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医科大学三级安全保卫责任书(各二级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对文本进行修改)根据南京医科大学二级单位安全保卫责任书内容要求,结合我校安全保卫相关规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二级单位需要与下属三级单位(科室、学系或教研室、中心、实验室、生产单位、合同单位等)负责人签订三级安全保卫责任书。三级单位安全保卫责任是:一、对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指示、决定和规章制度负责具体实施,对本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目标,同教学、科研、科技开发、行政管理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各类治安保卫岗位责任制,对重点、要害部位落实防范措施,并组织
2、值班看守,确保安全。三、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易发案部位、易燃易爆危险品、重要化学用品的防范工作;采取措施,确保本单位安全。四、经常对本单位所属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 安全教育,督促他们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有轻微违法人员的帮助教育工作。及时梳理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情况,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五、加强对外来工作、学习人员或单位的教育、管理,并签订安全保卫合同书,严格执行。六、对发生的各种案件和事故,要立即报告,保护好现场,组织人员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七、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一份存三级单位,一份存二级单位,一份送保卫处备案。二级单位负责人(签章): 三级单位(部门)责任人(签章):时 间: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