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摘要】当前干部选任过程中存在着以指意代替民意、以后台代替平台、以少数代替多数、以片面代替全面的去群众化倾向,这是有违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必须做到群众推荐、测评和考核中的广泛性、层次性和代表性的统一,积极推动“定量+定性+ 民意”考评模式的推广。 【关键词】干部选拔 群众公认 民主技术 所谓“群众公认 ”就是为大多数群众所认可和拥护。在干部选拔过程中,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就是在干部工作中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并让群众参与对干部的推荐和考察工作,选拔任用那些得到大多数群众拥护和赞成的干部。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必须始终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的群众路线。而民主推荐和以民主测
2、评为主要内容的考察工作就是“ 群众公认” 的基本实现形式和手段。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就必须体现群众公认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为广大干部提供了公开、公正、平等的竞争性平台。因此,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选拔和使用干部已成为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 当前干部选任中的去群众化倾向 当前,在干部选拔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着比较多的违背“群众公认” 原则的去群众化现象: 一是以指意代替民意。一些地方选拔干部往往根据上级领导意图,不尊重群众的意愿,口口声声要求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测验,实际上还是遵循“上面说了算” 的指意,这种“朝中有人好做官”的结果导致干部选拔和使用过程中的选人不公、用人
3、不准、难以服众的局面。 二是以后台代替平台。有些领导者以个人偏好和人情关系取人,往往过分注重地缘关系、学缘关系、血缘关系、职缘关系选拨和使用干部, “后台硬” 、 “靠得住”成为了老同乡、老同学、老同事、师兄弟、家族人的升迁背景,这种在领导“ 视野内” 选人会导致 “一人得道,仙及鸡犬”的官场裙带现象。 三是以少数代替多数。某些领导者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当作少数人的行为,不征求多数人意见,以“常委说了算”便匆匆完成任务了事。同时,少数人以“少数人” 的特权为标准,提拔“圈内人”,使用“自己人”,保护少数人的利益,从而排斥“圈外人 ”,排斥 “信不过的人”。更甚者,少数人中的少数人利用 “一把手政
4、治”缺陷,大耍官场威风,出现狂吼“我要他上就上,我要他下就下”的家长官僚制现象。 四是以片面代替全面。某些领导干部往往考虑“该同志是否听话” 、 “该同志是否勤快”或者“该同志是否有后台”选择人,此所谓以他们眼中的“德” 或“能”等单向标准度量人,往往没能从 “该同志”的德、勤、能、绩等综合因素考虑,从而导致有个性、有能力、有开拓精神的人“靠边站” 和吹牛拍马之风的盛行。 事实上,某些地方、某些领域出现干部“带病提拔” 、 “带病上岗”的问题,与组织人事部门没有真正坚持群众公认原则,没有充分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而是把“干部公认” 当作“群众公认”有着很大的关系。 积极体现群众公认中的群众性特点
5、 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个基本原则,群众公认原则已写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并在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和选拔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毫无疑问,人民群众拥护的干部也就是群众公认的干部,因此,把好群众公认关能引导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我们知道,政绩有真假之分、大小之分,真正的政绩是与群众需要和利益相一致的政绩,是没有水分和后遗症的科学发展政绩,只有老百姓真正拥护、赞成、满意的政绩才能算政绩。因为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各级领导干部服务的对象,更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综合能力、综合业绩的评价者。因此,要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必须把对干部的评价权、选择权
6、交给群众。 实际上,我们在很多时候模糊了“群众” 的概念和主体,一些人为了“乌纱帽”时而号称“我是群众中的一员”,为了逃避和推脱责任时而指责“不明真相的群众” 。这种对“群众”概念的“ 灵活运用”和主客体之间的“交替变换”反映出轻视群众甚至敌视群众的心态。而在干部选任过程中却经常以“群众” 身份作出重要“指示”和关键性评价,以顺利完成从“干部公认” 到 “群众公认 ”的转身。这种模糊群众边界的做法是亵渎群众路线的典型表现。 由此,干部选任过程中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必须把握“群众” 的广泛性、层次性和代表性特点,做到群众推荐、测评和考核中的广泛性、层次性和代表性的统一。所谓广泛性是指参加民主推荐和
7、测评的人员要有一定的数量,尽量涵盖阶层、职业、年龄、性别、单位等广泛范围内的人员。所谓层次性是指参与公认的群众应包括上级领导、同级干部、下一级干部和普通群众代表,还扩大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和分管范围内的机关干部。所谓代表性是指所推举的推荐委员会必须反映各相关利益主体和绝大多数人的意志和要求,能够公正地行使其所代表的部门和人员的代表职能。有必要指出的是,代表必须是群众推举的,绝不是指定的。 真正落实群众公认中的公认原则 60 年来,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基层民主形式,中国的宏观政治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微观政治建设还有许多方面需要突破和完善。其中,民主技术的形成和推广是
8、一个不可忽视的关键问题。显然,真正的“群众公认” 也是践行民主的重要技术、程序和方式。 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首先要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其次,要建立干部考察评价机制,量才授权,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最后,要建立干部选用责任制和选用失误追究制,严明责任,严肃纪律。 在细化干部考察评价过程中,主要是从理论学习和政治素质情况、解决问题和工作实绩情况、勤奋敬业和开拓创新情况、廉洁自律和依法行政情况等方面进行群众公认。 “公认” 的范围既包括大多数群众对干部德才素质、思想作风、工作政绩肯定的方面,又包括对干部德才素质、思想作风、工作政绩否定的方面。我们知道,正确评价和
9、考察干部也必须从群众对干部肯定和否定方面的内容中科学地加以综合。同时,注重从经济指标、社会发展指标、人文指标、环境指标等多方面对党政领导班子的政绩综合评价。在考核方法上,要考虑如何把履行职能职责与解决社会突出问题、服务社会结合起来,要考虑如何把阶段性考核和年终考核结合起来。把采取入户调查、发放问卷调查表、政府网站评议等多种方式在社会各阶层群众中进行幸福感指数、满意度指数、安全感指数等方面的民意调查纳入干部考评指标体系,从而推动“定量 +定性+ 民意”考评模式的推广。 毫无疑问,基于群众公认的干部考核与政府绩效评估具有科学性、透明度和公信力,能够形成选任制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能够影响干部服务的价值取向和施政行为,有力地改变只“唯上”的官场惯性,从而有效地改善干群关系和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作者为中南大学政治学院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