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 教 团 发 2016 1 号关于印发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办法的通知中 心 属 各 团 支 部 :现 将 团 员 组 织 关 系 转 接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 请 认 真 贯彻 落 实 。附 件 : 团 员 组 织 关 系 转 接 管 理 办 法 职 教 中 心 团 委2016 年 8 月 31 日职 教 中 心 团 委 2016年 8月 31日 印 发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委员会文 件共青团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附 件 :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办法1、 按 照 团 章 的 规 定 , 团 员 由 一 个 基 层 组 织 转 移 到 另 一 基 层 组 织 ,必 须 及 时
2、 转 移 组 织 关 系 。2、 团 员 因 升 学 或 工 作 入 我 中 心 , 须 持 有 效 团 员 证 或 持 团 的 正 式 组织 关 系 介 绍 信 及 时 办 理 组 织 关 系 转 入 手 续 , 如 无 特 殊 理 由 , 超 过 半 年者 , 不 予 接 受 , 按 自 动 脱 团 处 理 。3、 团 员 证 栏 目 填 写 不 清 者 , 不 予 接 受 , 持 组 织 关 系 介 绍 信 转 入 组织 关 系 者 , 须 按 要 求 及 时 向 接 受 单 位 申 请 补 发 团 员 证 。4、 团 员 因 毕 业 或 工 作 调 转 , 离 开 我 中 心 , 须
3、持 团 员 证 ( 我 中 心 不再 使 用 介 绍 信 ) 及 时 办 理 组 织 关 系 转 出 手 续 , 如 无 特 殊 理 由 , 超 过 半年 未 转 接 组 织 关 系 者 , 不 予 办 理 。5、 在 办 理 团 的 组 织 关 系 转 出 手 续 时 , 要 查 验 团 员 证 的 使 用 情 况 ,保 管 情 况 , 团 费 收 缴 情 况 。 连 续 六 个 月 不 缴 纳 团 费 者 和 上 次 注 册 到 办转 出 手 续 时 间 超 过 十 二 个 月 者 , 不 予 办 理 。6、 没 有 团 员 证 者 , 不 予 办 理 团 的 组 织 关 系 转 出 手
4、续 。7、 在 接 转 组 织 关 系 时 , 应 在 团 员 证 “ 组 织 关 系 转 接 ” 栏 内 按 要 求填 写 , ( 转 入 、 转 出 时 间 、 团 费 收 缴 情 况 等 ) , 并 加 盖 接 受 单 位 或 转 出单 位 公 章 。8、 我 中 心 的 组 织 关 系 转 接 权 , 中 心 团 委 没 有 授 予 基 层 团 支 部 , 均有 中 心 团 委 统 一 办 理 。9、 各 团 总 支 每 年 须 在 指 定 时 间 向 中 心 团 委 上 报 转 入 、 转 出 团 员 名单 各 一 次 ( 注 : 毕 业 班 离 院 前 一 周 办 理 组 织 关
5、系 转 出 手 续 报 年 度 团 员转 出 登 记 表 , 新 生 入 学 和 教 工 报 到 半 个 月 内 上 报 团 员 转 入 登 记 表 ) 。10、 团 员 组 织 关 系 随 本 人 档 案 走 , 分 配 在 中 国 水 利 水 电 第 五 工 程局 有 限 公 司 的 , 由 中 心 团 委 将 档 案 交 中 心 人 力 资 源 部 统 一 交 到 局 档 案室 。 分 配 到 其 他 地 方 的 , 档 案 由 中 心 团 委 密 封 好 后 由 本 人 带 走 , 交 到入 职 的 单 位 团 组 织 。 仅 持 本 人 团 员 档 案 而 无 组 织 关 系 证 明 者 不 予 接 受 ;有 组 织 关 系 证 明 而 无 团 员 档 案 者 , 团 组 织 应 正 常 接 受 之 后 , 团 组 织 或者 本 人 应 向 其 原 单 位 发 信 索 要 档 案 材 料 。11、 各 团 支 部 团 员 自 行 携 带 或 邮 来 的 团 员 档 案 应 及 时 交 到 中 心 团委 归 入 团 员 本 人 档 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