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1 资产管理公司 .11.1 定 义 .11.2 分 类 .11.2.1 非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11.2.2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22、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22.1 国 际 背 景 22.2 国 内 背 景 23、中国目前最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33.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银行) .43.1.1 公司简介: .43.1.2 经营范围 .43.1.3 主要业务 .53.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63.2.1 公司简介 .63.2.2 经营范围 .73.2.3 主要业务 .73.3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2、.73.4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83.4.1 公司简介 .83.4.2 范围 .83.4.3 主要业务 .94 我 国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的 发 展 状 况 .95、 国 资 委 管 辖 下 的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 主 要 针 对 央 企 资 产 ) .95.1 国 新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95.2 中国城通 .105.2.1 公司简介 .105.3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115.3.1 公司简介 .115.3.2 业务范围 .11资产管理公司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1 资产管理公司1.1 定 义资 产 管 理 ,
3、通 常 是 指 一 种 “受 人 之 托 , 代 人 理 财 ”的 信 托 业 务 。 从 这 个 意义 上 看 , 凡 是 主 要 从 事 此 类 业 务 的 机 构 或 组 织 都 可 以 称 为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 1.2 分 类一 类 进 行 正 常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的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 没 有 金 融 机 构 许 可 证 ; 另一 类 是 专 门 处 理 金 融 机 构 不 良 资 产 的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持 有 银 行 业 监 督 委员 会 颁 发 的 金 融 机 构 许 可 证 。 1.2.1 非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一 般
4、情 况 下 , 商 业 银 行 、 投 资 银 行 、 证 券 公 司 等 金 融 机 构 都 通 过 设 立 资产 管 理 业 务 部 或 成 立 资 产 管 理 附 属 公 司 来 进 行 正 常 的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 它 们 属于 第 一 种 类 型 的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 基 于 这 种 正 常 的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分 散 在 商 业 银行 、 投 资 银 行 、 保 险 和 证 券 经 纪 公 司 等 金 融 机 构 的 业 务 之 中 . 1.2.2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国 际 上 广 义 理 解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的 实 质
5、是 指 由 国 家 出 面 专 门 设 立 的以 处 理 银 行 不 良 资 产 为 使 命 的 金 融 机 构 , 具 有 特 定 使 命 的 特 征 , 以 及 较 为 宽泛 业 务 范 围 的 功 能 特 征 。2、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2.1 国 际 背 景美 国 在 二 十 世 纪 八 十 年 代 直 到 九 十 年 代 初 , 曾 经 发 生 过 一 场 影 响 很 大 的银 行 业 危 机 。 当 时 , 美 国 约 有 1600 多 家 银 行 、 1300 家 储 蓄 和 贷 款 机 构 陷入 了 困 境 。 为 了 化 解 危 机 , 联 邦 存 款 保 险 公
6、司 、 联 邦 储 蓄 信 贷 保 险 公 司 竭 尽全 力 进 行 了 援 助 , 美 国 政 府 也 采 取 了 一 系 列 措 施 , 设 立 了 重 组 信 托 公 司( ResolutionTrustCorporation, 以 下 简 称 RTC) 对 储 贷 机 构 的 不 良 资 产 进行 处 置 。 RTC 在 19891994 年 经 营 的 五 年 多 时 间 , 在 化 解 金 融 风 险 , 推进 金 融 创 新 等 方 面 多 有 建 树 , 被 公 认 为 是 世 界 上 处 置 金 融 机 构 不 良 资 产 的 成功 典 范 。 在 某 种 意 义 上 可 以
7、 说 , 正 是 自 RTC 开 始 , 组 建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成 了 各 国 化 解 金 融 风 险 , 处 置 不 良 资 产 的 通 行 做 法 。进 入 二 十 世 纪 九 十 年 代 后 , 全 球 银 行 业 不 良 资 产 呈 现 加 速 趋 势 , 继 美 国之 后 , 北 欧 四 国 瑞 典 、 挪 威 、 芬 兰 和 丹 麦 也 先 后 设 立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对 其银 行 不 良 资 产 进 行 大 规 模 的 重 组 。 随 后 中 、 东 欧 经 济 转 轨 国 家 ( 如 波 兰 成 立的 工 业 发 展 局 ) 和 拉 美 国 家
8、( 如 墨 西 哥 成 立 的 FOBAPROA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以 及 法 国 等 也 相 继 采 取 银 行 不 良 资 产 重 组 的 策 略 以 稳 定 其 金 融 体 系 。 亚 洲 金融 危 机 爆 发 后 , 东 亚 以 及 东 南 亚 诸 国 也 开 始 组 建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例 如 ,日 本 的 “桥 ” 银 行 , 韩 国 的 资 产 管 理 局 (KAMCO)、 泰 国 的 金 融 机 构 重 组 管 理局 (FRA)、 印 度 尼 西 亚 的 银 行 处 置 机 构 (IBRA)和 马 来 西 亚 的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Danahar
9、ta)对 银 行 业 的 不 良 资 产 进 行 重 组 。 因 此 ,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的 实质 是 指 由 国 家 出 面 专 门 设 立 的 以 处 理 银 行 不 良 资 产 为 使 命 的 金 融 机 构 , 具 有特 定 使 命 的 特 征 , 以 及 较 为 宽 泛 业 务 范 围 的 功 能 特 征 。2.2 国 内 背 景 1992 年 爆 发 了 英 镑 危 机 , 然 后 是 1994 年 12 月 爆 发 的 墨 西 哥 金 融 危 机 ;最 为 严 重 的 是 1997 1998 年 东 亚 金 融 危 机 。 此 次 金 融 危 机 颇 具 戏 剧
10、性 : 当1997 年 泰 国 政 府 动 用 外 汇 储 备 保 卫 泰 铢 的 艰 难 战 役 失 败 而 不 得 不 让 其 贬 值的 时 候 , 许 多 人 甚 至 在 地 图 上 找 不 到 这 个 偏 僻 小 国 的 位 置 , 但 是 , 风 起 于 青萍 之 末 , 几 乎 所 有 的 经 济 学 家 都 没 有 预 测 到 , 一 场 规 模 浩 大 的 金 融 危 机 爆 发了 。 金 融 危 机 如 飓 风 一 般 席 卷 东 南 亚 各 国 , 然 后 顺 势 北 上 , 在 1998 年 波及 刚 刚 加 入 OECD 的 韩 国 。 这 场 金 融 危 机 的 波
11、及 范 围 甚 至 到 了 南 非 和 俄 国 。接 着 金 融 危 机 的 飓 风 跨 越 大 西 洋 , 又 袭 击 了 阿 根 廷 。 在 亚 洲 金 融 危 机 中 , 沧 海 横 流 , 似 乎 唯 独 中 国 经 济 屹 然 不 动 。 确 实 , 中国 的 稳 定 极 大 地 遏 制 了 金 融 风 暴 的 蔓 延 , 为 亚 洲 经 济 乃 至 世 界 经 济 的 复 苏 创造 了 契 机 , 中 国 的 贡 献 或 曰 牺 牲 赢 得 了 各 国 政 府 以 及 世 界 银 行 、 亚 洲 开 发 银行 等 国 际 金 融 组 织 的 高 度 评 价 。 然 而 , 作 为
12、中 国 金 融 业 根 基 的 国 有 银 行 业 ,存 在 着 大 量 不 良 贷 款 , 人 行 的 一 项 统 计 表 明 ,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不 良 资 产 总 额 大约 为 22898 亿 元 , 约 占 整 个 贷 款 25.37%。 巨 额 的 不 良 资 产 , 对 银 行 自 身 的稳 健 与 安 全 将 产 生 直 接 损 害 。 为 了 化 解 由 此 可 能 导 致 的 金 融 风 险 , 国 家 于1999 年 相 继 设 立 了 4 家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 即 中 国 华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CHAMC) 、 中 国 长 城 资 产
13、 管 理 公 司 ( GWAMCC) 、 中 国 信 达 资 产 管 理公 司 ( CINDAMC) 和 中 国 东 方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 COAMC) , 分 别 收 购 、 管理 和 处 置 四 家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和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的 部 分 不 良 资 产 。我 国 组 建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是 为 同 时 达 到 以 下 三 个 目 的 。 一 是 改 善 4家 国 有 独 资 商 业 银 行 的 资 产 负 债 状 况 , 提 高 其 国 内 外 资 信 。 同 时 深 化 国 有 独资 商 业 银 行 改 革 , 对 不 良 贷 款 剥
14、离 后 的 银 行 实 行 严 格 的 考 核 , 不 允 许 不 良 贷款 率 继 续 增 加 , 从 而 把 国 有 独 资 商 业 银 行 办 成 真 正 意 义 上 的 现 代 商 业 银 行 。二 是 运 用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的 特 殊 法 律 地 位 和 专 业 化 优 势 , 通 过 建 立 资 产 回收 责 任 制 和 专 业 化 经 营 , 实 现 不 良 贷 款 价 值 回 收 最 大 化 。 三 是 通 过 金 融 资 产管 理 ,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企 业 实 施 债 权 转 股 权 , 支 持 国 有 大 中 型 亏 损 企 业 摆 脱 困境 。
15、自 2007 年 ,四 大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开 始 商 业 化 运 做 ,不 在 局 限 于 只 对 应收 购 上 述 几 家 银 行 的 不 良 资 产 .(详 见 百 度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词 条 ) .2010年 “国 新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已 获 得 国 务 院 的 正 式 批 复 成 立 ,同 时 随 着 国 务 院 即 将对 原 有 4 家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的 改 革 方 案 批 复 ,2010 年 ,我 国 金 融 资 产 管 理公 司 的 改 革 与 发 展 将 深 化 。3、中国目前最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3.1 中国东
16、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银行)3.1.1 公司简介:经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于 1999 年 10 月在北京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公司注册资本 100 亿元人民币,由财政部全额拨入。公司目前由主营收购、管理和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向经营不良资产和发展其他金融服务并重过渡。公司在全国 26 个中心城市设有 25 家办事处和 1 家经营部,负责所辖区域的资产管理、经营、处置等工作。公司拥有东银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公司、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酒店控股有限公司四家直属公司,以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
17、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等其他金融服务平台。3.1.2 经营范围1、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2、本外币债务追偿,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置换、转让与销售;3、本外币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4、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5、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6、发行金融债券,商业借款;7、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8、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9、资产及项目评估;10、企业审计与破产清算;11、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业务;12、根据市场原则,商业化收购、管理和处置境内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13、接受委托,从事经金融监管部门
18、批准的金融机构关闭清算业务;接受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有银行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接受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14、运用现金资本金对所管理的政策性和商业化收购不良贷款的抵债实物资产进行必要投资;15、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3.1.3 主要业务1、不良资产业务(1)商业化收购:根据市场原则购买出让方的资产,并对所收购的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最终实现回收。(2)追加投资:以提升资产处置回收价值为目的,运用现金资本金对管理的政策性和商业化收购不良贷款的抵债实物资产追加必要投资,最终实现现金回收的投资行为。(3)债转股:通过法律程序,将债权
19、转为股权,获得股东权利和股权增值收益。(4)债务追偿:向债务人(企业)追讨债务。(5)资产转让/出售:向特定主体转让所持股权、抵债实物资产、债权类资产等。 (6)以物抵债: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以拥有的实物资产抵偿所欠债务。(7)债务重组:为促进债务人、担保人按时还款而对原借款合同进行变更,如变更还款期限、改变还款方式、减免原债务的部分本金、利息等。 (8)资产置换:为便于管理和处置,将所持的股权、抵债资产或其他资产,按照对价与其他主体合法持有的资产进行互换。 (9)资产拍卖:通过竞价拍卖处置持有的股权、抵债资产或其他资产。 (10)资产租赁:通过租赁手段,在一定期限内让渡所持资产的使用权。
20、(11)资产托管:为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将所持的资产委托给特定组织进行管理。 (12)破产清算:对于资不抵债且拒不还款的债务人、担保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其破产清算,并以清算资产抵偿其所欠债务。2、证券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3、信用评级业务评估各类有价证券、企业资产、企业资信等级、其他与主应用文物有关的咨询、培训、经济信息服务;主体及债项评级;企业及金融机构综合财务实力评估;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估;企业信用数据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培训和咨询;企业信用征集、评定;企业信用数据管理;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信用解决方案;金融信息咨询。
21、4、金融租赁业务金融租赁业务、吸收股东 1 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5、金融风险数据业务投资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数据处理。6、其他金融业务(1)资产证券化:以公司持有的资产为抵押,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证券实现资产变现目的。(2)分层信托:以资产包为基础设立信托产品,按不同信用等级进行定向发售。(3)财务顾问:为企业提供投融资、项目融资、并购、资产重组、债务管理、改制上市、债券及票据发行、管理咨询、研究分析、和培训服务等顾问服务。(4)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审查修改法
22、律文书、法律分析论证、员工法律知识培训、发送律师函等非诉讼法律事务。(5)尽职调查服务:为境内外投资者收购不良资产提供专业尽职调查服务。(6)代理业务:受托管理和处置风险机构及不良资产,代理不良资产收购。受财政部委托,处置中行损失类不良贷款。(7)风险金融机构托管:受国家监管部门的委托对高风险金融机构实施托管、清算。3.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3.2.1 公司简介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经国务院批准,于 1999 年 10 月 19 日在北京成立 公司性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 公司注册资本金:100 亿元人民币 公司监管部门: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
23、,涉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范围以外的金融业务,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监管,财政部负责财务监管3.2.2 经营范围1、资产管理2、金融租赁3、证券业务4、委托业务5、信托业务6、投资业务3.2.3 主要业务 收购并经营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含商业化收购) 追偿债务 对所收购的不良资产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 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 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 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 接受委托代理处置不良资产 对管理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追加必要的投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24、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3.3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是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 100 亿元人民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额拨入。1999 年 10 月 18 日在北京正式挂牌成立。 公司通过收购、管理和处置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增强国有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司将利用其特殊的法律地位和专业化优势,综合运用债务追偿,资产置换、租赁、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资产证券化等手段,实现不良资产的价值回收的最大化,
25、最大限度地保全国有资产。同时,公司的专业化运作,将有力地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发育和现代化金融工具的创新,有利于确立正常的社会信用关系,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3.4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3.4.1 公司简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经国务院批准,于 1999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注册资本为 100 亿元人民币。3.4.2 范围1、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 2、追偿本外币债务; 3、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4、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5、资产管理范围内公
26、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 6、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 7、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 8、根据市场原则,商业化收购、管理和处置境内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 9、接受委托,从事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关闭清算业务; 10、接受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国有银行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 11、接受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 12、运用现金资本金对所管理的政策性和商业化收购不良贷款的抵债实物资产进行必要投资; 1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3.4.3 主要业务1、资产收购2、资产受托3、竞争性出售4、抵债
27、资产投资5、资产证券化6、托管清算4 我 国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的 发 展 状 况我 国 现 存 的 四 大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已 经 完 成 政 策 性 不 良 资 产 收 购 任 务 ,信 达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和 东 方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对 准 商 业 化 不 良 资 产 的 处 置 已 经 接 近尾 声 , 正 在 等 财 政 部 的 最 终 批 复 。 从 2005 年 信 达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开 展 第 一 次商 业 化 收 购 业 务 开 始 , 2007 年 四 家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都 已 将 开 始 纯 商 业 化 资
28、 产运 作 。( 收 购 政 策 性 不 良 资 产 的 特 点 是 不 良 资 产 本 金 不 打 折 ,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司 收 购 不 良 资 产 的 资 金 来 源 主 要 是 人 民 银 行 再 贷 款 和 向 商 业 银 行 发 债 准 商 业化 运 作 ; 准 商 业 化 收 购 的 特 点 是 不 良 资 产 的 本 金 可 以 打 折 , 采 用 公 开 竞 标 方式 , 资 金 来 源 于 政 策 性 的 相 同 ; 纯 商 业 化 不 良 资 产 的 收 购 的 特 点 是 采 取 公 开竞 标 方 式 , 资 金 来 源 是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的
29、 自 有 资 金 和 向 商 业 银 行 的 借 款 。)2010 年 是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发 展 的 关 键 年 , 4 家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的经 营 年 限 是 10 年 , 2010 年 到 期 , 改 革 方 案 已 经 报 到 国 务 院 , 正 在 等 待 批 复 。国 新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的 成 立 , 无 疑 对 市 场 有 会 有 巨 大 影 响 。 国 新 资 产 管 理 公 司将 更 偏 重 政 策 性 国 有 资 产 的 有 关 处 置 , 而 原 有 的 4 家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将 更 趋向 商 业 化 运 作 。5、
30、国 资 委 管 辖 下 的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 主 要 针 对 央 企 资 产 )5.1 国 新 资 产 管 理 公 司国 新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估 计 为 200 亿 元 , 主 要 职 责 是 加 快 央 企 整 合 和 调 整国 资 产 业 布 局 , 将 纳 入 一 些 “规 模 较 小 、 微 利 、 效 益 差 、 应 退 出 市 场 的 央 企 ”。( 3 月 22 日 新 浪 网 消 息 : 中 投 二 号 ”将 以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作 为 注 册 资本 , 而 财 政 部 已 经 确 定 了 今 年 的 中 央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
31、 预 算 支 出 为 440亿 元 。 )首先,国新一定是“股权持有者” ,即将一些规模小的、微利或者亏损的、弱势央企纳入旗下尤其是国有资产中亏损面较大的贸易类公司(像宝钢、三大石油和电信公司这样的强势央企不会归于麾下,由国资委直接持股)。其次,国新会对这些企业进行“改造” ,在这个环节上,它跟中国诚通和国家开发投资的区别在于,它具有一些“类 PE”的性质,抛售和退出是一个终极目标。再次,由于比“托管”更为广泛的“股权人角色” ,使得它具有某些“类 PE”性质,那么纳入旗下的央企就会非常反感,因为这意味着央企的经营层迟早是要被替换的,他们会抗拒自己上“国新管控企业的名单”。最后,国新的角色也对
32、中国诚通和国家开发投资产生冲击,一种猜想是原来的“ 托管平台 ”也纳入国新 “麾下”,一些人事任命的猜测可以放大这种设想 (例如诚通总裁马正武的去向) ,但还有一种可能是将诚通和国家开发投资转变为跟国新相同的“ 属性” ,让三家资产管理平台进行竞争。5.2 中国城通5.2.1 公司简介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诚通集团)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大型企业集团,总资产近 300 亿元。 2005 年 6 月 13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厅改革2005116 号文件确定诚通集团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单位,搭建国有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的平台,探索中央企业非主业资产及不良资
33、产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和处置的路子,促进中央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中央企业的活力和市场竞争力。诚通集团的主营业务是资产经营管理、现代物流、综合贸易和包装纸业。根据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以及中央企业重组的总体需要,国资委将把部分中央企业的非主业资产、不良资产及所属经营不善的企业等六类资产,通过托管、无偿划转、收购、资产置换等多种方式剥离,移交诚通集团按照市场原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经营或处置。1、整体上市后的存续资产;2、主辅分离、清产核资剥离出的资产;3、破产关闭企业资产;4、公共职能资产,包括学校、医院等资产;5、经营不善的企业(如未来两年内净资产收益率达不到 4%的企业) 、资产规模小、非国家控制
34、且无法进入行业前 3 名的企业;6、中央债转股企业5.3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5.3.1 公司简介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5 月 5 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投资控股公司和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之一。公司注册资本 184 亿元,资产总额 2096 亿元(截至 2009 年底) ,2009 年实现经营收入 500 亿元人民币,利润 55 亿元人民币。在国务院国资委年度业绩考核中,连续 5 年获得 A 级,并成为任期考核“ 业绩优秀企业 ”。5.3.2 业务范围1、实业:电力、煤炭、交通、化肥、物流、高科技2、服务业:金融业务、资产管理、咨询服务3、国资经营: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托管)资产管理业务由国投资产管理公司负责。资产管理业务通过国有股权的转让将国有资产变为国有资本,实现国有资本从竞争性领域或非重点企业中退出,回收资金再投入到国有经济需要进入的重要领域或重点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实现跨行业、跨地区、跨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