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口统计主要统计指标解释人口数 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有生命的个人总和。年度统计的年末人口数指每年12月31日24时的人口数。年度统计的全国人口总数内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海外华侨人数。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 城镇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出生率(又称粗出生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出生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 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资料中的出生率指年出生率,其计算公式为:式中:出生人数指活产婴儿,即胎儿脱离母体时(不管怀孕月数) ,有过呼吸或其他生命现象。年平均人数指年初、年底人口数的平均数,也可用
2、年中人口数代替。死亡率(又称粗死亡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 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资料中的死亡率指年死亡率,其计算公式为:人口自然增长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 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 )之比,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总抚养比 也称总负担系数。指人口总体中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通常用百分比表示。说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大致要负担多少名非劳动年龄人口。用于从人口角度反映人口与经济发展的基本关系。计算公式为:其中:GDR 为总抚养比;P014为014
3、岁少年儿童人口数;P65+为65 岁及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P1564为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数。老年人口抚养比 也称老年人口抚养系数。指某一人口中老年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通常用百分比表示。用以表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老年人。老年人口抚养比是从经济角度反映人口老化社会后果的指标之一。计算公式为:其中:ODR 为老年人口抚养比;P65+为65 岁及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P1564为1564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数。少年儿童抚养比 也称少年儿童抚养系数。指某一人口中少年儿童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通常用百分比表示。以反映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少年儿童。计算公式为:其中:CDR 为少年儿童抚养比;P014为014岁少年儿童人口数;P1564为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