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物命名法规+生物命名法规 - 基础学科 - 昆虫爱好者的家 - Powered by Discuz!登录 社区首页开通窝窝打折机票 搜搜看领取红包社区地图图书下载论坛助手昆虫爱好者的家 基础学科 生物命名法规 网页搜索 站内搜索搜索 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发新话题发布投票发布悬赏发布辩论发布活动发布视频发布商品哒西 发短消息加为好友哒西 当前离线 不懂老虫 UID1 帖子662 精华 4 积分 1369 威望 1030 金钱 100420 阅读权限 200 在线时间 217 小时 注册时间 2009-2-9 最后登录 2010-9-27 管理员UID1 帖子 662 精华 4 积分 1369
2、 威望 1030 金钱 100420 阅读权限 200 在线时间 217 小时 注册时间 2009-2-9 最后登录 2010-9-27 1# 打印 字体大小: tT 发表于 2009-2-13 10:07 | 只看该作者 踩窝窝 送礼物 问候 Ta 昆虫系统分类学 生物命名法规关于“动物学双命名.”的内容本站搜索更多关于“动物学双命名法”的内容生物命名法规了解了生物系统学的定义、研究范畴之后,大家肯定就会明白:在生物系统学的研究中,物种是贯穿始终的关键,无论是多样性还是相互关系,均离不开物种这个内核。地球经历了长期的历史演变,造就了大千世界的形形色色的各类生物。每种生物如何称呼?遵循什么样的
3、规则来称呼它们?这些就是生物命名法规所要告诉大家的。自然界的生物分为植物、动物、微生物。这三类不同的生物,关于它们的命名,均遵守各自的命名法规。也就是说,生物命名法规包括植物命名法规、动物命名法规和微生物命名法规。我将以“动物命名法规”为主线,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一、法规的起源和修订“动物命名法规”是什么?它就是一套标准,引用以给予一个动物或分类学上的一个动物群一个学名及其相应的作者和日期,并用以调整以前曾经给过的名称彼此之间的关系。给每种动物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独一的和明确的名称,始于 1758年瑞典自然科学家林奈自然系统第 10版的发表,也是“双名法”的正式创立。 “双名法”的使用具有
4、很大的便利和适用性,使分类学从此进入了一个昌盛期。此后的一个世纪,由于显微镜的普遍应用,使人们对动物界的认识更加深入,原来建立的物种在更加细致的划分标准下必须重新加以区别、分开和重下定义。同时,由于登载名称的科学文献不见得都是流传很广或是易于得到的,有时也许登在某些不出名的或半科学性的刊物里。因此,出现了某一种类有许多名称,究竟采用哪一个?这些为分类学家的交流带来了诸多不便。这样,在一些发达国家,如英国(1842) ,美国(1877) ,法国(1881) ,德国(1894)等国的科学促进会、动物学会、鸟类学会等相继制定了各自的一些动物命名法规。尽管如此,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仍然存在许多障碍。到了
5、19世纪晚期,国际上动物学研究需要一套国际规则的迫切性日益高涨。1889年,第一届国际动物学会议在巴黎召开,大会秘书长 Raphael Blanchard教授提出了他倡议的一种法规,但是大会没有通过。1892年,第二届国际动物学会议在莫斯科召开,大会通过了 Raphael Blanchard教授的建议。但是这个法规除了法国和美国之外,没有被普遍接受,各国仍然使用自己的法规。1895年,第三届国际动物学会议在莱顿召开,会上就上述问题提议任命一个国际委员会来研究所有现存的法规,以便得到一个国际公认的法规。因此,国际动物学会指定了一个来自五个国家的“五人委员会” ,来详细研究和协调所有现存的法规。1
6、898年,第四届国际动物学会议在英国剑桥召开,对委员会提出的研究结果,由于意见不统一,没有上会讨论就被退回。其时委员会本身已经被指定为永久性组织,委员会人数已经增至 15人。1901年,第五届国际动物学会议在柏林召开,委员会提出的报告被通过,从此产生了国际动物命名法规。事实上,1905 年,第六届国际动物学会议在伯尔尼召开, “国际动物命名法规”才在巴黎以法文发表,同时附以英、德译文;并且附有 Blanchard写的有历史价值的导言。这个法则至今仍是动物命名法的基本法规。在第七届(波士顿,1907) ,第八届(格拉次,1910) ,第九届(摩纳哥,1913) ,第十届(布达佩斯,1927)及第
7、十一届(巴图亚,1930)等会议,都曾对该法规作过订正和增补;而在第十三届会议(巴黎,1948)和第十四届会议(哥本哈根,1953)上对法规进行更广泛的修改。到了 1958年,第十五届国际动物学会议在伦敦召开,会议连续开了 7天,出席人数每次平均 100人以上。会议上对强制性的法规中几乎所有的条款进行了详细的斟酌。最后根据讨论结果,重新撰写了法规,在 1961年出版了近来通用的“国际动物命名法规” (International code of Zoological nomenclature) (英文和法文) 。以后,随着科学研究的不断进步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法规逐步进行修订。1964 年
8、出版了第二版,1985 年出版了第三版,1999 年又公布了第四版。有关第四版的修订,早在 1992年美国召开的会议上就有 6个方面的修改草案。就中国而言,1958 年的第一由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的四位专家(朱弘复、邓国藩、谭娟杰、王平远)翻译为中文,1985年的第三版也由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翻译,1999 年的第四版则由南开大学翻译,目前正在印刷之中。以上就是整个动物命名法规的起源与修订。大家可以看出,任何事物都是在变化中求发展的。想必,随着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随着人类对自然界认识的不断提高,针对法规会有新的问题提出。这样,法规就将在不断发展中更加完善,为科学的国际交流和规范化作出贡献。此外
9、,在国际动物命名法规的修改和推行中,一个委员会即动物命名法国际委员会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个委员会的作用就是:1)向国际会议对法规的修正或增添,提出推荐意见;2)对法规中动物命名法存在的问题的解释,提出意见;3)汇编动物属名和种本名的公布名录;4)在可能由于严格使用法规而出现了较大混乱的情况下,运用全权使法规暂停生效。因此,国际委员会是一种权力机构,拥有对法规的解释、修正或暂时停止的权力。二、命名法的理论依据和双名法为什么要遵守命名法?命名法与分类之间有什么关系呢?简单地说,分类的任务在于鉴定、划分和分类阶元的安排(系统关系) ;而命名法的任务仅在于为分类阶元提供标志,以利于生物学家之间的联系。命
10、名法是名称的系统,这个名词来自拉丁语的nomen(名称)和 calare(称呼) ,直译是用名称来称呼。因此,命名法是动物学的“语言” ,而命名法规是这种语言的文法。由于所有的动物学家以动物作为研究材料,并且使用动物的名称,所以不管他们是否分类学家,都必须熟悉动物命名法的一般原则。动物命名法是动物学家的语言。作为一种有用的联系工具,一种语言必须是广泛的应用的,同样的字对每个人都具有同样的意义。因此,普遍性、稳定性和唯一性乃是任何一种命名法的主要目的。动物命名法采用的就是“双名法” 。俗名人类从一开始就对周围环境中的动、植物进行了解而订下了不同的名称。在不同的民族和国家也就有着由不同语言所组成的
11、名称。如在英语中的普通名称,bee(蜂) ,ant(蚂蚁),comma(蛱蝶) ,frog(蛙) ,bear(熊) ,nightingale(夜莺) ,pie(喜鹊)等。这些普通名称就叫俗名。由于它们在世界上成千上万的语言和方言中都不相同,同一名称在不同地区往往用于不同的有机体或者同一有机体在不同的区域却被叫成不同的名称。这些俗名已被证实不适于科学上的使用,同时也很难以任何一种现有语言的俗名作为普遍应用的学名命名法的基础。因此,利用一种通用语言,对每个有机体进行统一命名,显得越来越迫切。科学名称拉丁语是中世纪欧洲学者的国际语,直到 18世纪大部分的科学论文都是用拉丁语写成的。现代的科学用名是直
12、接由 16世纪到 18世纪博物学者们用拉丁语写的名词传来的。科学命名法的标准化应归功于林奈。林奈时代以前的博物学者们为动植物所订的拉丁名称是不一致的。有的是单名(只有一个属名) ,有的是双名(一个属名和一个单独的种的性质形容词) ,也有的是多名(一个属名加上几个通俗的性质形容词) ,因而名称非常混乱。林奈为每一个种提出一个简单的本名,再和属名连接起来即成为双名系统,这个系统很快就被动物学家们接受。而且,林奈 1758年第一次在自然系统第十版中贯彻使用了这种系统。因此,在国际动物命名法规中指定这一著作为动物学命名法的开始。三、国际动物命名法规一)一般原则:1、 一法规独立于其他法规。2、 分类单
13、元用拉丁字或拉丁化的文字命名,种用双名,种以上单元用单名。3、 各单元只有一个名称是正确的,一般最早公布的名称是正确名称。4、 两个分类单元不能有同一名称。但是动物和植物是依据各自的命名法规,所以可能有同一名称,但最好避免。5、 每类所属单元应是客观制定的,以模式为依据。6、 本法规对现代分类学和古动物学都适用。二)动物名称的特征1、 名称:规定用拉丁文,后来被西方学者沿用拉丁化的文字也可以。使用拉丁文的原因在于:以前拉丁文是西方许多国家所习知的文字,使用它命名可以避免其他文字上的阻碍,以求动物学名的统一和稳定。2、 名称中一般原则性规定1) 种名为双名,即是属名加种本名。属名第一个字母要大写
14、,种本名则不需大写。2) 属级名称是主格、单数的名词,而种级名称可以为:一个主格单数的形容词,须与属名的性别相符;一个主格单数的名词,须与属名同格;属格的名词;一个形容词作为属格的实名词。3) 属以上单元则用复数名词的主格。3、 分类名词的词尾表分类单元等级 动物学目 无亚目 无总科 -oidea科 -idae亚科 -inae族 -ini亚族 -ina三)优先律(优先权) (law of priority) 1、优先权 指名称在刊物上发表的时间, 命名法规规定任何分类单元的正确名称应为最早正确出现的名称。也就是说,一个有效的名称经过正式发表后,如果同一单元有其他数个名称,则须视发表时间的迟早日
15、期,早者为优先。2、发表1) 发表的条件科学名称要通过发表才能成立。因此,发表就成为一个名称是否成立的重要行为。对此,国际动物命名法规委员会在1948年国际动物学巴黎会议上,对发表的定义作了如下说明:一个名称在 1950年 12月 31日以前向大家公告就视为发表,但需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它必须是登载于一个印刷或机械方法复制的文件里;(2)刊登该名称的文件是为了同行之间便于讨论而发表的文件,而不是为了私人或其他特殊目的或仅在一个短期内发行的。而在 1950年 12月 31日以后向大家公告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满足上述两项条件;(2)文件纸张必须经久耐用,必须是以油墨复制,保证永久性
16、;(3)除作者向有关人员寄送外,必须向外出售或免费送给大的图书馆或索阅的单位或个人;(4)文件必须明确注明负责单位或个人、地址以及每份的售价。委员会特别指出,属下列情况的不得作为发表:(1)在 1950年 12月 31日以后,由不具名或仅以姓名首字母标注的命名者所写的文章;(2)虽然是复制的,但藏于公共图书馆或科研机构图书馆不向外发行的文件或论文(内部刊物) ;(3)印制者以清样向外寄送者;(4)向任何集会宣读的论文;(5)该刊物正式出版前的预印本(preprint)或翻印本(offprint)的散发;(6)博物馆标本所附的标签或贴纸;(7)小型摄影胶片、微缩胶片、显微卡片的发表。2) 、名称
17、与发表这个行为伴随的是一个科学名称的提出。1948年巴黎会议决定:(1) 为同一分类单元发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同物异名) ,或同一名称在同一本书或同一刊物上用于 1个以上的分类单元(异物同名) ,这些名称的发表日期因而完全一样时,印刷在最前页的名称取得优先权(2) 如果在同一页上刊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这样的名称,印在最接近该页顶部的名称取得优先权;(3) 如果同一行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这样的名称,首先出现的较在同行随后出现的取得优先权。1953年哥本哈根(丹麦)会议上规定:不再实行页序和行序的优先权,而是首次订正者有权选择较适合的学名。3) 、正规语言德语、法语、英语、意大利语和拉丁语被推荐为描
18、述新分类单元的语言。目前,俄、日、中以及其他语言都可以,但必须具有上述一种语言的摘要。4) 、性状描述1948年巴黎会议指出,在描记时,不仅要提供一个“鉴别” ,而且要提供一个“示差鉴别” ,即要与关系密切的相关分类单元进行比较。并指明:(1) 在属名和亚属名的情况下,必须提供一个区别新属或新亚属与关系密切的业经描记过的属或亚属的性状比较。(2) 在种名的情况下,区别新种与最相似的业经描记过的种的性状做比较,如为一稀见种,则指明与其同属另一熟知种或普通种的差别性状做比较。(3) 在亚种名的情况下,区别新亚种与最相似的业经描记过的亚种的性状做比较,如为一稀见亚种,则指明与其同种内另一熟知亚种或普
19、通亚种的差别性状做比较。5) 、模式种的指定1948年的巴黎会议上指出,命名者在为新属或新亚属发表名称时:(1) 明确地指定模式种的名称。(2) 在指定业经订名的种作为模式种时,先引用原来的名称,附以刊印处及页码;其次使用新订的名称,包括新属或新亚属名及种本名,原订名人放在括号内。6) 、新名称的指定命名者在发表新名称的时候,应当肯定地声明这是新的,且必须在第一次刊印处注明新种(new species, species nova, n.sp., sp.nov., sp.n.) 等字样。发表日期不附于第一次发表的名称之后,而在以后引用项目中,依次将命名者的姓名和发表日期写上。四) 、名称的废止
20、有用名(可用名)available name如果一个分类单元的名称是依照法规规定的,在命名法中也有合法地位,此名称称为有用名(可用名) 。有效名 valid name取得了优先权的有用名。无记学名或“裸名”nomen nudum在命名法中有合法地位,但不符合命名法规的有关规定,称为无记学名。 (违章不违法, “章”就是动物命名法规, “法” 就是双命名法) 。就有用名而言,可能会由于出现“异物同名”或“同物异名”而被废止。1) 异名关系 synonymy一个分类单元具有两个以上的可用名的现象,称为异名关系或同物异名关系。所有的这些名称均称为“异名”(synonyms)。在异名中,只有“有效名”
21、被采用,称为“首异名” ,其余均不能采用,称为“次异名” 。首异名只有一个,次异名可有多个,也可能只有一个。一个可用或合法的名称,不一定就是有效名称。因为同一个单元可能出现几个名称,其中只有一个是有效名称,其余都是异名。首异名 senior synonym最早的一个可用名称;次异名 junior synonym后来一个或几个可用名称。事实上,有效名称是唯一一个可用的名称。首异名一般就是有效名称。在动物学上当一个首异名被废弃时,次异名也可以成为有效名称。同物异名(synnonym)指同一物种的不同名称;或者指一个分类单元具有 2个以上的可用名称。最先使用的是有效名称,称为“首异名”或“先定同物异
22、名(senior synonym)”;后来定的是无效的称为“次异名”或“次定同物异名(Junior synonym)” 。如:Aphis fabae Scopoli, 1763 先定同物异名次定同物异名Aphis abieteria Walker, 1852Aphis brevisiphona Theobald, 1913Aphis dahliae Mosley, 1841次定同物异名可分为两种:(1) 绝对同物异名 absolute synonym客观同物异名 objective synonym命名法上的同物异名 nomenclatura synonym根据同一标本或同一描述而定的名称。(2
23、) 条件同物异名 conditional synonym主观同物异名 subjective synonym动物学上的同物异名 zoological synonym来自少数学者的意见分歧。由于意见不同而形成的同物异名。在属一级的名称中,两个具有不同属模的属名,由于分类研究上的变动,这两个属模被认为属于同一属时,尽管所根据的模式不同,这两个名称也将被视为异名。有时,这个意见有可能重新发生变化,因此属模的归属与相应的属名又将随之变化。可见这种异名随着人的主观意见而变化。即:某人可能将两个属合并为一个属,而使两个名称变为同物异名;另一个人可能认为应该分为两个属,而使两个名称都失效。客观同物异名具有明显
24、的客观标准。近代分类学中,在肯定一个名称为客观异名时,一般需要在研究了模式标本并证明为同一种以后,才能正式肯定(否则,可以在文章中表示适当的有关意见,但一般不宜作正式的肯定) 。在第一次肯定某一名称的异名关系的文章中,需将被肯定为次异名的全名,首次记载的文章出处,写在首异名项下,并在次异名后注明“新异名”(synonym novum),可写成 syn.nov., 或 syn.n., 或 n. syn.。在我国的目前条件下,较老的模式标本往往不易看到,因此要正式肯定一个新异名有时是比较困难的。2) 同名关系(homonymy)凡两个以上的分类单元采用了完全相同的名称时,称为同名关系或异物同名关系
25、。所用的名称为同名(homonym)。同名关系在名称的外表上,根据原命名人的姓氏和命名年份的不同,可以看出。如:Taenia ovilla Rivolta, 1834与 Taenina ovilla Gmelinn, 1867。同名关系可分为两类:原同名(primary homonym)两个不同作者分别在命名时用同一名称,称谓同一属中的两个不同种。后同名(secondary homonym)两个原来独立的属,由于分类上的变动而合并为一个属,或由原来的属移往另一个属,此时发生属名的变动,如果种名相同,则将出现同名关系。后同名实际上与异名关系中的主观异名相当,也是主观的,有条件的同名关系。以上两种
26、同名关系中,发表时间在前的称为“首同名”(senior homonym);在后的称为“次同名”(junior homonym)。在动物界中属的的名称不能重复。但同一名称可用在植物界的一个属和动物界的一个属;在种的水平上,可以允许一个种名用于不同的属中。在动物名称中,亚种名在同名问题上与种名同样看待。如 A-us x-us与 A-us y-us x-us 二者为同名,其中的次同名需加以废弃。按照规定,在同名关系中,任何原同名的次同名均应严格地被弃用,并命以新名。此条规定在法规中专列为一条,并专门称之为“同名律”(law of homonym),可见其严格性。但是这一规定只对原同名永远有效,对后同
27、名则有伸缩性,因此在属的分类处理上常有争论发生。次同名关系常又可称为“XX 名已被占用”(preoccupied) 。如果在分类研究工作中发现同名关系时,需给原来带有次同名的物种命以新名(new name),并应在所命新名的后面加上“(新名) ”或“(nomen novum, 或 nom.nov., 或 nom.n., 或 n.n.)”字样,并在原来的次同名列于新名之下,附以该名第一次发表时的出处,并在次同名后加上“(preoccupied)”或“(被占用) ”字样。也可写成:X-us niger Smith, nom.nov., pro X-us fuscus Jones, 1860, Tr
28、ans. Ent. Soc.6: 42 nec (或 non) Brown, 1800, Insects, p.63. 即意为由 Smith命名的 X-us niger这一新名代替 X-us fuscus Jones, 1860这一名称(此名最初发表于 Trans. Ent. Soc.6: 42上) 。后者与 X-us fuscus Brown, 1800相重,由于发表年份叫 1800为晚,故成为次同名应被废弃(“nec Brown 1800”意为“而非 Brown于 1800年命名的 X-us fuscus” ) 。命新名时,如原命名人仍健在,则应请他命以新名。如已亡故,则常习惯于用原来次同
29、名命名人的姓氏作为新名字根,以示纪念。在新名后所附的命名人姓氏为命新名的作者的姓氏,不再是原来次同名的命名人姓氏。命新名时,需要慎重,应先仔细查明该种是否还有其他名称(即次异名)可用,否则命新名后又将增加新的同物异名。如有次异名可用时,需注意该异名是否为客观异名。如为主观异名,则应慎重审查有无可能再发生属的转移,以免采用此名后又发生新的问题。当发现某一种已经命名但该名已被占用,同时此种的模式标本已不能找到或鉴定有疑问时,即解决同名问题将有很大困难时,不如先将此种定为新种为宜,即按新种给以命名,而不按次同名处理。关于名称字母组成的相同程度问题,一般需要完全相同时才算同名。但需注意下列拼法:oe,
30、 ae, 与 e均相等;i与 y, ei, ej, ij相等;f, ph相等;c, k相等;t前有 c或无 c相等;两个重复联用的子音与单一的子音相等。因此在这些有关字母上二名虽具体拼法有所不同,也应算是同名。又源自同一人名、同一地名、山河湖泊名或国名的不同拼法均应视为相等。如“中国”字根可有数种,由此衍生的名称如“sinensis”与“chinensis” ,若为同一属的两个不同种的种,则应视为同名。又如“峨眉山”可有两种拼法:Mt. Omei及 Mt. Emei,以此为字根组成的种名 omeiensis与 emeiensis,在同属内也应视为同名。在命名时需加注意。动物名称即使只有一个字母
31、之差,也不算作同名,可以分别独立存在。但如果某些拼法十分接近的属名用作科的模式属时,以此为字根加上科名字尾,就有可能在形式上变得完全一样。如出现此种情况时,需提求命名委员会讨论,由其指定各自的拼法,以资区别。例如 Merope昆虫 Merops鸟作为属名时,不存在同名问题。但由此组成科名后,则均为“Meropidae” 。命名委员会研究决定昆虫纲者为 Meropeidae,鸟纲者 Meropidae。同名问题的处理在手续上较异名问题更为麻烦,因此在工作中,宜尽量避免制作新的同名。五) 、名称的合并与分离主要指科、属、亚属、种、亚种名称的合并与分离。1、 合并1)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属或亚属合并组
32、成的属,取用其组成部分最先生效的属或亚属的名称;而此后的原模式种即为合并属的模式种。如:X-us Smith, 1862Y-us Jones, 1892合并后属名为 X-us Smith, 18622)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种或亚种合并组成一个单一的种或亚种,适用上述规定。3) 当两个科(或较高级阶元)合并时,最早成立的科名通常被认为是合并科的有效名,而不是具有最早的模式属的科的名称,或最大的科的名称,或最熟知的科的名称。2、 分离1) 如果一个属分离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小属,原来的属名应保留给有模式种的一个小属。2) 当一个种分离成几个亚种时,拥有地膜种群的亚种即成为指名亚种,其亚种本名与种本名相
33、同。六)学名、命名者的引证学名之后命名者的姓名,并不是为了记功,主要是用以对这个名称负责,并有助于根据命名者去寻找它的原始描记,从而可以准确地将这个种放置在适当的地位。一个名称一旦发表,原始命名者对这个名称并没有较多的权力,而和其他人是一样的。1) 由一个属转入另一个属的种名,应把原来的命名者放在括号内,这就是一个新组合。如: X-us albus Smith, 1862 转入 Y-us 属,该种的种名应当为:Y-us albus (Smith, 1862) 。假如需要引述新组合的命名者,新组合的命名者姓名应放在括号后面。如:Y-us albus (Smith) Jones这种方法过去在植物学
34、上使用,动物学上运用很少。2) 在第一次发表新组合时,必须在定名人后面加上“(新组合) ,(new combination), (n. com.), (com. n.)”。如:Y-us albus (Smith) com.n.3) 一般情况下,定名人的姓名必须写全,不能简写。除非作者在本领域内人所公知,知名度很高,他们的姓名可以简写。如:L.或 Linn.代表林奈 Linnaeus,F. 或 Fabr.代表 Fabricius。4) 国外的女科学家婚后发表的新种,她们可以使用未婚时的原名,也可以加上丈夫的姓(一般情况下,国外的女性婚后随夫姓) 。七)模式及其意义1、模式标本 type spec
35、imens生物物种繁多,千差万别,相邻物种间的外貌差别有时很不显著。为了使各种生物的名称与其所指的物种之间具有固定的、可以查核的依据,生物分类学者早已考虑到,在确定一个种类时,除了需要文字描述和图解外,尚需将当时研究和确立该种时所用的标本,以及以后与之有关的某些特定标本,赋以特殊的意义,另加重视,并长期妥善保存,作为今后考证的最有效资料。上面所指的标本就是“模式标本” 。模式标本的主要作用就是作为物种名称的依附实体,是所谓“物种名称的携带者(name-bearer)” 。 因此,1964 年的法规规定:将模式标本改名为“载名模式(标本) ”,强调模式标本是物种名称的携带者,而非其他。在这里,大
36、家可能会感觉模式的概念与现代生物学上物种的概念有些矛盾。我们知道,早期的分类学为模式概念所支配,原始描记所依据的标本都被认为是典型的。在现代生物学概念中,并不承认任何标本是典型的。亚种和种是根据种群概念,典型的是平均数值和差异范围。但尽管如此,分类学家们仍然承认模式标本,认为有一个标准总比没有要好。因此,一直沿用至今。2、模式标本的种类1) 初级模式标本任何业已描记过或描绘过的种的原始标本。正模标本 Holotype或模式标本 type在原始描记发表时,由原始命名者所指定或示意作为模式标本的单一标本,或在写作原始描记时所知的唯一标本。副模标本 Paratype正模以外的标本,经命名者在写作时查
37、看过,或明确地被示意为原始描记所依据的标本。配模标本 allotype副模标本中由原作者特别指定的一个与正模性别相对的标本。配模是副模的成员之一,一般选用与正模产地、采集日期尽量相同的副模作为配模。在 1961年出版的法规有关模式的规定中,没有提到配模,说明它在分类研究中的意义不很重要。因此,在建立新种时,是否设立配模,没有约束性,既可以设立,也可不设,视作者的意见而定。在第四版法规的荐则中,配模的概念建议取消。全模标本(综模,统模) Syntype早期的分类工作者建立模式时,往往并不选出或指定某一个标本为正模,而是将研究所用的一系列标本加以同等对待,这样一系列未分出正模的模式标本,称为全模标
38、本。在未指定正模标本的情况下,命名者据以写作原始描记的标本资料的全部或局部。选模标本 lectotype 近代作者在重新研究早期分类学者制定的一系列全模标本时,从中选出一个个体,并将其指定为相当于正模的模式标本,称为选模标本。当新种的原始发表后,从一系列的全模标本中选出的一个标本,作为该种的确定模式标本。因此,选模标本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与正模相当的重要意义。选模的指定一般应该由熟悉该类群分类的专门工作者担任。2)补充模式标本一个由任何命名者描记或描绘的标本,用以补充或订正一个 已订名种的有关资料。新模标本 neotype由于各种原因,在原始描记发表之后,其初级模式标本确知已完全丢失或遭损坏无法使
39、用的情况下,则可以而且也需要重新指定新的模式,以替代已不存在的原有正模,这种模式称为新模标本。新模的制定必须在分类修订工作的同时才可进行,在一般标本整理或保管过程中,往往认为不具备制定新模的条件。由于原有的模式已不复存在,因此从原则上讲,这个物种的确定已经缺乏最后的依据,所以新模的制定往往有较严格的要求。 法规规定,凡制定新模,需在文章中作如下说明:A,提出新模所属种类的特征依据,或与之有关的文献目录;B,新模标本的必要描述和记载,以便能够辨认出这一标本;C,提出确信原有模式丢失或损坏的理由,并叙述追寻原模式的过程;D,提出新模与原有模式一致的证明(根据特征等) ;E,新模的产地尽可能与模式产
40、地接近,或属同一纬度,或属同一寄主;F,注明存放地点等。如果一旦原来认为已经丢失的模式又复出现,则需将此一事件提交命名委员会处理。由此可见,对于新模问题的规定十分谨慎,这一切都是为了在原模式不再存在的情况下,尽可能地避免造成新的错误。近模标本(余模标本)plesiotype该种在原记载发表以后,由原作者或其他作者重新描述或绘图所依据的标本,可称之为近模标本。3)典型标本未曾用于已发表的描记或图画内,但为命名者研究过的或在原产地采到的标本。地模标本 topotype不属于原始模式标本系列,而从模式产地采到的标本。这类标本与地理分化有关的问题等方面的研究具有参考价值。何谓模式产地?模式产地就是采集
41、模式标本的地点,即取得模式标本的种群所在的地点。后模标本 Metatype经过原始命名者与正模标本对比并确定为同种的标本。虽然不属于原始模式标本系列,但是也有较重要的参考价值。外模标本 ideotype凡是在模式标本产地以外采得的后模标本。等模标本 homeotype(同模标本 homotype)由该种原始命名者以外的其他人与正模标本比较后,确定属于该种的标本。其参考价值显然小于后模标本。3、模式标本的固定(保存)1948年巴黎会议指出,在原始描记中指出的模式标本记载应该注明:1) 完整的产地必须注明在标签上;2) 标本的性别;3) 标本的发育阶段或类型(假如有意义的话) ;4) 寄生性种类,
42、指明寄主的种名;5) 采集者的姓名;6) 正模标本的保存地和标本的号码;7) 采集地的海拔高度;8) 采集时间;9) 若有必要的话,对化石标本指明地质年代。4、收藏中模式标本的标记由于模式标本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价值,因此必须用特殊的标签标记。正模红色;副模黄色;配模绿色。为了正模标本的安全和完整,一般情况下,正模保存在稳定、有长久收藏能力、可以确保标本安全的单位;为了便于国际同行的交流和科研需要,副模标本应当分散存放在世界各地。5、模式标本产地对亚种而言,模式产地相当重要。所谓“模式产地” ,就是采得模式标本的地点,即取得模式标本种群所在地。因此,从模式产地采到的标本称为地模标本,种群为地模种群
43、。八) 、分类学中的道义1、绩誉1)对所有未发表的观察、鉴定和从他人处所得的资料,都应致谢。这不仅牵涉到道义问题,同时也是为了自己的信誉。2)如果需要引证一段尚未发表的文字,则必须通过原作者将文字写妥后再引用,前人发表过的资料,绝对不得以首创的面貌加以利用。3)对研究所借的和赠送的标本,应该致谢。4)他人借与或赠送的照片、绘图或其他表解材料,应致谢;对于为论文绘图和摄影的人,不论是否取酬,都应致谢。5)应该致谢标本采集者,材料的真正发现者毕竟是他而不是描述者。6)参与拟订研究计划的人(包括导师、教授及同行前辈的帮助)应予致谢。在写作过程中,承阅读初稿、提供意见者,也应对之表示感谢。2、收藏私人
44、可以收藏保存标本。但是,如果他的收藏或其中任一部分成为发表科学著作的依据时,它的地位就发生了变化,而失去私有性,特别是模式标本。模式标本是属于整个科学,原主只被看作是为科学事业保管这些标本,并使这些材料能够对想来考证它们的有资格的科学家成为有用的材料。这个原则同样适用于科研单位。3、借用的材料1) 借用的标本应按时归还。2) 在我国,一般借用比较困难。大专院校及科研单位,都欢迎去那里研究,而不出借。只对一些名家或熟悉的人才肯出借。3) 关于送来鉴定的标本,按习惯鉴定者有权保留材料之一部分,作为鉴定的代价。一般对于单个标本或模式标本应归。如果送鉴人事先已留有对照的,一般都全部留下,而给送鉴人寄上
45、鉴定的结果。4、材料交换与其他工作者交换标本,是建立有代表性收藏的一个最简单和最经济的办法。研究者出于彼此间良好的关系,进行交换,不一定要对等,换出的较换进的多一些。在属的水平和种的水平上进行标本交换是很重要的。亚种的标本交换不可取,这样做将使富于变异的地理种群样品破碎不全。5、与合作者之间的关系每位分类学家对学术有义务保持能够自由交换意见的水平上,而且要安排除任何以妨碍意见和科学知识自由交流的外界影响。为了一般分类学事业的利益,应该经常将自己正在进行的工作通知同行。这样,可以避免同行重复努力或使同行们可以相互帮助,相互协作,有助于该领域工作的开展,但决不抢先占有一个领域或限制他人的研究活动。
46、6、分类论文不受欢迎的项目避免 1)冲动的语调;2)论战;3)人身攻击;4)使用第一人称太多;5)为自己的工作估价。7、书写信件分类学家的信件是半公开的。1) 写信询问有关资料;2)写信索要抽印本;3)注意保存信件。道义和良好风格虽在技术上不属于分类学科的一部分,但是却是分类学家与同行间关系的一个重要成分,它们可能会严重影响到分类学工作的顺利进展和优秀成果的早日获得。第四版国际动物命名法规介绍国际动物命名法规的基本目标是普遍性、连续性和唯一性。基本原则是出版的优先。法规的范围是从亚种到总科的分类单元。第四版(新版)的主要变动在以下几个方面:1影响新名称建立的变动1)新名称建立时,必须标注如下
47、sp. nov., gen. nov., fam. nov., nom. nov., new genus, new species, n. fam., n. sp., n. gen. 等缩写。2)必须指明载名模式,或明确指明群模。3)1999 年以后发表新单元时,载名模式收藏地的名称和地址应详细陈述。4)1999 年以后,发表化石的属级新单元必须指定模式种;为避免出现科级名称的同名现象时,可以属的整个名称作为词干,加上科级名称的词尾组成科名。5)模式标本的保管和存放:已经认识到载名模式是国际标准的参考物,因此应该创造一个保存模式标本的良好而稳定的机构。法规荐则保藏机构的职责: 载名模式有清楚的
48、标注;具有安全的保存条件;为了研究的目的可以被接近或得到;收藏有多少模式标本;当被询问时,尽可能提供载名模式的信息;需要对模式标本提供图解。 6)选模的指定:1999 年以后定出的选模,指定要求使用术语“lectotype“或它的一个直接译文,同时伴有一个对这次指定的目的的说明。2影响新模的事件在原有的模式系列标本丢失、毁坏的情况下指定的新模,当原始系列找到时,原始的模式标本将自动取代后来的新模成为载名标本。如果引起不稳定或混淆时,作者应该向命名委员会提请裁决。3影响出版物的变化光盘作为一种新的信息载体,当被 5个重要的公众图书馆收藏时,可认为正式发表。但是,被各类图书馆收藏的博士论文或硕士论
49、文、网上杂志(电子信号) 、会议上相关的论文、摘要、墙报、演讲的讲稿以及各种讨论会的参加者散发的文件,均不属于正式出版物。 收藏 分享 评分 新手获取威望问题合集回复 引用 订阅 TOP 返回列表 信息发布区新手学习新手指南 新手答题送威望 新手报到送威望学术会议业界动态招聘信息虫虫之家虫虫大家虫虫知识书籍文献库专业书籍库 精品书籍库虫虫实验室求助专版学术专区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科研宝库蛛形纲(Arachnida)蜘蛛目(Araneae)蜱螨目(Acarina)休闲灌水区虫虫灌水虫虫美图手绘专区论坛事务区友情链接申请处论坛公告建议与意见领取红包专业书籍库精品书籍库昆虫爱好者之家申明论坛原创内容,作者拥有版权,昆虫爱好者之家论坛拥有展示权,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刻从网站上删除,并向所有持版权者致最深歉意.Insects Inc. ( 京 ICP备 0605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