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得分1.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机构健全,班子分工明确,逐级签订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 5未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扣 2分;班子分工不明确,扣 2 分;未 签订责任书,扣 1 分;按照要求有关人 员未签订并保存廉政承诺书,每人扣 0.5分。2.召开会议,及时贯彻落实上 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4 未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扣 4 分;未结合实际明确任务,采取措施,扣 2 分。3.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任务进行分解,并切实抓好落实。5未制定印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扣 3 分;未进行年度任务分工,扣
2、3 分;对照任务分工,未落实的,每项扣 1 分。4.每季度由主要负责人主持至少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 每少一次,扣 2 分;会议质量不高酌情扣分。5.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计划,廉政文化 进机关、进家庭。5未制定教育计划,扣 5 分;对照 计划,每未落实一项,扣 1 分。廉政文化未进机关扣 1 分;未采取措施,与职 工家属联动促进廉政文化进家庭,扣 1 分。6.按照要求制定印发“廉政教育活动月”实施方案,并落 实到位。4 未按要求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扣 4 分;对照方案,每未落实一项,扣 1 分。 7.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并督促落实。 5未按照要求,制定有关
3、制度,每缺一项,扣 1 分;制度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每项扣 1 分;制度执行不到位,酌情扣分。8.严格落实收入申报、礼金礼品礼券管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监督卡等制度。4每未落实一项,扣 1 分。9.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5 检查会议记录,每发现一起(项 )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事项,扣 1 分。10.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权力分解工作,形成内部制衡机制。 4检查工作分工,对监察执法、行政许可、事故调查和其他重要权力,分工不合理,未形成权力有效制约机制的,酌情扣分。11.主要负责人按照省局要求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 与自我批评。3未召开民主生活会,扣
4、 3 分;未按照 规定的程序召开,或质量不高,扣 1 分。12.制定并落实政务公开制度, 对 未制定政务公开制度的,扣 2 分;对照-2-职工群众反映的意见,能及时给予答复。4 制度,未落实到位的,每项扣 1 分;未及时答复职工群众意见的,每起扣 1分。13.主要负责人与单位副职和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 1 次谈心活动,了解和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发现问题,进行提醒教育或诫勉谈话。4检查谈话记录,每少一次谈心活 动,扣 0.5 分;诫勉谈话要有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记录,纪检委员参加,诫勉人员有整改措施,每次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14.每年至少开展 2 次廉政风险排查,提出防范措施。
5、4每少 1 次廉政风险排查,扣 2 分;未对排查出的风险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每条扣 1 分。15.加强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4查实一起作风和效能方面的投诉,扣4 分;分局负责人下井次数达不到要求,每人扣 1 分;未按时完成省局布置的任务,工作拖延,每件扣 1 分。16.重视信访举报工作。4对信访举报不报不查的,扣 2 分;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未在规定时间 内办结,每件扣 1 分;未对信访举报统 一登记管理,扣 1 分。17.认真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对内设部门及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考核检查。4未制定考核检查办法的,扣 2 分;对照考核检查办法,未落实的,每项扣 1
6、分;发现违反九条纪律的,扣 4 分。18. 按规定召开年度述职述廉会,针对本单位和干部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切实抓好落实。4未按规定召开年度述职述廉会,扣 2分;未按要求进行述职述廉的(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述廉应包括一岗双责和个人廉政建设两个部分),每人扣 1 分。19.每半年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向省局党组进行专题书面汇报。4每少一次,扣 2 分。20. 工作满意度测评。20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廉洁从政、队伍作风及总体评 价五个方面进行测评,按满意率得分。合计 100注:1.考核总分 90 分以上的, 评定为“ 优秀”等次;8089 分的,评定为“良好”等次;7079分的,评定为“ 合格”等次;70 分以下的, 评定为“ 不合格”等次。2.年度内,有人员因违反廉洁 自律规定等受到党政纪处分或 组织处理, 该单位一票否决,为“不合格”等次;年度内,有人员因廉洁自律等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该单位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3-3.考核为“不合格” 等次的,年度内该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并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