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法医学:运用医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刑事侦察、审判以及民事纠纷中有关问题的一门自然科学。法医学物证: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能够证实犯罪的物品和痕迹称为物证。法医学鉴定:应用法医学的知识和技能对诉讼案件涉及的活体或尸体及其生物源物质等进行检验并作出判断,称为法医学鉴定,是最常见的具法律效力的特殊证据。 死亡:指个体生命现象永远停止,人体代谢的终止。脑死亡:由于脑的严重外伤或疾病,使全脑功能不可逆的永久性停止,因此也称为全脑死亡。植物人:大脑皮层功能严重损害,受害者处于不可逆的深昏迷状态,丧失意识活动,但皮质下中枢可维持自主呼吸运动和心跳,此种状态称“植物状态”,处于此种状态的患者称
2、“植物人”。根本死因:指导致直接死因的原发性疾病、损伤、中毒、窒息等事件,是直接死因的原因。直接死因:直接引起死亡的疾病或损伤。常为出血、中毒、窒息所引起的直接致命的并发症或继发症。 辅助死因:死亡以外的疾病,在死亡过程中起辅助作用。也叫促进死亡的因素,指虽然其本身单独不能引起死亡,但确实加快或促进了死亡发生的因素。 死亡诱因:身体原有潜在性疾病,在某种因素诱发下导致疾病发作引起死亡。心脏死:是指心跳先于呼吸停止所引起的死亡。主要见于心脏的原发性疾病或心脏损伤。肺脏死亡:呼吸先于心跳和脑功能的完全停止。常见于肺或呼吸系统的严重损伤或疾病。又称呼吸死亡。 濒死期:又称临终状态,为死亡过程的开始阶
3、段。临床死亡期:指作为一个整体的人已经死亡,全脑和循环,呼吸功能已不可逆的停止,标志着死亡的开始。生物学死亡:指从分子和细胞水平上说,机体已经或正经历着死亡,新陈代谢完全停止。假死:又称微弱死亡。是指人的循环、呼吸和脑的功能活动高度抑制,生命机能极度微弱,用一般临床检查方法已经检查不出生命指征,外表看来好像人已死亡,而实际上还活着的一种状态。超生反应:是指机体死亡后组织器官细胞仍保持生命机能,对刺激仍有一定反应,如死后数小时内仍有骨骼肌在机械性刺激下收缩、扩瞳或缩瞳反应、肠蠕动及精子活动能力。其在法医学上可用来推断死亡时间。 自然死亡:指符合生命和疾病自然发展规律,没有暴力干预而发生的死亡。分
4、为衰老死和疾病死。非自然死亡:是指由于生命或疾病发展规律以外的因素作用而提前发生的死亡。 尸体现象:人个体死亡后,各器官、组织和细胞的生命活动停止,尸体在内外各种物理、化学及生物学因素作用下,发生的一系列特殊征象的死后变化。早期尸体现象:指在死后 24h 内,由于化学,物理和生物因素的影响,出现几种相关的死后改变。尸体角膜混浊:人死后,角膜透明度逐渐减低,变混浊呈灰白色,最后完全不能透视瞳孔,称为角膜混浊。皮革样化:指尸体局部表面,尤其在皮肤较薄的部位及湿润的创面和黏膜面,水分迅速蒸发,以致局部干燥变硬,呈羊皮纸样或皮革样外观,同时局部颜色加深呈黄褐色或深褐色的现象,又称尸体局部干燥。自溶:人
5、死后,组织细胞因受细胞内各种酶的作用而发生的细胞结构的破坏,组织软化甚至液化,称自溶。浸软:8 周以上的胎儿,在子宫内死后不能被完全溶解吸收,浸泡于无菌的羊水中发生自溶改变。腐败:指人死后机体组织的蛋白质、脂肪和糖类因腐败细菌在体内大量生长繁殖而被细菌分解为简单的有机物、无机物和腐败气体,使软组织逐渐分解和消失的过程。尸臭:腐败细菌分解肠道内的蛋白质,产生以硫化氢和氨为主的腐败气体,从口、鼻、肛门排出。 尸绿:死后 24-48 小时,腐败气体的硫化氢与血红蛋白及其衍生物结合成硫化血红蛋白或硫化变性血红蛋白,或与血液中的游离铁结合成为硫化铁,透过皮肤呈绿色,称为尸绿。腐败气泡和水泡:腐败气体钻入
6、表皮与真皮之间,形成大小不等的气泡,有的在气泡内充满腐败气体。血管内产生的腐败气体推动血液使之流动成为死后循环。 腐败静脉网:死后体腔内脏血管中血液受腐败气体的压迫,流向体表,使皮下静脉扩张,充满腐败血液,在体表呈现暗红色或青绿色树枝状血管网,死后 2-4 日出现。死后呕吐:死后胃内容物因受腐败气体的压迫,从食管经口鼻腔排出,称死后呕吐。死后分娩:高度腐败的尸体,腐败气体可以将子宫内的胎儿挤出子宫,称为死后分娩。巨人观:死后 5-7 天,尸体腐败扩展到全身时,使整个尸体膨胀成一个庞然大物,称巨人观。 霉尸:尸体被置于潮湿的环境中,在适宜真菌生长的条件下,在尸体裸露部位或裸体的全身表面滋生一层白
7、色霉斑和霉丝称霉尸。白骨化:尸体软组织经腐败而逐渐软化液化直至完全溶解消失,毛发和指甲脱落,最后仅剩下骨骼的现象。 泥炭鞣尸:尸体埋于富含多种腐植酸和单宁物质的酸性土壤或泥炭沼泽中,由于鞣酸与腐植酸的脱钙与防腐作用,腐败停止发展,皮肤鞣化,肌肉和其他组织蛋白逐渐溶解,尸体体积高度缩小,骨骼和牙齿脱钙而变软,重量减轻、变软易曲,这种保存型尸体称泥炭鞣尸。可以保留当时的暴力痕迹。 死亡时间:死后经历时间 TSD, 或称死后间隔时间 PMI,即从发现、检查尸体时到死亡发生时的时间间隔。机械性损伤:即由于致伤物机械力的作用而使人体产生的器官组织结构的破坏和功能障碍。 擦伤:由于钝器机械力摩擦的作用,造
8、成表皮剥脱、翻卷、缺损为主要表现的损伤。挫伤:钝器直接打击造成以皮内/皮下出血为主要表现的损伤2创:是由强大的暴力致皮肤全层和皮下组织森之肌肉直至内脏器官破裂的开放性损伤。组织间桥:钝器伤两侧创缘或创壁间常可见到未断的血管,神经,纤维组织等像桥样将两边相连。神经源性休克:是指机体某些部位的神经末梢对机械性暴力的作用非常敏感,受到打击时,可引起严重的反射性神经功能紊乱,出现休克并可迅速死亡。竹打中空:又叫铁轨样挫伤,用棍棒状致伤物垂直打击在软组织丰富部位形成的一种特征性挫伤。挤压综合征:外伤后大面积肌肉等软组织挫伤,血浆大量渗出,有效循环血量减少,损伤的肌肉细胞释放大量肌红蛋白入血,血液和组织蛋
9、白破坏分解后在肾小管内形成管型造成急性肾小管坏死和由其引起的急性肾功能衰竭。此为广泛性软组织挫伤的伤者晚发性死亡的常见原因。 切创:指锐器的刃部或尖端压迫皮肤同时沿刃口的长轴移动,划切表面所形成的创。试切痕:在致命伤创口旁有一条或多条与伤口平行的同类伤口。 抵抗伤:是被害人为保护自己头面、躯干等较重要部位免遭攻击,或与凶手搏斗抢夺凶器时造成的损伤。砍创:指锐器刃部以接近垂直于人体体表、且以上下挥动的形式致伤人体所形成的创。刺创:锐器的尖端沿纵轴以接近垂直的方向刺入人体所形成的创。最多见的锐器创。剪创:指用剪刀的刃部夹绞或剪切人体所形成的创。射击伤:由高速运行的弹头击中人体造成的损伤称射击伤。擦
10、伤轮:旋转弹头进入机体时,顶端挫碎成创口,其周边部位因旋转,碾压作用则形成了创口周围的擦伤圈。烟晕:近距离射击时,射入口周围皮肤可见烟灰和火药颗粒沉积形成的黑色烟晕。 枪口印痕:接触射击或半接触射击时,创口周围皮肤或衣着上可以见到圆形或半月形的枪口印痕。其原因为,枪口喷出的气体在皮肤下膨胀,将皮肤向外冲起,其表面紧贴在枪口上而形成的。 污垢环:围绕皮肤缺损边缘的一圈污秽黑褐色的轮状带,其宽度约为 1mm。弹头射过皮肤时,附着在弹头上的油污、铁锈、金属碎屑或尘埃等擦拭在皮肤上而形成的。 射出口:因弹头由内向外穿透皮肤形成,故创缘组织外翻,常呈撕裂状,似喇叭口。射出口创缘多无组织缺损,亦无擦伤圈、
11、无垢环或烟晕等。爆炸损伤:是由易燃易爆品爆炸所致的人体多种复合性损伤。撞击伤:指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辆与车内或车外人员碰撞,而在人体上形成的损伤。 保险杠损伤:汽车保险杠造成的人体下肢的损伤。损伤形态有时可反应保险杠形状。典型胫骨骨折呈楔状,其尖端提示车行驶方向。摔跌伤:指人体被行驶的车辆碰撞后,摔跌时与地面撞擦所形成的损伤。表现为身体突出部为多发性的擦伤和(或)挫伤,损伤表面常有路面的泥沙附着。 碾压伤:指车辆全部或部分从人体碾过形成的损伤。被碾过部位的皮肤上可以留下反映车辆轮胎花纹形状的擦伤和挫伤,法医学上称之为轮胎印痕。碾压部位常见严重的闭合性多发骨折、多发性内脏破裂出血。 伸展创:被碾压
12、部位临近或对面的皮肤上有时可以见到因张力过大后形成的伸展伤。对冲性颅底骨折:外力作用于颅骨时,力传导到远离着力点的部位,在颅底骨较薄弱处造成骨折。弥漫性轴索损伤 DAI:又称弥漫性白质损伤。指头部受到顿器暴力作用后发生的,主要弥漫分布于脑白质、以轴索损伤为主要改变的一种原发性脑实质的损伤。脑挫伤:一种常见的原发性脑损伤,只由于外力作用形成的软脑膜完整而脑皮质浅层的出血和挫碎。 冲击伤:指紧靠头部受打击或碰撞部位以下的脑皮质发生的挫伤。对冲伤:指沿头部被打击或碰撞作用力方向对侧的脑皮质发生的挫伤。脑震荡:外力使头部受伤后,即刻引起脑功能障碍,而无明显的器质性改变。轻者短暂的昏迷,重者伴有记忆障碍
13、,多能恢复,有些可发生后遗症。可伴发或不伴发颅骨骨折。神经系统检查无发现,有逆行性遗忘。绝对致命伤:根据当前的医学水平,在任何条件下,对任何人多足以直接致死的难以抢救复苏的的损伤称绝对致命伤。属根本死因,也是直接死因。条件致命伤:在某种不利条件下,损伤或其合并症才能导致死亡的称条件致命伤。分为个体条件致命伤和偶然伤。阳性生活反应:活体对损伤的反应在机体全身和局部表现出可观测的组织反应。 死亡方式:是指暴力死如何实现,可由他人施加或由自己施加暴力,或因某种意外事故造成。分自,他,意外。窒息:人呼吸过程由于某种原因受阻或异常,外呼吸,内呼吸,血液的运输这三个环节任一过程发生障碍,所产生的全身各器官
14、组织缺氧,二氧化碳潴留而引起的组织细胞代谢障碍,功能紊乱和形态结构损伤的病理状态称为窒息。机械性窒息:由机械性暴力作用引起的呼吸障碍,如压迫颈部胸腹部,阻塞呼吸道等,妨碍了呼吸而发生的窒息其主要阻碍外呼吸。肋间肌及膈肌运动受阻等也可引起窒息。 Tardieu 氏斑:机械性窒息尸体的内脏和粘膜下可见淤点样出,系血管壁通透性增高或血管内压升高致血管破裂所致。为机械性窒息尸体的内部征象。 缢死:俗称吊死。利用自身全部或部分的体重,使环绕颈项部的绳索或其他类似物压迫颈项部而引起的死亡称为缢死。三要素:条索状物件,套压在颈项部,自身体重下坠。缢沟:是缢吊时绳索压迫颈部皮肤所致沟状痕迹。反映了绳索的性质、
15、绳套、绳结、着力点和缢型等问题。3羊皮纸样变:粗燥质硬的缢绳,可摩擦颈部皮肤出现不同程度的表皮剥脱和出血,后逐渐干燥,颜色变褐色。勒死:又称绞死。指以绳索类似物缠绕颈项部,借助死者自身重力或他人或以外的机械力量,使绳索类似物勒紧并压迫颈项部而导致的窒息性死亡。 扼死:指用单手或双手扼压颈部而引起的窒息死亡,又叫掐死。有时也可见用肘部、前臂或器械压迫颈部所致的扼死。扼死几乎均为他杀。 扼痕:由于指肚及手指末端的指甲卡压皮肤所致,因此具有圆形或椭圆形及新月形、短线型擦挫伤的特点。捂死:又叫闭塞口鼻所致窒息死亡。指以手或其他柔软物体同时压闭口鼻孔,妨碍呼吸运动,影响气体交换,导致意识迅速丧失而引起的
16、窒息死亡。属于典型的单纯性缺氧窒息死。 哽死:由于异物阻塞呼吸道,妨碍呼吸交换,而引起的缺氧性窒息死亡,也称噎死。指由于异物从内部堵塞上呼吸道所引起的窒息死亡。溺死:俗称淹死。指因大量液体进入呼吸道,影响气体交换而引起的死亡。 浸没死:为非典型溺死。溺水者为落水后死亡,但尸检未见呼吸道和肺泡中有较多溺液。蕈样泡沫:溺液刺激呼吸道,粘液分泌增加,同时剧烈的呼吸运动,使肺水肿时的溺液、呼吸道粘膜分泌的粘液及空气互相混合搅拌形成口鼻部泡沫性液体。多为细小均匀的白色泡沫,因富含粘液而较为稳定,不易破灭,附着在口鼻孔及其周围。有时呈蘑菇状,称之为蕈状泡沫。水性肺气肿:溺水者强烈的死前呼吸运动,导致溺液、
17、粘液、空气三者在气道内混合成为泡沫,而吸气力量大于呼气力量,使泡沫样溺液被吸入肺泡而不易呼出,导致大量溺液储集于肺中,导致水性肺气肿。Paltauf 斑:溺死者发生水性肺气肿,两肺可见散在淡红色出血斑,多见于肺叶之间及肺下叶,系因肺泡壁破裂出血并溶血所致,称之为溺死斑,或 Paltauf 斑。 硅藻检验:溺液中的小生物(硅藻、水藻以及其他单细胞或多细胞生物),经肺循环转入左心, 随体循环分布全身,因此在心,肺, 肝 ,脾,肾, 骨髓,牙髓均能发现浮游生物。因此在内脏器官查见硅藻 ,对溺死有重要价值。体位性窒息:指因身体长时间限制在某种异常体位,使呼吸运动和静脉回流受阻而引起的窒息死亡。性窒息:
18、指性心理和性行为变态者在隐蔽处以某种方式使自己产生一定程度的缺氧窒息状态,体验某种性快感而进行的一种变态的性活动。有时由于所用产生窒息的措施过度或自我解救措施失误,意外窒息死亡。烧伤:由火焰、高温固体和强辐射热引起的损伤称之为烧伤。烫伤:由高温液体或高温蒸气等所致损伤称为烫伤。外眼角皱褶:因火灾烧死者常反射性紧闭双目,因而在外眼角形成未被烟雾熏黑的形似苍白色“鹅爪状”改变,称为外眼角皱褶。 斗拳姿势:全身被炭化时,骨骼肌遇高热而凝固收缩,称热强直。由于屈肌强于伸肌,四肢关节常成屈曲状,类似拳击手比赛中的防守状态故称为斗拳姿势。 假裂创:高温作用下皮肤组织水分蒸发,干燥变脆,发生顺皮纹的破裂,形
19、成梭形创口,形态上类似于切创。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为烧伤尸体内部征象之一。呼吸道损伤所致的急性喉水肿、急性坏死性咽炎、急性喉气管支气管炎和支气管周围炎等,统称为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是生前烧死的确切证据。 硬脑膜外热血肿: 头部受火焰高温作用,脑及脑膜受热、凝固、收缩,与颅骨内板分离,形成间隙,由于硬脑膜血管及颅骨板障的血管破裂,流出的血液聚集于该间隙中形成血肿,即硬脑膜外热血肿。电击伤:人体与电流接触引起的损伤。电流通过人体所引起的皮肤及其他组织器官的损伤及功能障碍。 电流斑:又称电流印记,电流作用于局部接触皮肤,由于电流作用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皮肤损伤。多见于电流入口,也可见于电流出口。机理是皮
20、肤的高电阻性,电流在穿透皮肤通过人体产生高热及电解作用所致。电烧伤 electric burn:接触性电烧伤,电火花烧伤,触电后易燃物燃烧造成的火焰烧伤。猝死:指平时貌似健康的人,因潜在的自然疾病突然发作或恶化,而发生的急骤死亡。由于机体潜在的疾病或重要器官急性功能障碍导致的意外的突然死亡。特点死亡急骤,死亡出人意料,自然死亡即时死:症状发作后 1 分钟之内发生的死亡。孤立性心肌炎:又称 Fiedler 氏心肌炎。是一类原因不眠,限于心肌的炎症性病变。脂肪心:指心外膜下过多脂肪沉积,并向心肌内浸润,逐渐取代心肌纤维,又称心肌脂肪浸润。 青壮年猝死综合 SMDS:是一种多见于青壮年,至今原因不明
21、的猝死。抑制死:指身体的敏感部位受到对一般人微不足道的刺激或遭受极度精神刺激后,迅即发生的心血管活动抑制死亡,曾称为生理性死亡,神经原性休克等。 婴儿猝死综合征 SIDS:是一种多见于一岁以内婴儿、意外急死,经详细尸检未能找到适当死因的猝死。临床法医学鉴定:临床法医学鉴定人根据司法机关或有关部门的委托鉴定要求,运用临床医学、法医学和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技术,对被鉴定人进行检查,再根据我国现行公布实施的法律条款按鉴定事项讨论分析,作出相应的临床法医学鉴定结论的过程。补充鉴定:对于提出新的问题或提供新的资料,要求原鉴定人复验,修正内容或补充意见者,称为补充鉴定。重新/再鉴定:如委托机关或当事人和辩护人
22、对鉴定结论不满意,或出现意见不同的鉴定结论时,将原案另行委托他人鉴定者,称作重新鉴定。联合鉴定:在鉴定工作中有时遇到所鉴定的问题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难度大或因用的法律条规不完善而难于作4出准确结论时,常聘请有关临床专家和其他法医进行联合鉴定。重伤:指有危及生命或并发症危及生命的损伤,损伤造成重要器官的破损或严重的功能障碍。直接危及生命直接引起危及生命严重并发症直接引起严重后遗症引起重要器官严重丧失功能的引起肢体残废引起毁容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但不危及生命和造成严重残废的损伤,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的损伤。
23、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恢复后一般不遗留明显后遗症。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是指人类进行劳动工作的能力,包括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总合。劳动能力丧失指损伤,疾病,衰老等原因引起的原油劳动能力减弱或消失,使机体与所从事的劳动工作之间的不相适应。毒物:是指在特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进入人体后能与机体产生作用,导致机体器官组织代谢、功能和(或)形态结构损伤的化学物质。中毒:指毒物进入体内后,发生毒性作用,使器官组织结构发生改变或其功能遭受损伤而出现的疾病状态。 中毒量:能使机体出现中毒症状的毒物最小剂量,称为这种毒物的中毒剂量。 致死量:能
24、使机体中毒死亡的毒物最小剂量,称为这种毒物的致死量。 中毒血浓度:指能引起中毒反应的这种毒物在中毒者血中的最低浓度。 致死血浓度:指引起中毒死亡的这种毒物在中毒者血中的最低浓度。毒品:刑法中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品与精神药物的统称,包括阿片、海洛因、吗啡、大麻、苯丙胺类、杜冷丁等。吸毒:抑制某些人为了变换情绪或诱导欣快感、非法使用明令禁止的毒品,包括麻醉品、兴奋剂、致幻剂。 药物滥用:是指某些人为了改变情绪或欣快感,长期使用某种药物超过了治疗的需要,或使用非医疗用的化学药品,从而用药成瘾不能自拔。其范围广泛。只为被公认的医疗用途和社会规范而使用任何一种药物。 药物成瘾:是
25、滥用药物的后果,指习惯于摄入某种药物而产生的一种依赖状态,撤去药物后可引起一些特殊的症状即戒断症状。又称药物依赖。 药物耐受性:机体对药物反应的一种状态。同一剂量,机体反应减弱,药效降低。为了达到与原来相等的反应或药效,必须加大药物剂量。亲权鉴定(父权鉴定):是指应用医学、生物学和人类学的方法检测遗传标记并依据遗传学理论进行分析,从而对被检者之间是否存在生物学亲缘(父亲与孩子的血缘)关系所做的科学判定。1.简述法医学概念任务及对象法医概念:应用医学理论知识和技术研究和解决 法律方面涉及的医学问题的科学。法医学任务:1 揭露犯罪事实真相提供科学证据。2 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提供科学证据。3 为处理医
26、疗纠纷提供科学证据。4 为处理重大事故提供科学证据。5 为保险部门的有关人身伤亡的赔偿提供科学证据。6 为卫生防疫部门处理传染病,职业中毒提供科学证据。7 为卫生立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8 开拓新的学科领域,推动医学和法医学的发展 法医学研究对象:活体: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程度鉴定,伤病关系,医疗费审查、续医费估计,性功 能鉴定,生物源性物证:毒化分析,司法精神病学,交通事故损伤死亡.2.死亡的性质分哪几类?法医学意义是什么?死亡可以分为暴力性死亡和非暴力性死亡。暴力性死亡又称非自然死亡,指蓄意过失或意外等非自然因素所致的死亡。非暴力性死亡又称自然死亡指机体自然发生各种因素所致死亡。3.脑死亡与植
27、物状态的区别脑死亡的哈弗标准:1 确定的不可救治的脑损伤;2 意识丧失;3 自主呼吸丧失;4 脑干反射消失;5 心电图平直 6脑循环停止。脑死亡 植物状态概念 全脑功能丧失 脑的认知功能丧失病理改变 全脑或脑干的损伤 广泛的大脑皮质损伤自主呼吸 无 有意识状态 深昏迷样意识丧失 无意识的醒觉状态脑干反射 无 有4.死因的分型,机制,假死分析确定与死亡相关的各种因素的责任关系称为死因分析,死因分析可以分为:直接死因: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损伤;根本死因: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理过程的最初的疾病或损伤或者造成这些损伤的事故或暴力情况;辅助死因:凡是与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无因果关系或必然联系的其他
28、可能促进死亡的情况;死亡诱因:轻微短暂的伤痛或其他刺激引起体内潜在的疾病发作或恶化导致死亡的因素;联合死因: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独可以致死的死因情况,这两个合并称联合死因。5死亡机制用以阐明原发疾病和损伤如何作用于机体引起的一系列的继发的生理代谢,功能形态紊乱和致命失调而导致个体死亡的机制,主要的死亡机制分为循环死,呼吸死,脑死 3 种情况。循环死:心脏停搏先于呼吸停止的死亡,其病理生理的中心环节是循环功能的衰竭。呼吸死:即肺脏死,呼吸停止先于心脏停搏而导致的死亡机制,呼吸死的病理生理的中心环节是呼吸衰竭脑死亡:各种中枢神经系统原发或激发的疾病,颅脑外伤,均可通过直接破坏生命中枢组织结构
29、或功能,造成生命中枢的系统整合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理论上脑死亡是所有死亡机制的共同通路。死亡过程:濒死期临床死亡期生物学死亡期。假死:病人的各种生命活动处于极度微弱的状态,一般临床常规检查难以察觉其生命指针的存在的状态。5.简述早期尸体现象及其法医学意义早期尸体现象包括尸冷,尸斑,尸僵,角膜混住,自体消化等等(书上是与肌肉相关的现象肌肉迟缓,尸僵,尸体痉挛;与热量相关的现象尸冷;与血液相关的现象尸斑,内部血液坠积;与水分相关的现象角膜混浊,局部干燥;与酶相关的现象自溶,自身消化,浸软)肌肉迟缓:人死后肌张力消失,身体变软称肌肉松弛。表现为尸体瞳孔散大、眼、口微张,四肢易屈曲、肌肉松弛,大小便精液
30、溢出。法医学意义:皮肤肌肉失去张力,弹性、体表受物体压迫时可形成与接触 物表面形态相称的压痕-判断尸体死后停放位置、有无移尸及移尸的时间尸僵:死后肌群经短时间的松弛又变的僵硬是关节固定尸体僵硬的现象与肌肉变化相关。法医学意义:确证死亡,推测死因与死亡时间参数,判断尸体形态有无移尸区分病理现象。尸体痉挛:人死后肌肉未经过松弛而直接发生僵硬,将尸体固定于死亡时状态。法医学意义:推断死因、案情性质。尸冷:人死后产热停止散热继续,尸体温度随死亡后时间推移逐渐降低的现象与热量变化有关。意义:推断死亡经过时间的指标,常温下死亡后最初的 18 个小时内尸冷是唯一的可靠现象用直肠温度的数学模型推断死后经过时间
31、可反映个体差异。尸斑:因为血液瘀滞而至该处皮肤出现的边缘不清呈紫红色斑片。法医学意义:确定死亡推测死亡时间,判断有无移尸,推测死亡原因,区分生前疾病和死后损伤。坠积期 扩散期 浸润期时间 12 小时内 12-24 小时 24 小时以后指压 完全褪色 微褪色 不褪色尸斑 变动尸体位置尸斑可转移 尸斑不转移 不转移血液及组织学特点血液从血管流出,可擦去,血细胞轮廓完整靠紧。血液溶血,并扩散,切开皮肤组织间隙浅橘红色液体,不易擦去血液成分进入组织间隙及细胞,紫红色,可有菌落形成。角膜混浊:死后角膜透明性逐渐下降呈灰白色混浊,最后完全不能透视瞳孔的现象。局部干燥或皮革样变:尸体局部皮肤或粘膜,因水分不
32、断蒸发而变硬呈蜡黄色、黄褐色、深褐色的现象。自溶:人死后,组织细胞因自身水解酶的作用而发生细胞结构的破坏,因而各器官软化甚至液化。法医学意义:推断死亡时间;正确辨认自溶与坏死;自溶可破坏疾病或损伤,影响诊断。早解剖,取材,固定。 自身消化;尸体组织细胞因自身消化液中酶的作用而溶解的现象,常发生胃肠,胆囊,可使器官变软薄穿孔。 侵软:指四月以上的胎儿死于宫内,并在羊水中发生无菌性自溶 性的 改变。6.尸斑与皮下出血的鉴别尸斑 皮下出血部位 尸体低下部位 损伤部位表皮剥脱 无 可有,伴肿胀挤压 褪色(浸润期以前) 不褪色切开局部 无血凝块,能擦掉或冲掉流出的血液 有血凝块,不易擦掉边界 不清楚 清
33、楚显微镜检查 无出血水肿及炎症反应 有7.晚期尸体现象分为哪几类包括毁坏型尸体现象,保存型尸体现象,前者包括腐败(包括尸臭,尸绿,腐败气泡水泡,泡沫样器官,腐败静脉网,巨人观,白骨化)和霉尸,后者则出现木乃伊,尸蜡,泥炭鞣尸。8.机体机械损伤的意义与基本变化机械性损伤:机械性暴力引起的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和功能的障碍所有的机械性损伤都包括组织代谢,形态和功能方面的不同程度的变化三者都密不可分。(1)形态改变为主的损伤包括:1 擦伤:表面粗糙的物体与表皮摩擦造成的上皮剥脱为主的损伤 2 挫伤:由钝器打击 造成的皮内和皮下出血为主的主要损伤性改变 3 创较大的暴力造成皮肤全层和皮下组织甚至肌肉内脏器
34、官破裂的损伤 4 骨折:骨组织完整性和连续性的破坏 5 内脏损伤:较大外力使体腔内器官结构学完整性的破坏 6 肢体断离:较大的机械力使人体各部遭受完整性的破裂和断离(2)功能改变为主的损伤:1 神经元性休克 2 震荡伤614.枪弹伤的法医学鉴定:1、确定枪弹创;2、估计射击距离;3、射 击方 向的确定;4、推断死亡方式。15.远距近距射击的差别根据射入口的形态学特征可判定射击距离,射入口出现伤口印痕及撕裂创伤可判定接触射击,近中距离的射击时见有圆形及椭圆形创口,边缘有擦拭论烟熏及火药斑纹,并有射击者所持手枪,手及衣着上粘附的被射击者的血液及其他人体组织的回溅现象。远射击距离时,见椭圆或圆形伤口
35、,边缘有檫试轮,挫伤轮。9.如何判断机械性死亡的死亡方式自杀 他杀 灾害案情 应有自杀诱因 、动机死前精神状态异常杀人动机明显社会关系复杂 存在灾害事故原因现场 一个,较僻静,可有遗书 可一处或多个,有搏斗痕迹及其他物证一个,灾害现场致伤物 多留在现场 多不在现场 在现场损伤类型 多为切,刺,枪弹创、高坠伤 多为砍,刺, 射击创,钝器伤 多为钝器伤部位 死者手可触及的要害处 死者手不可触及 多为身体突出部位数目 致命伤多集中一处 致命伤可多处 不定特殊伤 试探伤 抵抗伤 无血痕 自然流注 飞溅分布 自然流注衣物 少有破损 多破损 多破损7 锐器伤及钝器伤的区别?锐器伤 钝器伤创口 规则有一定形
36、态特征 不规则不定型创缘 整齐 不整齐创角 尖锐,无撕裂 撕裂状创壁 平滑 凹凸不停粗糙难愈合创腔 深而窄,无组织间桥 较浅而宽出血少创底 平 不平,多至于浅筋膜10.是比较切创砍创刺创的区别切创 砍创 刺创部位 多见于大血管 多见于头颈部及上肢 多见于躯干部创口 长梭形 窄条形或窄三角形 与凶器截面相应创角 尖细有划痕 钝或一钝一锐 与凶器刃缘相应创腔 细而浅,呈舟形 短而粗,多达骨组织 小,很深,多达内脏其他 外出血量多,无骨折 有外出血,可伴骨折 内出血量多,常伤及内脏11.什么是弥漫性轴索(DAI)损伤,其损害定义是什么由于脑组织的解剖结构和生物力学特性,头部遭受打击可在不同部位的脑组
37、织中造成长而纤细的神经纤维损伤称为弥漫性轴索损伤,可 单独发生,也可伴发各种颅脑损伤特别是急剧加速或减速的损伤,弥漫性轴索损伤和硬脑膜下出血是颅脑损伤中两个最致命的损伤。DAI 以白质的广泛变性为特征,典型病变是局部出血,免疫组织化学染色可见轴索有白蛋白和纤维蛋白渗入可见 wallerian 变性。12.外伤性硬膜外出血的特点外伤性硬膜外出血:指颅骨和硬脑膜之间的出血,多发生在暴力直接打击的部位及其附近,血液可来自破裂的脑膜血管,板障血管,静脉窦和导血管,其中 50%为脑膜中动脉及其分支的破裂。13.冠心病猝死的概念及特点由冠状动脉硬化引起的心脏缺血性疾病称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简称冠心病,
38、冠心病是心血管系统疾病中发生猝死最长见的。特点:发病年龄一般较轻:国内发病为 3040 岁比国外小 10 岁;冠状动脉病变较轻;临床表现多为即刻死。心肌病理学改变可见 1 心肌梗死 2 早期心肌缺血改变。16.电击伤及点击死的概念及形态学改变电流所致人体皮肤及其他组织的损伤称为电击伤,电流所致的死亡称为电极死。电流入口:1 电击斑:电流通过皮肤产生的热能在皮肤上造成有诊断意义的特殊损伤。2 皮肤金属化:高温产生的金属微粒沉着于电流斑表面及其深部组织 3 电烧伤。电流出口:圆形 椭圆形不规则组织严重受损,无金属化现象。电击纹:电击可致皮肤表面血管扩张充血出现花纹样变。电流对组织的损伤:血管内出现
39、串珠杨变,静脉内皮消失,神经细胞变性,骨质出现了骨珍珠。17.什么叫热作用呼吸道综合症7吸入火焰或高温,可致呼吸道损伤出现喉,会厌气管,支气管粘膜充血坏死有时可形成水泡假膜,肺水肿,出血,气肿或肺不张有时可见肺泡上皮坏死脱落,渗出的蛋白性液体形成透明膜覆盖在肺泡壁上。呼吸道损伤所致的急性喉水肿,急性坏死性咽炎,急性喉支气管炎,支气管周围炎等统称为热作用综合症。18.烧死的尸体形态学改变 体表征象:1 外眼角皱折:遇火时反射性的紧闭双眼在外眼角形成皱折。2 拳斗姿势:蛋白质受热凝固使骨骼肌收缩产生热强直四肢屈曲。3 皲裂创:水分蒸发组织干燥强烈收缩产生的烧伤。内部:1 呼吸道损伤:热作用呼吸道综
40、合症 2 碳氧血红蛋白增多 3 硬膜外热血肿 4 胃肠病变 5 其他器官改变。15 烧死及死后焚尸的区别烧死 死后焚尸皮肤红斑 有 无水泡的特征 水泡内充满纤维蛋白和白蛋白,泡周充血白细胞清润包内含少量液体和气体周围不充血,没有炎症反应痂皮 充血水肿有白细胞清润血管内有血栓 组织凝固坏死,无炎症反应与血栓形成外眼角皱 有 无呼吸道特征 气管支气管内有烟灰碳膜,呼吸道综合症及肺休克仅口鼻有碳末无热作用呼吸综合症及肺休克血液 心腔血液中较多碳氧血红蛋白 仅外周血含碳氧血红蛋白消化道 胃肠道可见烟灰碳末 肠胃道无烟灰碳末其他组织 充血出血,退行性变 无充血出血其他致命伤 无 有24 窒息的分类及机械
41、窒息分类按原因分可分为 5 类:1 机械窒息 2 缺氧窒息 3 电击窒息 4 中毒窒息 5 疾病窒息不同机械窒息按暴力与作用方式的不同分:1 压迫颈部呼吸道所致窒息 2 闭塞呼吸道所致窒息 3 异物阻塞气道所致的窒息 4 压迫腹部所致窒息 5 液体压迫鼻腔和呼吸道所致的窒息 6 体位性窒息25 简述机械性窒息的病理生理过程及死亡机制机械窒息的病生过程分为 6 个期:1 窒息前期 2 吸气性呼吸困难期 3 呼气性呼吸困难期 4 呼吸暂停 5 终末呼吸期 6呼吸停止期。机械性窒息的死亡机制:1 呼吸障碍 2 脑循环障碍 3 反射性心脏停搏和呼吸抑制 4 颈髓损伤。26 机械性窒息死亡的尸体一般征象
42、体表征象:颜面部发绀肿胀;於点性出血;尸斑出现早且分布广;尸冷缓慢;牙齿出血(经酒精浸泡后牙颈出现玫瑰色色或红棕色玫瑰齿);其他如尸体痉挛。尸体内部征象:血流暗红色流动性(还原血红蛋白增多);器官淤血(典型右心扩张);内部器官於点性出血 (tardieu 斑:最先出现在藏胸膜和心包脏层的淤血性出血点。产生机制为 a.缺氧导致血管通透性增高;b.应激状态下 adr 分泌过多毛细血管破裂 c.胸腔负压加大。淤血性出血点并非窒息所特有)肺气肿或肺水肿;脾贫血。27 缢死与勒死的区别缢死 勒死索沟形成 为颈部压迫缢索形成皮肤印痕 压迫后部所形成的皮肤印痕索沟位置 多在舌骨和甲状软骨之间 多在甲状软骨及
43、其下方索沟走向 着力处水平两侧斜行向上 基本上环形水平状索沟闭锁 多不闭锁有中断现象 一般呈闭锁状态索沟深度 着力部位最深 深度基本均匀,接口处有压痕索沟出血 缢沟处出血少见,上下缘缢沟隆起可见出血点勒沟多出血,颜色深颈部肌肉损伤 肌肉多无撕裂出血,颈动脉分叉处下内膜有横向裂伤肌肉常有断裂出血颈动脉内膜无裂伤骨折 舌骨大角,甲状软骨上角有骨折 甲状软骨环状软骨骨折颅脑损伤 典型缢死者脑组织脑膜淤血不明显,非典型的较明显脑组织脑膜淤血明显伴有出血点舌尖外露 舌尖可外露 舌尖多外露颜面改变 典型缢死者颜面苍白非典型缢死者颜面淤血肿胀结膜出血点颜面青紫肿胀勒沟以上颈部面部皮肤有出血点28 溺死的尸体
44、征象尸体外表征象:蕈状泡沫(溺死者呼吸道分泌的细小白色泡沫堆积在口);发绀;手中握物;鸡皮样皮肤及局部收缩;眼部出血;尸斑浅淡且迟缓。8水中浸泡征象:漂妇样变:浸泡后角质层膨胀变白起皱皮肤会发生漂妇样改变。714d 后手脚部表皮出现手套样袜子样脱落;尸体腐败,在水中尸体腐烂较慢。一旦打捞出水迅速腐烂;其他改变。尸体内部征象及肺组织的改变:呼吸道内异物:(呼吸道有水草,泥沙及浮游生物)。水性肺气肿:尸体上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变现在肺脏体积增大,重量增加,肺叶顿圆表面湿润呈浅灰色表面有充血。脏胸膜表面积增大,边缘不清的浅红色斑(paltauf 斑又称溺死斑)。肺泡壁毛细血管扩张充血并溶血。肠胃道内溺液
45、及其他异物。29 硅藻的法医学意义硅藻是一种简单的单细胞浮游生物大小因种类不同而差异很大。法医学意义:人在你死的过程中,水中的硅藻随溺死液体达到肺部进入肺泡壁破裂处的毛细血管,因心脏搏动的存在在随血流达到全身各处,但是因水中的硅藻可随溺死液体进入胃内和肺内,故学者认为只有从尸体肾脏肝脏心腔血液脑骨髓全身各处检出30 溺死与死后入水的鉴别溺死 死后入水口鼻部 有蕈样泡沫 无蕈样泡沫手中 可握泥沙水草等 不握泥沙水草眼部 结膜出血点 除窒息外无此现象呼吸道 气管支气管肺泡内有溺液泡沫状液体及异物上呼吸道可见溺液和异物但无泡沫,压力大时可达肺部消化道 胃和小肠又咽下的溺液和异物 在胃内少数溺液肺脏
46、出现水性肺气肿肺膨大表面有肋骨压痕和淡红色出血斑切面有泡沫状液体流出无改变硅藻检验 肝肾脾脑心腔骨髓牙齿都有检出 检不出硅藻左右心腔 左右心成分有差异 左右心成分无差异微量元素 溺死液体中较高的微量元素在血清中增高 血清补增高死因 只有溺死死因 有非溺死死因31 毒品及药物滥用的概念及其特点毒品指国际禁毒公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物和精神药品的总称。特点是具有 1 非法性 2 依赖性 3 危害性常见致死方式:1 吸毒过量而亡;2 吸毒致循环系统并发症而亡;3 吸毒造成呼吸系统并发症而亡;4 吸毒造成消化系统并发症而亡;5 吸毒造成神经系统并发症而亡;6 感染 HIV,肝炎病毒
47、而死亡;7 吸毒引发暴力损伤;8 虚脱。药物滥用:与医疗目的无关的反复大量的使用某种具有依赖性的药物。特点是易产生戒断症状和药物依赖。32 简述强奸概念及强奸的后果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是男子违背妇女意愿使用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奸淫未满 14 周岁的幼女。后果:1 精神创伤 2 性传播疾病 3 会阴损伤 4 被害妇女因为抵抗暴力致各个部位损伤 5 妊娠33 什么是亲权鉴定及其适用范围概念:应用医学和生物学的知识和机能判断两个不同的个体之间是否有血缘关系。适用范围 1 确定非婚子女的父亲或否定被误控的父亲。2 家庭纠纷,怀疑子女是否亲生的;3 强奸致孕确定胎儿的父亲。4 怀疑产
48、房掉错婴儿的。5 拐卖儿童案件。6 失散家庭成员血缘关系确认;7 移民;8 遗产继承权;9 利用DNA 样本确定案件中相关的生物物证是否是嫌疑人或受害人所留。10 无名尸的鉴定 11 计划生育中超生及领养的确定。34.法庭生物物证检验的概念及取材原则法庭生物物证主要指与案件有关的生物学检材凡是与案件有关的可为侦查提供线索的为审判提供证据的生物物品都为生物学物证。取材原则:1 仔细观察全面寻找可疑的生物学物品 2 记录检材名称 3 尽量保持完整性状 4 提取现场检材及受害人的血液唾液等 5 采血时尽量提取外周血(除非被烧死)6 提取捡物时戴手套用镊子,切勿用手触摸7 取材宁多勿少,足量以供重复使
49、用 8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民俗。35.血痕检验的原则法庭生物物证血痕检验必须按照下列检验程序:1 肉眼检查:寻找可疑的瘢痕存在部位形状颜色以便进一步检验并分析案情。2 预实验:联苯胺测试:过氧化性变蓝色。3 确证实验:确证瘢痕为血痕。4 种属测试:判断人血还是动物血 5 血型及个人识别:mhc 等位基因,hla 血型测试36.法医学对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及分级标准时什么完全刑事责任能力:16 周岁以上,精神病已痊愈或间歇期,其辨别能力和控制力完整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14 至 16 周岁,辨别控制能力削弱但未丧失者。无责任能力:不满十四周岁完全丧失辨别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37.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9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医疗事故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事故。38.医疗纠纷构成的条件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