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协定于 2010 年 3 月 1 日开始实施。为使企业尽快熟悉并及时运用最新的自贸区优惠政策,促进对秘鲁的外贸出口,3 月 23 日下午,深圳检验检疫局产地证签证处举办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原产地优惠政策宣贯会。到会企业约 50 家,主要为近期有出口秘鲁业务的生产及部分外贸企业。会上,产地证处工作人员针对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的特点、优惠幅度、享受优惠关税的产品及证书办理注意事项等内容作了详细讲解,特别对产品享受的关税优惠作了举例说明,对中秘自贸区证书的填制进行了具体讲解,并演示了深圳局自主开发的自贸区关税查询系统的操作程序,以便企业了解证书办理的
2、流程,熟练运用该自贸区协定的规则,在从事对秘鲁贸易中抢占先机。在互动环节,该处工作人员还热情解答了各参会企业对各自关注的问题的现场咨询,受到参会代表的好评。创维集团代表表示,中国-秘鲁自贸区协定的实施将增强其对秘鲁客户谈判的筹码、推动其对秘鲁市场的开拓,要好好利用好该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秘鲁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以下简称协定 )将于 2010 年 3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在货物贸易方面,中秘双方将对各自 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中秘两国的全部货物产品将分为五类实施关税减让。第一类产品在协定实施后当年实施零关税,分别约占中、秘税目总数的61.19%和 62.71%
3、。第二类产品在协定生效 5 年内逐步降为零,分别约占中、秘税目总数的 11.70%和12.94%。第三类产品在协定生效 10 年内关税逐步降为零,分别约占中、秘税目总数的 20.68%和14.35%。第四类产品为例外产品,不作关税减让,分别约占中、秘税目总数的 5.44%和 8.05%。第五类产品将分别通过 8、12、15、16、17 年关税逐步降为零,分别约占中、秘税目总数的 0.99%和 1.95% 。 协定实施后,中方的轻工、电子、家电、机械、汽车、化工、蔬菜、水果等产品和秘方的鱼粉、矿产品、水果、鱼类等产品将从中获益。 为使我国出口到秘鲁的产品能够享受协定项下关税优惠待遇,自 2010
4、 年 3 月 1 日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现将中国- 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有关签证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申请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出口产品,必须符合中国- 秘鲁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及签证操作程序和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表中所列原产地标准。 二、办理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申请人,需在我局办理产地证注册登记手续;申请签证时,必须提交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 、按规定填制的中国- 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出口商业发票及必要的其他单据。 三、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采用统一规定的格式,其填制要求见证书正本背面所列的填制说明。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应当于货物出口前或出口时签发。 (证书样本及填制说明请见附件) 请各出口企业主动利用自贸区优惠政策,积极申领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使我市出口至秘鲁的产品享受协定项下关税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