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9.020F 20T/CEC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T/CEC XXX.52018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第 5 部分:评价规范Construction for power demand side management system of industrial parkPart 5Specifications for evaluation(征求意见稿)2018-xx-xx 发布 2018-xx-xx 实施中 国 电 力 企 业 联 合 会 发 布T/CEC XXX.52018I目 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一般要求 25 评价目标 26 评价内容
2、27 评价组织和职责 28 评价机构评价工作 3附录 A(规范性附录)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评价内容 6附录 B(规范性附录)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评价等级 8参考文献 9T/CEC XXX.X2016II前 言T/CEC XXXX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分为以下部分:第 1 部分:总则;第 2 部分:设计要求;第 3 部分:实施和验收规范;第 4 部分:运维规范;第 5 部分:评价规范。本部分为 T/CEC XXXX 的第 5 部分。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本部分起草人:。本部分执行过
3、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一号,邮编:100761) 。T/CEC XXX.520181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 第 5 部分 评价规范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评价的一般要求、评价目标、评价内容、评价组织和职责、评价流程和评价等级。本部分适用于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的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4、T 32127 需求响应效果监测与综合效益评价导则GB/T 32672 电力需求响应系统通用技术规范GB/T 35681 电力需求响应系统功能规范DL/T 1330 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效果评估导则T/CEC 133 工业园区电力需求响应系统技术规范T/CEC 5009.1 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 第1部分 总则T/CEC 5009.2 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 第2部分 设计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T 31991.1、GB/T 35681、T/CEC 5009.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机构 power demand side manage
5、ment evaluation agency 具有电力需求侧相关评价能力,能够为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等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提供专业评价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3.2 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评价对象 evaluation object of construction for power demand side management system of industrial park被评价的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的所有方,如工业园区(以下简称评价对象)。3.3 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评价等级 evaluation rate of construction for
6、power demand side management system of industrial park 反映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的建设水平,用专用符号表示(以下简称评价等级)。T/CEC XXX.X201624 一般要求4.1 真实性评价应基于工业园区以及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园区系统)实际发生的事实、数据、文件、资料开展。4.2 科学性评价应采取科学的评价方法,执行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流程。4.3 独立性评价由第三方机构实施时,第三方机构应保持独立客观。5 评价目标5.1 客观反映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信息化水平及实施应用效果。5.2 通过评价促进园区在节约用电、环保用
7、电、绿色用电、智能用电、有序用电等方面的提升。6 评价内容6.1 系统基础功能评价系统基础功能评价应包括:园区系统建设覆盖率、系统数据采集参数完整性、系统功能、系统监测点设置规范性、电力能效监测终端功能、系统数据准确性、系统实时性、系统扩展性等。6.2 系统应用情况评价系统应用情况评价应包括:园区系统平台的使用频率、园区电力需求响应能力、用电安全性、电能质量水平、系统分析能力等。6.3 系统经济运行评价系统经济运行评价应包括:园区经济用电管理水平、综合节能评价、系统运行维护能力、节能产品(技术)应用及效果、能源综合利用情况等。6.4 组织管理评价组织管理评价应包括:园区管理团队建设、制度文件建
8、设、培训考核等。7 评价组织和职责7.1 评价形式 评价分为自评价和评价机构评价两种形式:T/CEC XXX.520183a) 自评价是指企业内部对园区系统开展评价工作,是提升企业内部运营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手段;b) 评价机构评价是指企业聘用第三方机构对园区系统开展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由评价等级表示。7.2 自评价7.2.1 组织形式应设立由主管领导负责,包括技术提供方、工程部、市场部、运营部和质量监督部等人员在内的自评价小组。参加评价人员应包括电力及能源相关部门人员、系统运营人员、系统建设相关的工程人员和技术提供方人员等。7.2.2 职责自评价小组按照评价内容的要求,由各部门分工协作,组织开展评
9、价工作。7.3 评价机构评价7.3.1 组织形式评价机构应设立内部技术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不应低于5人。评价机构在开展工作时,应设立评价小组。7.3.2 职责评价机构职责应包括下列内容:a) 内部技术委员会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技术工作、审定评价报告、确定评价等级等;b) 评价小组负责制订评价方案、开展现场评价、编写评价报告、参加评审等工作。8 评价机构评价工作8.1 申报与受理8.1.1 申报评价对象按照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要求,提交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评价相关资料,主要包括: 系统基础功能、系统应用情况、系统经济运行、技术措施、组织管理等。8.1.2 受理电力
10、需求侧管理评价机构在收到申报资料后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回复,回复内容包括是否受理申报、申报资料是否完整和需要补充资料的清单。8.2 组建评价小组组建评价小组应遵循下列要求:a) 评价机构与评价对象签订评价协议后,评价机构应根据评价对象所处行业特点、规模及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复杂程度组建评价小组;T/CEC XXX.X20164b) 评价小组应不少于4名专业分析人员,小组成员整体必须具备电力、信息化、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源体系管理等专业知识,且每名成员须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经验。8.3 制订评价方案评价小组与评价对象沟通,确定评价目标及范围,制定评价方案,确定现场评价时间。现场评价时间不
11、应少于4个工作日。8.4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小组组织开展现场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a) 首次会议。评价小组与评价对象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并宣读保密承诺和评价人员行为规范;b) 分组评价。评价小组各成员按专业性质与评价对象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访谈,并查看现场;c) 评价小组会议。评价小组形成评价意见,并确定初步评价分值;d) 末次会议。评价小组与评价对象交换评价意见。8.5 编制评价报告8.5.1 编制要求评价小组现场评价工作结束后,对收集到的各项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并按要求格式在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客观、真实。8.5.2 报告内容评价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a) 摘要。包括评价工作整
12、体情况简述、主要评价内容、评价得分、评价结论等;b) 概述。包括评价对象的简介、建设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的时间和过程、现场评价工作时间等;c) 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评价对象介绍、用电情况、其他能源使用情况、园区系统介绍、其他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介绍、评价范围等;d) 评价依据的标准;e) 评价正文。按照评价办法要求撰写评价内容;f) 评价结论;g) 附件。包括现场评价记录、首末次会议记录、整改建议书及资料附件。8.6 评审评审应遵循下列流程:a) 评价小组汇总评价报告初稿及工作底稿,提交评价机构内部技术委员会评审,确定评价对象的评价等级。评价等级分类见附录B;b) 评价小组根据评价机构内部技
13、术委员会确定的评价等级及意见,修改评价报告;c) 评价机构将评审结果报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定。8.7 公示与发布8.7.1 评价结果公示评价结果公示应遵循下列流程:T/CEC XXX.520185a) 业务主管部门将评价结果在电力需求侧管理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他指定的公共媒体上公示7日。公示期间,如果评价对象或公众对评价结果没有异议,则评价结果为首次评价的最终评价等级;b) 如果评价对象或公众对评价结果有异议,且在公示期间内提出申诉或投诉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评价机构需组织复审;c) 评价机构受理复审后,评价小组根据补充的材料,按照本标准8.6和8.7.1重新评价。复审结果为首次评价的最终
14、等级,且复审仅限一次。8.7.2 评价结果发布评价等级最终确认后,业务主管部门将评价结果在电力需求侧管理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他指定的公共媒体上对外发布,发布内容包括评价对象名称、信用等级、有效期(生效日期和截止日期)、评价机构名称等。评价等级有效期为三年。8.8 文件存档评价机构负责评价文件的存档管理。评价机构将评价对象的原始资料、评价过程中的文字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作为工作底稿进行存档。评价对象提供的全套资料评价机构应按照保密级别归档,对评价对象特别要求保密的文件,应作为机密文件单独存档。8.9 跟踪与复评8.9.1 跟踪评价跟踪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a) 跟踪评价自首次评价等级公布之日起进
15、行,采取不定期评价方式。评价机构应密切关注与评价对象有关的信息,一旦发生影响评价结果的重大事项,应及时进行核实,必要时应对评价等级进行调整,并报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b) 评价机构对评价等级调整,应按照“8.7 公示与发布”的要求进行。8.9.2 复评复评应符合下列要求:a) 评价等级有效期限为三年,期满后自动失效。复评时间为有效期满前的三个月,评价机构应在有效期满前向评价对象发出复评通知,并列出评价复评资料清单;b) 复评企业评价流程参照首次参加评价流程进行。T/CEC XXX.X20166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评价内容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范围 分值 评
16、价内容园区系统建设覆盖率 10 1.园区负荷监测率达到总用电负荷的 80%以上2.接入企业的数量达到企业总数量的 80%以上系统数据采集参数完整性 7基本监测参数要求:电压、电流、频率、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视在功率、功率因数、电量、2-25 次谐波电流、2-25 次谐波电压、总谐波电压、电流畸变率、电压波动系统功能 5 依据第 2 部分设计要求进行评价系统监测点设置规范性 4 依据第 3 部分实施和验收规范进行评价 电力能效监测终端功能 4 依据第 3 部分实施和验收规范进行评价系统数据准确性 3 任意采样 5 个监测点,读取数据系统实时性 1 监测数据的实时上传性能1系统基础功能评价(35
17、分)系统扩展性 1 系统具备可扩展性和兼容性园区系统平台的使用频率 5 平台的周使用频率、月使用频率、年使用频率情况园区电力需求响应能力 5 具有需求响应手段和能力用电安全性 5 系统具备报警功能:如过电压、过电流、负荷超限、断路器跳闸、变压器超温等电能质量水平 5 园区整体供电电能质量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对园区有电能质量污染2系统应用情况评价(25 分)系统分析能力 5 依据第 2 部分设计要求进行评价园区经济用电管理水平 5 有三个以上应用案例综合节能评价 5 节电力、节电量系统运行维护能力 5 依据第 4 部分运维规范进行评价节能产品(技术)应用及效果 3节能产品(技术)的实际应用、运行效
18、果、经济效益3系统综合运行评价(20 分)能源综合利用情况 2 可再生能源等替代能源、余能回收利用及效果、储能利用水平、增量配网T/CEC XXX.520187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评价内容(续)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范围 分值 评价内容园区管理团队建设 101.组织建设:由园区能源主管组织建立电力需求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方针及目标2.实施与运行:根据年度能源规划,制定并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方案3.持续改进:技改方案审查,节能效果总结,技改措施改进4.宣传与培训:电力需求侧管理理念、政策宣传,有关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文件建设与执行 51.制度建设: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规章,明确分工2.
19、制度执行:对制度的执行情况4组织管理评价 (20 分)培训考核 5 园区内部、外部电力需求侧管理培训情况,专业技术人员至少 5 人取得培训证书备注:1.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运行201597 号)执行。2.计分依据另行规定。T/CEC XXX.X20168附 录 B(规范性附录)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评价等级B.1 等级符号评价结果共分四个等级,分别用AAA、AA、A、A级以下来表示。B.2 等级解释AAA级: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基础功能完备,应用情况佳,系统综合运行状况达到优秀水
20、平,园区管理水平优秀,实现节约用电、环保用电、绿色用电、智能用电、有序用电。 AA级: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基础功能完备,应用情况良好,系统综合运行状况达到良好水平,园区管理水平良好,基本实现节约用电、环保用电、绿色用电、智能用电、有序用电。A级: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基础功能完备,但应用情况一般,系统综合运行状况一般。A级以下: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基础功能不完备。B.2 等级与评分对应关系AAA 级:90分以上AA级:8089分A级:7079分A级以下:70分以下T/CEC XXX.520189参 考 文 献1 GB/T 15587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2 GB/T 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3 发改办运行2014734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4 发改运行规 20171690 号 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5 工信厅运行函2016560 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计划(2016 2020 年)的通知6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调节局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项目类型及计算方法(试行) (2014 年 11 月)7 工信部运行201597 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