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管理总部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草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合理考核资产管理业务,充分调动资产管理总部的业务积极性,促进资产管理业务不断发展,根据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对资产管理总部实行全成本独立考核,单独核算。资产管理总部营业净收入的 40%上缴公司,营业净 收入的 60%作为资产管理总部可支配的费用总额(包括部门运营费用、公司分摊费用、部门年度绩效、部门员工工资及福利费用)。第三条 资产管理业务项 目包括:定向资产管理项目、集合资产管理项目、银行理财投资顾问项目、专项资产管理项目以及经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创新
2、项目。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资产管理总部经营绩效考核及员工薪酬管理。第二章 薪酬管理第五条 资产管理总部各岗位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岗位绩效绩效奖励福利。第六条 公司对资产管理 总部各岗位年薪(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实行弹性管理,原则上资产管理总部各岗位年薪标准为 628 万元。岗位职级及年薪标准设置如下:1年薪范围职级 薪档基本工资(40%) 岗位绩效(60%)合计部门总经理 部门副总经理 1 档高级经理2 档1 档中级经理2 档1 档初级经理2 档业务助理 资产管理总部员工年薪标准根据员工职级确定,员工定级及职级调整管理细则由资产管理总部自行制定,报公司领导审批。第七条 基本工资资产管理总部各岗
3、位基本工资为年薪标准的 40%,基本工 资根据员工职级确定,按月发放。第八条 岗位绩效岗位绩效指员工履行其岗位职责达到考核要求而确定的考核性收入,按照全体员工年薪的 60%确定总额, 经考核后分配发放。岗位绩效由资产管理总部按月考核,次月发放。资产管理总部月度经营亏损的,岗位绩效按 80%发放,年底根据全年实际经营业绩进行清算。第九条 绩效奖励绩效奖励是根据资产管理总部经营成果确定的考核性收入。绩2效奖励的核算及分配方式按本办法规定执行。第十条 福利员工福利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资产管理总部部门年度绩效具体分配方案由资产管理总部自行制定,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4、。第三章 绩效考核及分配第十二条 公司对资产管理总部全成本考核,考核基数为资产管理总部营业净收入的 60%。即:资产管理总部考核基数 营业净收入60。其中,营业净收入是指部门所有收入扣除营业税及附加后的收入。营业净收入部门收入营业税及附加。资产管理总部收入构成如下:(一)定向资产管理项目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收益分成收入、佣金收入(需明确计提方式);(二)集合资产管理项目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参与费用、退出费用、 业绩报酬收入、佣金收入(需明确计提方式);(三)专项资产管理项目收入;(四)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顾问项目收入;(五)经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创新项目收入;(六)公司认定的资产管理总部
5、其他收入。第十三条 资产管理总部考核基数扣除下述各项费用后为资产管理总部结余收入。费用包括:3(一)累计借款及利息,包括:超预算借支的各项费用及利息;(二)往期累计亏损;(三)协议支出,指资产管理总部在业务销售活动中,由双方法人签订的业务合同中载明的返还对方的收入;(四)公司内部核算支出,指资产管理总部在业务销售活动中,以奖励等形式返还给公司其他部门或个人的收入;(五)业务直接费用,主要包括: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期间发生的招待费、礼品 费、差旅 费 、培 训费、交通费、资 料费、会 务费等相关费用;(六)部门运行成本,主要包括资产管理总部软件费、办公场地租金(或折旧)、办公设施折旧和日常办公费用、
6、其他管理费用、员工基本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等;(七)公司分摊费用,指按公司规定资产管理总部应分摊的为资产管理业务提供直接服务的公司相关部门费用;(八)纳税调整,指部门年度如产生超标的业务招待费及其他费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应增加的纳税调整补税额。即:结余收入=考核基数-累计借款及利息-费用总额第十四条 为确保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有效规避风险,公司设立资产管理业务发展与风险基金。提取结余收入的 10%作为业务发展与风险基金(简称:风险基金)。风险基金用于冲抵亏损、支付赔偿罚款及其他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认定应付款项的备付。风险基金计提至公司规定上限可不再计提,业务初期风险
7、基金上限初步确定为 200 万元,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可根据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及市场情4况适当调整风险基金计提上限。风险基金的使用由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决定。第十五条 预提费用,资产管理总部应当根据未来业务发展规划,预提结余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未来业务发展费用。预提费用计提比例及使用由资产管理总部自行确定。第十六条 资产管理总部结余收入扣除风险基金及预提费用后剩余部分为资产管理总部可分配绩效奖励。即:可分配绩效奖励=结余收入 - 风险基金 -预提费用第十七条 为促进资产 管理业务规模发展, 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向资产管理总部下达年度业务任务目标,年度业务任务目标考核包括:营业净收入(45%)、资产规模(
8、35%)及合规考核(20%)三项指标(见附件 1)。一一一 营业净收入(45%),以当年公司下达的资产管理总部营业净收入目标任务为考核基数,按实际营业净收入占目标任务比例计算得分,得分采取百分制形式。一一一 资产规模(35%),以当年公司下达的资产管理总部管理的资产规模目标任务为考核基数,按实际管理的资产规模占目标任务比例计算得分,得分采取百分制形式。一一一 合规考核(20%),合规考核指公司对资产管理总部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的业务风险控制情况,对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等的考核。合规内容包括:风险控制指标合格率、5合规投诉及监管处罚。涉及监管处罚的,该项指标不得分,并可视情
9、节轻重对部门以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第十八条 公司按资产管理总部考核结果核发本年度绩效奖励。即:绩效奖励=可分配绩效奖励考核得分/100。绩效奖励的 70%用于当期支付,绩效奖励的 30%滚存到次年支付。绩效奖 励具体考核分配方案由资产管理总部制定细则,报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审批。第十八条 资产管理总部年度实际发生费用总额原则上不能突破按分配比例核定的可支配费用总额。超预算支付费用需向提交费用预借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第十九条 在自负盈亏和独立核算的全成本考核原则下,资产管理总部的业务收支实行专户管理,设立专门的账务体系独立核算部门实际发生的业务收入和费用支出;计划财务部负责对资产管理总部收
10、支进行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资产管理总部自行制作收支台账,按月、季、年与计划财务部进行对账。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公司可根据市场和国家政策的变化对本办法做出必要的调整。第二十一条 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与本办法冲突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6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或修订生效之日起执行。附件 1:考核指标及权重考核指标 权重 考核标准营业净收入 45% 以当年公司下达的资产管理总部营业净收入目标任务为考核基数,按实际营业净收入占目 标任务比例计算得分。托管资产规模 35%以当年公司下达的资产管理总部管理的资产规模目标任务为考核基数,按实际管理的资产规 模占目标任务比例计算得分,得分采取百分制形式。业务风险控制 业务风险控制指标不达标的,每 项扣 5 分,直至扣完合规考核指标分值。合规投诉 出现合规投诉的,每一次扣 5 分,合 规投诉三次(含)以上的,合规考核指 标不得分合规考核 20%监管处罚 被监管部门处罚的,合规考核指 标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