构成条件(1)要约内容应当具体确定;(2)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称为受要约人(3)要约一般向特定人发出。,要约,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注: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以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8、,撤回是要约发出后,到达受要约人前,取消要约的行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销是要约生效后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要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确表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要约的失效是指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

9、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承诺,承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1)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2)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做出;(3)承诺内容必须与要约内容一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4)必须向要约人作出实质性变更,承诺应当以明示通知的方式作出,缄默或者不行为不视为承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受要约人没有必然做出承诺的义务。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10、。承诺可以撤回,但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案例分析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供应50台拖拉机,100马力,每台40000元,合同订立后3个月内交货”。乙公司答复:“接受你方要约,合同订立后立即交货”。问:双方合同是否成立?,案例分析甲方给乙方寄送价目表,要卖给乙方A牌沐浴器,价格每台500元。乙方发电子邮件给甲,称:“如果价格能降10%,则购买200台,卖方自电子邮件送到之日起10天内送货。”甲方回邮件称:“同意降价10%,但现本公司只有存货100台,另100台20天后送到。”甲方当天派业务员李某押车将100台送至乙方,乙方验收,按每台400元付

11、款。李某告诉乙方,另外100台可在15天内送到。乙方拒绝。甲方认为乙方撕毁合同,遂派李某押车将另外100台送至乙方,乙方拒收。李某即将沐浴器存入丙方(仓储公司)的仓库。入夜,天降罕见大雨,沐浴器全部毁损。甲方起诉至法院。,(1)甲方寄送的价目表,为要约邀请(第15条);(2)乙方发电子邮件,为要约(第14条);(3)甲方回邮件,为新要约(第30条);(4)乙方未答复,合同不成立(沉默原则上不构成承诺)。(5)甲方送货100台,以行为为新要约。乙方收货100台,以行为为承诺,双方合同成立(第36条)。(6)甲方送另外100台,乙方拒收,合同不成立,风险自当由甲方自己承担(参照第142条)。(7)

12、甲方将货物存丙方处,丙方为仓储公司,应由保管人丙方承担责任(第394条第1款),罕见大雨不能够构成不可抗力。,合同条款的补充与补正,除当事人、标的两个条款外,一般而论,其余条款的缺失并不影响合同成立与生效。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条款,依合同法第条有以下方式补充或补正:当事人补充协议确定;依合同有关条款确定;依交易习惯确定。,如果当事人就约定不明确或未约定的条款,依据合同法条上述三种方法仍不能确定的,可适用合同法第条的任意性规范,进行了确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

13、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约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类型:(1)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

14、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格式条款合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1.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2.重复使用3.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采用格式条款缔约者,提供方对于其中的免除责任、限制责任条款要尽到两个义务:()提示义务:提请对方注意该类条款;()说明义务:应对方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否则,该条款不生效力。,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有效要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当事人的表示行为真实地反映了其内心意思(三)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强制性法律规定在文字上表现为“应当”或“必须”字样,合同效力的概念 合同的效力指已成立的合同对合同

15、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 成立的合同并不当然有效。 成立的合同可能是有效的合同、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无效合同,概念及特征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是自始的、绝对的、当然的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将借款合同签订为联营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概念及特征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当事人享有变更、撤销权

16、的合同。,1、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 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如误将“买”写成“卖” 对对方当事人发生误解,如误将“黎律师”当成“李律师” 对标的物的种类的误解 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不真实意思表示下订立的合同,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的概念指合同当事人全面、适当的完成其合同义务,使合同内容得到完全实现。,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指当事人除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还要按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全面完成承担的义务;诚实信用履行原则 :指当事人双方不仅各自应当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且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17、。,合同履行的规则当事人协议约定不明的,首先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者否认他人权利主张的权利,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 ,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同时履行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到履行期时享有不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权利,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到期时,后履行方享有不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权利例:如合同双方约定1月买方付款,3月卖方交货。如果1月买方未付款,则3月卖方有权拒绝

18、交货,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到期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有权中止履行合同,合同的终止,1、概念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行为 2、解除条件 (1)协议解除 如双方约定买卖合同为一年期 (2)单方解除 指在具备法定事由时合同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就 可以终止合同效力的解除,合同的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自然力量或政府行为。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交不可抗力的证明。例:买卖棉花,

19、遭遇洪水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预期违约)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程序,合同解除的程序(1)协议解除只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2)行使解除权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力,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的概念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所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二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一般承担民事责任为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一)继续履行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债权人请求违约方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例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强制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请求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进行修理、更换、重作等(三)赔偿损失: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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