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跟客规则一 、 早 上 开 门 时 段 , 当 天 轮 值 厕 所 仓 库 卫 生 的 导 购 排 头 位 , 如 果 在 清 洁 厕 所 时 有 客 人 进 店 , 外 面 的 导购 应 帮 跟 , 此 客 如 成 交 , 则 营 业 额 平 分 。遇 交 接 班 时 段 , 刚 到 店 的 导 购 应 轮 至 最 后 的 排 位 。正 常 营 业 时 段 , 轮 客 次 序 不 以 结 帐 先 后 , 以 客 人 走 出 店 门 为 准 ,( 但 客 人 结 帐 后 逗 留 店 铺 等 人 或 闲 聊 等 情况 除 外 , ) 导 购 手 上 的 顾 客 走 最 先 , 排 位 就 调 至
2、 最 前 。中 途 实 在 忙 碌 而 轮 位 次 序 搞 不 清 产 生 异 议 , 待 客 人 出 门 后 , 店 内 无 客 的 情 况 下 , 可 以 用 抽 签 形 式 决 定重 排 次 序 。二 、 回 头 FANS当 天 有 效 , 回 头 FANS 的 意 思 即 是 当 天 第 二 次 以 上 入 店 的 客 人 ,( 注 : 如 果 经 手 人 已 经 下 班则 只 能 归 当 前 导 购 )。 有 效 的 意 思 是 指 只 要 经 手 人 在 场 而 手 上 没 有 客 人 就 可 以 接 待 此FANS, 业 绩 归 经 手 人 , 服务 完 此 客 人 , 经 手
3、人 需 将 排 位 调 至 最 后 , 如 果 FANS 回 店 时 经 手 人 正 在 招 呼 客 人 , 当 前 导 购 帮 跟 , 业 绩 与 经 手人 平 分 , 服 务 完 这 个 客 人 , 当 前 导 购 排 位 调 至 最 后 。三 、 当 导 购 遇 到 客 人 所 需 货 品 缺 货 , 如 客 人 愿 意 留 电 话 或 给 订 金 的 情 况 下 , 无 论 经 手 人 是 否 上 班 , 业绩 仍 归 经 手 人 。 但 当 客 人 来 取 货 品 时 再 买 其 他 货 品 , 其 他 货 品 的 营 业 额 归 当 前 导 购 。 如 果 此 客 人 只 是 来
4、取货 , 不 买 其 他 东 西 , 招 呼 完 这 个 客 人 , 当 前 导 购 排 位 调 至 最 前 。四 、 如 客 人 指 定 要 某 个 导 购 服 务 , 此 导 购 必 须 协 助 ( 此 情 况 不 属 于 帮 跟 ) 业 绩 归 当 前 企 位 的 导 购 。( 就 算 客人 是 指 定 导 购 的 朋 友 也 一 样 )五 、 当 客 人 来 退 换 货 品 , 由 当 前 企 位 导 购 服 务 , 如 果 经 手 人 在 场 而 又 没 有 客 招 呼 的 , 必 须 协 助 , 没 有补 金 额 的 排 位 不 变 , 如 有 补 金 额 的 , 算 当 前 导
5、购 跟 了 一 次 客 人 。 客 人 来 交 维 修 货 或 取 已 修 好 的 货 品 , 也 是由 当 前 导 购 服 务 , 产 生 金 额 算 跟 了 一 个 客 , 次 序 排 至 最 后 , 没 产 生 金 额 , 排 位 不 变 。六 、 进 店 者 问 与 本 店 铺 内 无 关 的 货 品 、 送 水 送 货 、 邻 居 入 店 坐 闲 聊 等 明 知 是 没 有 购 买 打 算 的 进 店 客 人不 能 算 当 前 导 购 跟 了 一 次 客 。七 、 当 店 铺 进 行 全 店 大 扫 除 时 和 盘 点 时 当 班 导 购 平 分 营 业 额 , 谁 最 近 客 人
6、就 由 谁 跟 客 , 直 至 大 扫 除 结束 和 盘 点 结 束 ( 事 务 员 离 开 ) 才 恢 复 轮 位 计 个 人 营 业 额 。 但 其 间 客 人 来 取 之 前 订 购 的 货 品 , 应 归 原 来 经 手人 个 人 名 下 , 但 此 客 人 有 买 其 他 货 品 而 产 生 的 金 额 则 算 平 分 。八 、 当 前 导 购 在 店 铺 吃 饭 、 上 洗 手 间 、 打 或 听 私 人 电 话 、 收 发 短 信 等 私 事 的 , 等 同 放 弃 跟 客 机 会 , 请自 觉 将 次 序 排 至 最 后 , 此 情 况 不 允 许 帮 跟 , 但 公 事 例
7、外:如 收 银 员 为 当 前 企 位 导 购 , 当 需 要 她 结 算 时 又 有 客 进店 , 下 一 个 导 购 应 负 责 帮 跟 , 此 单 两 人 平 分 , 收 银 员 重 新 排 回 第 一 位 , 当 前 导 购 自 觉 将 次 序 排 到 最 后 。 轮到 当 前 导 购 企 位 而 没 有 企 位 , 等 于 放 弃 机 会 , 次 序 排 到 最 后 。九 、 在 不 影 响 收 银 员 工 作 的 前 提 下 , 店 员 有 权 随 时 查 询 自 己 的 当 前 业 绩 , 收 银 员 有 义 务 告 知 。 如 电脑 记 录 与 店 员 销 售 情 况 有 出
8、入 时 , 收 银 员 须 解 释 清 楚 。( 有 可 能 挂 单 或 漏 入 业 务 员 编 号 等 情 况 )十 一 、 繁 忙 时 段 , 每 个 导 购 都 有 客 的 情 况 下 , 入 了 一 个 客 人 , 距 离 最 近 客 人 的 导 购 可 以 同 时 跟 两 个客 人 , 但 是 只 要 其 他 导 购 的 客 人 走 了 , 跟 紧 两 位 客 人 的 导 购 可 以 优 先 选 一 位 , 其 他 导 购 按 次 序 跟 另 一 个 客 人 。当 两 个 顾 客 或 者 多 个 顾 客 ( 相 约 一 齐 逛 街 , 互 相 认 识 的 ) 同 时 进 店 的 时
9、候 , 当 前 企 位 导 购 优 先 选 择 客 人 。情 况 一 : 若 这 批 顾 客 目 标 一 致 时 , 当 前 导 购 有 能 力 独 立 跟 客 的 归 当 前 导 购 。 但 当 此 批 目 标 一 致 的 顾 客挑 选完 同 类 型 的 货 品 后 , 再 挑 选 其 他 不 同 类 型 的 货 品 , 则 当 前 导 购 可 以 优 先 选 择 客 人 , 其 他 导 购 可 以 按 次序 跟 另 一位 客 人 。举 例 : 入 两 个 客 是 朋 友 , 都 想 买 睡 衣 , 一 齐 挑 选 互 相 给 意 见 , 则 当 前 导 购 可 以 跟 这 两 个 客 人
10、。 而 下 一位 导 购 应 站 门 口 等 客 , 除 非 当 前 导 购 示 意 无 信 心 同 时 跟 两 个 客 人 , 否 则 其 他 导 购 不 能 抢 另 一 个 客 人 , 但 在无 客 的 情 况 下 , 其 他 导 购 应 该 协 助 当 前 导 购 取 货 , 礼 貌 招 呼 已 选 购 的 客 人 或 等 待 的 客 人 坐 和 倒 水 。如 果 此 时 客 人 选 购 完 睡 衣 之 后 , 一 位 客 人 想 买 内 衣 , 另 一 位 客 人 又 去 挑 选 泳 衣 , 则 下 一 位 导 购 在 当 前导 购 选 择 之 后 ( 假 设 当 前 导 购 选 择
11、想 买 内 衣 的 客 人 ), 下 一 位 导 购 可 以 跟 看 泳 衣 的 客 人 。目 标 一 致 的 两 个 客 人 有 一 种 情 况 例 外 , 如 果 两 个 客 人 都 挑 文 胸 , 都 需 要 指 导 试 穿 , 那 么 当 前 导 购 必 须选 一 个 客 , 请 自 觉 让 下 一 个 轮 位 的 导 购 跟 另 一 个 客 人 。情 况 二 : 若 这 批 顾 客 目 标 不 一 致 时 , 则 其 他 导 购 可 以 按 次 序 先 后 再 选 择 当 前 导 购 不 选 择 的 客 人 。举 例 : 入 四 个 客 人 , 是 同 事 关 系 , 两 个 进 来
12、 就 看 睡 衣 , 另 一 个 看 内 衣 , 另 一 个 表 现 随 意 看 看 的 。 当 前 导 购A选了 买 睡 衣 这 两 个 客 人 , 即 B 可 选 择 看 内 衣 的 客 人 , 而 C则 需 要 招 呼 随 意 看 的 客 人 。十 二 、 以 上 的 情 况 概 括 就 是 有 原 则 三 点 :原 则 一 , 等 客 时 段 , 每 人 企 位 30 分 钟 , 有 企 位 才 能 获 得 跟 客 权 , 不 企 位 等 于 放 弃 跟 客 机 会 ,企 位 时 间 已 到 ,请 回 位 将 次 序 调 至 最 后 。原 则 二 , 正 常 情 况 下 按 顺 序 轮
13、 位 , 非 正 常 情 况 下 ,只 要 你 所 跟 的 客 有 产 生 金 额 就 算 跟 了 一 次 , 排 位 调 至最 后 ( 取 订 货 的 除 外 )。原 则 三 , “帮 跟 ”平 分 业 绩 , 只 能 因 公 事 才 可 以 请 求 他 人 帮 跟 ,而 非 命 令 他 人 “帮 跟 ”, 请 求 要 事 前 明 示 ,( 公 事 是 指 处 理 电 脑 帐 务 资 料 , 递 送 营 业 物 料 , 清 洁 、 整 理 店 铺 环 境 和 货 品 , 点 收 、 退 货 品 , 因 公 事 打 和听 电 话 等 ) , 只 要 帮 跟 , 出 于 “顾 客 至 上 原 则
14、 ”无 特 殊 情 况 就 不 允 许 中 途 换 导 购 跟 客 。公 平 的 环 境 才 能 鼓 励 士 气 , 营 造 和 谐 , 请 各 店 按 照 洗 头 店 轮 位 方 式 用 夹 子 代 表 各 人 次 序,导 购 跟 完 客 后 ,请自 觉 将 代 表 自 己 的 夹 子 调 至 最 后 , 主 管 须 以 公 平 公 正 之 心 进 行 监 督 。由 于 规 则 不 可 能 将 所 有 的 情 况 都 列 出 来 , 需 要 不 断 完 善 , 如 果 您 觉 得 哪 一 方 面 有 欠 公 平 , 请 各 店 必 须 按 此 规 则 执 行 , 不 允 许 以 上 情 况 另 立 一 套 规 则 , 但 各 店 如 有 此 规 则 以 外 的 特 殊 情 况 , 可 由店 长 制 订 , 各 人 签 名 同 意 再 遵 照 执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