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录工具(天津专用)操作手册总体流程设置补录范围选择补录月份填写报表生成申报数据导出申报信息导入反馈信息转入代扣代缴基本步骤:1、 纳税人请先到地税局窗口拷取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补录工具2、 纳税人到地税局窗口拷取“补录范围文件” ,导入到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3、 纳税人按照补录范围,补录数据后生成“补录数据明细包” ,将该文件报送到主管税务局4、 将从主管税务局获取的反馈文件导入到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设置补录范围设置补录范围即设置哪些月份可以进行补录数据。第一次使用,请点击设置补录范围才能进入补录工具子系统。以后还可以在首页点击 再次设置。设置补录范围的界面如下:浏览:选择补录范围文件,
2、这个文件需要从税务局拷贝。导入后的示意图如下:点击确定:选择好补录范围文件后点击确定。选择补录月份需要先选择对应的月份才能进行数据补录。示意图如下:如果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中当前月份处于补录或者自查状态,则红字提示用户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中当前月份的状态。选择补录月份在前面的选择框打钩即可。填写报表纳税人信息来自于代扣代缴系统,如果要录入某个纳税人的收入信息,需要先进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录入纳税人信息才能继续填写报表。方法 1:使用外部数据文件导入生成,导入的模板文件可以从“帮助” “附录” “Excel 模板文件下载”获取;方法 2:使用生成零申报记录,用户手工修改。注意:1、报表填
3、写目前暂不支持 “从已录入数据月份导入生成 ”参考代扣代缴。2、如果需要补录数据的月份纳税人状态为非正常,需要先将纳税人状态更改为“正常” ,否则系统不会计算该纳税人的税款。生成申报数据在填写报表之后需要先生成申报数据才能导出申报信息,点击 生成申报数据。点击生成申报数据,系统自动对可以生成申报数据的月份进行生成申报数据,不需要用户选择月份。生成申报数据后示意图如下:注意:请核对实际补录税额和应补税额需要相等才能导出申报信息。导出申报信息点击 系统自动将可以导出的月份数据导出,不需要用户选择月份。请选择数据导出的文件路径,点击确定数据导出的示意图如下:点击确定,即可在选定的路径下生成补录数据明细包文件,将该文件拷贝入 U 盘后报送主管税务局。导入反馈信息将税务局下发的处理结果信息导入到补录工具中,点击 后选择税务局下发的反馈文件。转入代扣代缴点击 将补录工具中的收入明细数据转入代扣代缴系统。补录注意事项:1、 在补录数据过程中,尽量不要进行自查操作,如确认需要进行自查的,请在补录反馈信息获取(提示成功)或补录开始(从局端导出补录范围信息)之前进行自查,否则数据可能将出现错乱;2、 如出现补录工具中没有某纳税人,则请退出补录工具,在代扣代缴系统中进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