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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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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围绕和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重庆新时期发展“三大定位”、“一大目标”、“四大任务”的总体部署和温家宝总理对重庆在西部大开发中重要作用的战略定位,长寿区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资源产业优势,在西部大开发以及促进重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长寿区迎来了新一轮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重庆市长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年)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对全区土地利用做出新的研究和规划势在必行。为了贯彻落实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 年)下达给长寿区的目标和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 年)等提出的要求,坚持“十分珍

2、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综合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长寿区的实际情况,编制重庆市长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 年)。本规划以 2005 年为基期年,2010 年为规划近期目标年,2020 年为规划远期目标年。规划范围为长寿区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面积共计 142363.36 公顷。第一章 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和面临的形势第一节 土地资源利用状况根据长寿区 2005 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长寿区辖区面积 142363.36 公顷(折合2135450.4 亩),其土地利用结构为:(一)农用地:共 116474.97 公顷,占总面积的 81.82%,其中耕地 5

3、8125.07 公顷,园地7773.21 公顷,林地 25690.09 公顷,牧草地 153.67 公顷,其他农用地 24732.93 公顷,分别占农用地的 49.90%、6.67%、22.06%、0.13%和 21.24%。(二)建设用地:共 20584.77 公顷,占总面积的 14.46%,其中城镇工矿用地 2977.70 公顷(其中建制镇 2499.91 公顷,独立建设用地 477.79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 9221.13 公顷,采矿用地 427.48 公顷,交通水利用地 7654.57 公顷,其他建设用地 303.89 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的 14.47%、44.80%、2.08%

4、、37.17%和 1.48%。(三)未利用地:共 5303.61 公顷,占总面积的 3.73%,其中水域面积 2774.46 公顷,滩涂沼泽面积 1140.83 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 1388.34 公顷,分别占未利用地的52.31%、21.51%和 26.18%。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第一条 上轮规划主要指标执行情况2005 年末全区耕地面积 58125.07 公顷,比上轮规划规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标(58460.00 公顷)少 334.93 公顷。建设占用耕地 1048.76 公顷,而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1352.33 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达到占补平衡有余。上一轮规划确定 1997201

5、0 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2065.30 公顷,至 2005 年,全区累计新增建设用地 2045.27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还剩20.03 公顷,远远满足不了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土地质量得到改善,森林覆盖率大幅提高,土地利用率逐步上升,土地利用方式正由粗放经营转向集约利用和深度开发。第二条 上轮规划实施成效(一)努力做到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的统筹兼顾,优先安排农业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二)提出了把保护耕地放在规划管理的首位,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稳产、高产优质农田,同时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面积,实行基本农田保护与新增耕地相结合的耕地保护模式;(三)坚持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配置土地资源

6、的规划新理念,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交通用地增长极大地改善了区内外的交通条件,工业园区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带动了本区经济增长;(四)生态退耕成效显著,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水土流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基本控制;第三条 上轮规划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上轮规划的有效实施,为长寿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区内资源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但是,长寿区土地利用仍存在以下问题:(一)耕地年均减少幅度较大,人均耕地面积呈下降趋势19972005 年,全区耕地减少 5568.52 公顷,年均减少 618.72 公顷;人均耕地面积从1.08 亩(1996 年)下降到 0.99 亩(2

7、005 年),低于重庆市平均水平(1.07 亩)。(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1998 年以来,每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需要新增加城镇建设用地平均为 5.55 公顷,2005 年上升至 9.37 公顷。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加快,城镇建设用地扩展速度超过了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速度,使得单位面积建设用地投资减少,集约程度较低。1997 年长寿区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 125.42 平方米,2005 年增加到 166.24 平方米,长寿区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水平还有待提高。(三)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有待优化2005 年全区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达到 9221.13 公顷,人均用地达到 166.24 平方米,且

8、居民点内部有大量土地闲置,村庄用地空置率达 13%以上。全区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在促使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大幅度增加的同时,并没有使得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相应减少。2005 年与1997 年相比,全区农村人口减少了 5.28%,农村居民点用地却增加了 98.94 公顷。农村建设用地集中整理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农村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状况突出。(四)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长寿区位于三峡库区,至 2005 年全区水土流失面积已达 850.13 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59.72%。土壤侵蚀总量高达 478 万吨/年,每年输入三峡水库泥沙 76.48 万吨,坡耕地平均耕作层由上世纪 50 年代 51

9、.8 厘米减少到 40 厘米,造成耕地地力下降。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第四条 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一)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农业结构调整需占用大量耕地长寿区着力建设现代农业基地,规划发展设施农业种植区、精品农业展示区、生态水产养殖区和观光旅游农业区,农业结构调整势必会占用大量的耕地。 (二)老工业基地振兴改造,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长寿化工园区的设立,晏家工业园区的启动,特别是重钢搬迁、中石油 1000 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德国巴斯夫项目等一大批钢铁、化工上下游产业在长寿的集聚,使城镇规模扩大成为现实,同时工业企业搬迁必将需要增加大量工业用地。(三)统筹土地利用的任务更加艰巨,土地管理

10、的难度加大随着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交通、水利、能源、教育、居住等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需求日益增长,这也加大了调整和优化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难度,统筹区域、城乡以及各业各类土地利用的任务日益繁重。(四)生态环境保护压力更加凸显,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难度加大长寿区位于长江上游、三峡库区腹地,生态环境建设对全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完成建设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的生态屏障的任务,需要对陡坡耕地进行整治;同时,需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整治和水土流失治理。这些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必将占用大量土地,尤其不可避免地要占用大量耕地。因此要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必将造成耕地面积

11、大量减少,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面临不小压力。第五条 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长寿区作为重庆市“一小时”经济圈东部长江渝蓉城镇产业聚合带上的重要节点,是长江上游的综合化工基地。一小时城市经济圈将长寿区纳入重庆主城,作为卫星城,这将意味着长寿将成为一小时城市经济圈东向发展轴上的重要交通节点。目前重庆五大千亿级工业园中长寿占有两个,并有百亿级的工业走廊,长寿湖景区是重庆五个百亿级景区之一,长寿综合物流中心也是重庆八大物流中心之一,并且长寿也在积极建设三峡库区城镇移民工业园。诸多具有实力的园区的建设,将为长寿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支撑作用。国务院对重庆下达的 3 号文件国发 2009明确提出着力构建特色优势

12、产业集群,发展壮大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石油天然气化工、材料工业和电子信息五大支柱产业。未来全市五大支柱产业中,石油天燃气化工、材料工业都与长寿密切相关,特别是石油天然气化工产业,将为长寿区未来的经济发展腾飞提供支撑。第二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及原则第一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方针,贯彻实施重庆市“314”总体布署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充分认识长寿区土地基本情况和面临的形势,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与管理全局,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土地利用模式,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住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13、,按照保护资源、服务发展、维护权益的要求,改善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长寿区实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局面,为长寿区建设“三地一中心”和独具特色的统筹城乡发展的先行区提供土地资源保障。第二节 编制原则(一)坚持在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的前提下,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二)坚持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核心的原则;(三)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因地制宜、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综合效益;(四)坚持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五)坚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重大发展规划相协调的原则;(六)坚持政府

14、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及规划目标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第六条 发展战略定位长寿区工业基础雄厚,旅游资源丰富,经济区位优势显著,未来坚持走城园共茂、工业与物流共兴、湖水与山地相伴发展之路。积极融入主城,大力建设“三地一中心”,即努力把长寿区打造成为重庆工业高地、现代农业基地、休闲旅游胜地和区域物流中心。大力发展高精尖的天然气化工产业,建重庆最大综合化工基地和具有国际先进技术的天然气化工基地,建设成为重庆重要的经济增长点、长江上游现代化大城市和统筹城乡发展的先行区。第七条 土地利用空间战略布局长寿区土地利用空间战略优先保障南部主城区,重点打造北部新城,积极扶持中北部工业走廊

15、,大力开发东西部沿湖生态旅游,实施轴线发展战略。(一)夯实工业发展平台,制定“两园一廊”发展规划,大力打造 2 个千亿级产业园区(晏家化工园区、长寿工业园区)、1 个百亿级镇街工业走廊。(二)规划开发长寿北部新城,着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商贸业和房地产业,打造功能互补、城市建设与生态文化有机融合的活力新区。(三)继续推进东西部沿湖旅游生态建设:以长寿湖、大洪湖为依托,全力打造沿湖风景名胜地、生态休闲旅游和生态农业的特色产业,把长寿湖建设成为更具规模的百亿级风景旅游区;(四)实施轴线发展战略:长洪公路发展轴、渝万高速公路发展轴、龙溪河流域发展轴,以三条轴线为发展导向,强化各区域土地利用的主体功

16、能,保障长寿区经济社会的稳定较快发展。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第八条 约束性指标(一)耕地保有量指标:到 2010 年和 2020 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 56960.00 公顷和56150.00 公顷。规划期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为 1300.00 公顷,其中,2006-2010 年补充耕地 550.00 公顷。(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期末全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42000.00 公顷。 (三)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到 2010 年和 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14270.00 公顷和 15560.00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 5390.0

17、0 公顷和 7060.00 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面积分别控制在 96 平方米和 93 平方米。第九条 预期性指标(一)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指标:20062020 年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为 3776.00 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 2340.00 公顷。20062010 年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为 1895.00 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 1080.00 公顷。(二)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到 2010 年和 2020 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22510.00 公顷和 24440.00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 8240.00 公顷和8880.00 公顷以内。(三)新增建设

18、建设指标:到 2010 年和 2020 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2266.00 公顷和 4576.00 公顷以内。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十条 农用地结构调整2005 年全区农用地总面积为 116474.97 公顷,占总面积的 81.82%,到 2020 年,农用地面积为 113674.70 公顷,占总面积的 79.85%,其中,至 2010 年,农用地面积为 115084.70公顷,占总面积的 80.84%。(一)耕地:2010 年耕地面积为 56960.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0.01%;2020 年耕地面积为 56150.00 公顷,

19、占土地总面积的 39.44%,比基期年减少 1.39 个百分点。(二)园地:2010 年园地面积为 9040.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35%;2020 年园地面积为 11290.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93%,比基期年增加 2.47 个百分点。(三)林地:2010 年林地面积为 27840.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9.56%;2020 年林地面积为 28480.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0.01%,比基期年增加 1.96 个百分点。(四)牧草地:2020 年牧草地面积为 200.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14%,比基期年增加0.03 个百分点。(五)其他农用地:

20、2020 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17754.6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2.47%,比基期年减少 4.90 个百分点。第十一条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005 年全区建设用地总面积为 20584.77 公顷,占总面积的 14.46%,到 2020 年,建设用地面积为 24440.00 公顷,占总面积的 17.17%,其中,至 2010 年,建设用地面积为22510.00 公顷,占总面积的 15.81%。(一)城乡建设用地:2010 年城乡建设用地 14270.00 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5390.00 公顷;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 15560.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93%,比基期年

21、增加 2.06%。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7060.00 公顷,增加 2.87%;采矿用地规模 427.48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8072.52 公顷,减少 0.81%。(二)交通水利用地:2010 年交通水利用地 7886.11 公顷;2020 年交通水利用地 8476.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95%,比基期年增加 0.58%。(三)其他建设用地:2010 年其他建设用地 353.89 公顷,2020 年面积为 403.8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28%,比基期年增加 0.07%。第十二条 未利用地结构调整2020 年,未利用地面积为 4048.6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

22、84%,比基期年减少 0.88个百分点。其中水域、滩涂沼泽和自然保留地面积分别为 3562.74 公顷、81.39 公顷和404.53 公顷。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主要调控方向是围绕长寿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调整现状不适应的用地,在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前提下,保障城乡发展建设用地,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屏障建设。第十三条 耕地及基本农田布局规划期间,为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将区域内灾害易发、耕作条件差、零星破碎的基本农田,特别是黄草山、铜锣山、明月山范围内的部分现有基本农田调出。同时,将区域内部分耕作条件未破坏的可调整园地、土地整理开发新增优质耕地划为基本农田

23、,实现了确保数量,提升质量,布局合理,易于管理的目的。结合长寿区未来建设发展用地需求,耕地与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北部的石堰、龙河、葛兰、云台,西部的万顺、洪湖镇,东部的但渡、云集、长寿湖、邻封、双龙镇。规划期末,预留 700.00 公顷基本农田的弹性指标,主要用于规划期内基本保护区中不易定位的线性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包括: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生态农业服务设施建设、重大交通水利建设等。第十四条 生态屏障用地布局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根据生态建设的要求,结合旅游发展规划,安排生态建设用地布局。重点保护铜锣山、明月山、黄草山等“四山“管制区,中部以菩提山为主的绿色生态屏障,长江沿江生态敏感带以及长寿湖、

24、大洪湖等湖泊及水库生态环境。第十五条 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用地布局优先保证交通、水利、能源基础设施用地。按照经审定的部门规划方案进行布局,并与城乡建设用地及其他用地布局相协调。重点保障重庆炼油乙烯一体化项目、渝万城际铁路、渝利铁路、渝怀铁路复线等国家级项目,以及三环高速、沿江高速、长寿绕城高速、邻水至期綦江高速、胡家坪港口作业区、袁家沱港口作业区、江南港口作业区、龙门桥水库等市级重点项目。第十六条 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按照产业和人口集聚要求,遵循“人口向城市和重点城镇集中,工业用地向园区集中,园区用地纳入城镇规模,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集中”的原则,进行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主要布局在主

25、城区重庆(长寿)化工园区、晏家工业园区、江南钢城、凤城商务区、桃花新城以及未来重点打造的北部新城。外围乡镇也相应增加适量城镇建设用地。并且预留 65.00 公顷城镇建设用地作为未来长寿区机动指标。第十七条 风景旅游设施用地布局大力打造长寿湖东岸欢乐水世界主题乐园,力争成为重庆“5+5”旅游区之首,成为全市最大旅游产业。启动菩提山旅游文化产业开发,打造菩提山生态文化园,启动文化长廊、森林公园等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大洪湖、五华水库、楠木院、长寿谷(三洞沟)、三道拐旅游休闲度假项目工作。第五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规划第一节 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根据长寿区城市的集聚与辐射的大致范围,以及地域分异规律、土地

26、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的适宜性等,遵循突出主体功能,协调相关规划的准则,采用“经济中心+经济特征+发展方向”的综合命名法,把长寿区分为五大区域:城市发展核心区、城镇综合拓展区、现代农业体验区、旅游休闲观光区和生态屏障保护区,并提出各分区内土地利用发展定位,土地利用措施及土地利用政策。第十八条 城市发展核心区城市发展核心区包括凤城街道、晏家街道、江南镇、八颗镇南部和渡舟镇,区域面积25608.44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17.99%。该区是全区的政治、经济中心,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高地,工业集中区、商务居住核心区和现代物流的核心区。本区的土地利用方向:(1)充分利用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建设、重钢搬迁

27、的有利条件,围绕长寿区经济发展,合理利用土地,形成一个产业结构布局合理和生态环境优良的人居环境,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化工、建材、钢铁优势产业为重点,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的现代经济体系。(2)强化工业经济优势,充分发挥天然气化工的独特优势,力争建好长江上游最大综合化工基地和具有国际领先技术的天然气化工基地。(3)高水平搞好园区、新城等新建城区的规划建设和旧城改造,全面改善城区绿化,严格控制污染企业用地,建设生活方便舒适、环境优美清洁的生态宜居城区。第十九条 城镇综合拓展区该区主要包括新市镇中部、八颗镇东部、云台镇北部和葛兰镇中部,区域面积 8784.95 公顷,占全区幅员面积的 6.17

28、。本区的土地利用方向:(1)坚持突出特色、因地制宜的原则,要根据本地区资源优势和地理条件,坚持与两大园区错位发展、替补发展、互补发展,形成独具特色的产业及企业集群。(2)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利用率。(3)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严把企业准入关,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第二十条 现代农业体验区该区主要包括龙河镇、云集镇东部、但渡镇、长寿湖镇南部、葛兰镇东部、石堰镇、海棠镇、洪湖镇、邻封镇西部等,面积 63742.65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44.77。本区的土地利用方向:(1)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出发点,以服务城市为中心,农业产业化为载体,充分

29、依托和利用重庆都市资源和市场,改善生产方式和生产条件。(2)做大做强柑橘、畜牧、水产三大支柱产业,培植蔬菜、中药材、花卉、甘薯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效益高、景观好、生态功能强的经济作物。(3)实施园区带动战略,高起点规划和高标准建设有鲜明特色、较高科技含量、较高经济效益、能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在近郊和交通水利等条件好的产业核心区,发展路系、水系配套的温室、大棚、滴灌、喷灌、无土栽培等设施农业。(4)积极发展旅游休闲农业,建设体验农园,延长农业链条,提高农业附加值。第二十一条 旅游休闲观光区该区主要包括长寿湖镇东部和西部、云集镇西部、邻封镇东北部、洪湖镇、万顺镇和但渡镇东南部,

30、 面积 19416.80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13.64。本区的土地利用方向:(1)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深入挖掘旅游文化,将旅游与长寿区地方民俗风情和历史文化、生态农业、现代循环工业园区等有机结合,大力发展面向主城区的休闲度假旅游、生态旅游、农业旅游等都市近郊精品系列,提高长寿区旅游的产业素质和市场竞争力。(2)依托长寿湖、大洪湖、楠木院的旅游发展基础,打造重庆市最知名的湖泊渡假区。(3)深入挖掘“长寿”历史文化内涵和民俗文化元素,将自然景观、相关人文景观和旅游创新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全新打造出有一定文化品位、具有本土特色的旅游产品 。第二十二条 生态屏障保护区该区主要包括明月山、铜锣山

31、、黄草山和菩提山等区域,主要土地利用类型为林地,土面积 24810.52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17.43。该区土地利用的主导功能是生态屏障建设,其中明月山和铜锣山涉及到重庆市政府“四山”管制规划,以及建立长寿区生态隔离带的需要,本区禁止在生态益林区内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筑坟等损坏行为,组织实施森林植被恢复、森林后备资源培育。第二节 土地用途分区根据长寿区土地资源分布的地域差异、土地利用的现状特点,和规划期内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调整方案,以土地适宜性为基础,按照土地基本用途的不同,将全区土地划分为 6 个土地利用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

32、村镇建设用地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和其他用地区。在各土地利用区内,将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有关法规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具体的分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划。第二十三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共计 55400.00 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 38.91%,其中基本农田面积42700.00 公顷,占基本农田保护区的 77.07%,主要分布于区内中、东北部的广大丘陵地区,集中在长江及其支流沿岸的平坝、浅丘地区,大量布局在石堰、云集、龙河、葛兰、洪湖、邻封、长寿湖和但渡等镇。该区管制措施与规则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

33、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鼓励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可进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严禁安排城镇村建设用地和未列入项目清单的其他非农建设项目;第二十四条 一般农业用地区一般农业用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一般耕地、集中连片园地、林地和其他类型的零星土地等。本区土地总面积 22356.42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15.70%,其中耕地面积 9062.37 公顷,主要分布在城镇建设用地的周围,其中园地主要分布在区内中北部

34、的丘陵、低山地区,在凤城、江南、晏家、八颗、渡舟、新市、长寿湖和双龙等镇街分布。在规划期内将加大投入,使耕地的质量和生产条件逐步改善。该区管制措施与规则为:区内土地主要用作一般耕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堆放等活动;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

35、施建设项目除外)。第二十五条 城镇建设用地区本区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城镇建设用地和独立工矿用地面积 9993.30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7.0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工业园区用地)由凤城、晏家、渡舟、八颗和江南 5 个组团组成。区内还包括少量的村庄和交通用地等其它用地。该区管制措施与规则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用地,土地使用应符合城镇建设规划;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闲置建设用地废弃地;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严格保护城镇空间体系控制的生态走廊,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

36、绿地、山体、水体等。第二十六条 村镇建设用地区该用地区主要用于村镇居民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本用地区面积 8646.52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6.07%。区内主要为村庄和农民新村等农民居住集中地点的建设用地,还包括零星分布的小块耕地等农用地。该区管制措施与规则为:优先保证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划定村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逐步压缩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完善村镇建设规划体系,鼓励通过土地整理,将其它用地区内零星分布的村庄向本用地区集中,鼓励零星分布的农村居民点向规划的农民新村集中,鼓励开展废旧宅基地复垦和改造。构建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盘活农村存量用地

37、的长效机制,探索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减少相挂钩的土地管理措施。第二十七条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是指为保护自然、人文景观而划定的土地区域,包括森林公园、风景名胜等具有特殊景观价值的土地。本区用地分布于区内明月山、铜锣山、黄草山等天然林区。主要起到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和绿地及历史文化保护区。该区管制措施与规则为:本区主要用于旅游观光、自然、人文景观保护及风景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保护、美化环境是本区土地利用的主导用途;鼓励合理开发本区的荒废地植树造林,鼓励保护本区的水体、景观;禁止破坏或缩减本区具有生态意义的水面、林木,禁止在本区内进行与保护无关的各类建设。第二十

38、八条 其他用地区本用地区主要包括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的水面、滩涂及水库等不适宜划入上述用途的用地区。本区面积 10970.98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7.71%。该区管制措施与规则为:本区用地主要用于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及其服务设施使用,发挥防洪、航运、发电、灌溉、水产养殖、旅游和环境景观的综合效益。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本区用地的利用和管理。不得乱占滩涂,随意采沙,以利防洪。加强对河流、水库资源的管理。防止对水体和水域的工业污染、生活污染、航运污染,保证水资源的利用质量。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为了科学引导土地利用布局,规范土地利用空间秩序,根据长寿区土地利用现状、规划期内土地利用

39、结构调整以及土地利用战略,以土地适宜性为基础,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形成禁止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强化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第二十九条 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与禁止建设区的划定为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景观等特殊需要,划定规划期内需要禁止各项建设与土地开发的空间范围边界。长寿区的禁止建设用地边界,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之外,主要布设在黄草山、铜锣山、明月山等涉及到重庆“四山”管制的范围以内,以及长寿湖、大洪湖、范家桥水库、龙门桥水库等重点水域、水库用地周围,面积总共为 27647.90 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 19.42%。管制规划:

40、(1)本区原则上禁止任何建设活动,地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与水源保护无关的任何建设项目。(2)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第三十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允许建设区本区是最适宜建设开发的区域,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优先选址的区域。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为规划中城乡建设用地范围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允许建设区,规模为 15560.00 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 10.93%。其中,城、镇、工矿允许建设区规模为 7060.00 公顷。主要位于晏家街道、凤城街道、江南镇和渡舟镇。管制规划:(1)该区土地利用布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41、2)规划实施过程中,在不突破允许建设区规模的前提下,允许建设区的布局形态可依程序合理调整,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第三十一条 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与有条件建设区本区是在城镇建设用地区以外,城市增长边界内设置弹性用地区域。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以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即为有条件建设区,计 1096.13 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 0.77%。主要位于渡舟镇北部、江南镇南部、晏家街道北部。管制规划:(1)经规划批准的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在不突破城镇用地规模指标前提下,允许建设区的布局形态和边界可以在有条件件建设区内合理调整。(2)在规划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已经用完,且所有约束性指标没有突破的情况下

42、,可以在区内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第三十二条 限制建设区的划定辖区范围内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即限制建设区。面积共计 98059.33 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 68.88%,具体分布在黄草山背斜、西部铜锣山背斜、明月峡背斜间的向斜谷地,是长寿区耕地与基本农田的主要分布区域,主要涉及葛兰、龙河、云台、洪湖、长寿湖、云集、邻封、石堰等镇。管制规划:(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2)区内禁止城、镇

43、、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第六章 生态屏障网络布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第一节 生态屏障网络布设长寿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较好,动植物资源丰富,在未来空间布局时应尽量顺应自然地貌形态,维护水系等水生生态系统,布设绿色廊道,预留乡土植物群落生长空间,发挥以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和水面等共同构建的绿地空间的生态功能,完善城乡生态空间。第三十三条 布设山、水生态网络长寿区地处大巴山脉支系,境内的背斜、向斜顺北东、南西向近似平行相间排列,从东向西依次由相互平行的苟家场、明月峡、铜锣峡背斜形成的黄草山、明月山、铜锣山三山。境内水系构成框架为“一江、两湖、三河、十三溪”,分别为长江、龙溪河、大

44、洪河、御临河以及长寿湖和大洪湖。长寿区明月山和铜锣山均属于重庆市“四山管制”范围之内,是长寿区山水生态网络的骨架,应完善森林内部的结构和功能,保持生态多样性,提高森林覆盖率。应维系河道、滨水地带的自然形态,保持水系通道,保护原有的水生生态系统。依托库区周边绿化带工程建设沿江沿河环(水)库的防护林(带)体系。第三十四条 构建绿色生态廊道以菩提山生态文化园建设为主要依托,上至新市镇龙溪河,经渡舟镇,再到菩提山,下至羊叉河、晏家河、长江延岸,打造大型绿色生态隔离带。规划铁路和高速公路两边构建绿色道路工程,并且沿着长寿主要河流与溪流打造水系森林工程。第三十五条 构建城市森林工程坚持城市的风貌建设将与生

45、态良好共生的发展模式。充分利用建设三洞沟森林公园峡谷景观、缆车站、三倒拐等的建设,形成独具特色的城中有林、林中有城、城中有山、城中有水的“水水林城”城市风貌,在凤城商城、桃花新城全力打造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城市生态林、立体绿化为重点,着力构筑城市森林工程。第二节 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一)强化土地的生态保护功能,建立区际生态补偿机制,限制工业用地,合理布局旅游用地,对生态敏感区进行封育。(二)协调土地利用与实施江河流域治理。协调土地利用与三峡水库周边绿化带建设。加快推进桃花河、龙溪河、御临河等次级河流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重点整治流域范围内的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养殖污染。(三)协调城镇发展与环境保

46、护。强化流域范围内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处理,合理布局和建设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收集中转站,着力解决垃圾填埋场渗漏液污染问题。(四)巩固长寿湖养殖污染治理成果,继续实施大洪湖生态养殖,控制养殖规模,加大畜禽养殖污染和船舶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划定全区地表水体水域功能,有选择、有重点地实施河道清淤。加强水库环境整治,切实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源。第七章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第一节 土地整理开发复垦潜力土地整理潜力主要来自于耕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与园地整理三个方面,其中,耕地整理和农村居民点整理是土地整理工作的重点。规划至 2020 年,全区完成土地整理、复垦与开发补充耕地共计 4679.77 公顷,其中

47、2006-2010 年新增耕地 2445.91 公顷,2011-2020年新增耕地 2233.85 公顷。第三十六条 耕地整理潜力依据长寿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长寿区待整理的中低产耕地的面积为 21978.94 公顷。根据整理前后的田坎系数之差可以计算出理论新增耕地面积 3943.65。净增耕地面积按占总潜力面积的 74%来计算,可以计算出 20062010 年合计整理坡耕地可增加耕地 1405.32 公顷,20062020 年,可增加耕地 2927.31 公顷。第三十七条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采取人均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标准测算法、闲置宅基地抽样调查法、城镇体系规划测算法来测算长寿区农村居民点整理

48、潜力,其中 1039.11 公顷的农村居民点可整理成耕地。第三十八条 废弃地复垦增加耕地长寿区废弃地复垦主要是工矿废弃地与原厂库搬迁后废弃地的复垦,以及灾毁地的复垦。这些废弃地多分布于平坝、盆边低山区,地势平坦,坡度缓,经整理复垦后,从理论上可全部复垦,规划对 75%进行复垦,复垦后耕地系数按 0.6 计算。20062010 年,新增耕地面积 4.76 公顷;20112020 年,新增耕地面积公顷,20062020 年合计新增耕地面积10.70 公顷。第三十九条 园地可耕潜力根据长寿区“四查清、四对照”表明,全区有 1782 公顷(折 26730 亩)的低产园地,占园地总面积的 23.30%。

49、全区共有 148.07 公顷园地可重新开发为耕地,若复垦后净耕地系数为 70%,可新增有效耕地面积 103.65 公顷。其中,20062010 年,可以复垦为耕地的有62.19 公顷,20112020 年,可以复垦为耕地的有 41.46 公顷。第四十条 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加强宜农后备土地资源的调查与评价,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宜牧则牧的原则,合理确定土地开发的规模和用途,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宜农后备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与配套设施建设。规划期内,开发未利用地补充耕地面积 599.00 公顷。第二节 土地开发整理区划结合长寿区的实地情况,把长寿区土地开发整理划分为以下 9 个片区,即御临河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片区、大洪湖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片区、西山山麓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片区、长垫向斜东部(桃花溪河下游)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片区、长垫向斜中部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片区、长垫向斜西部(龙溪河上游)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片区、龙溪河下游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片区、长寿湖东山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片区、长江干流以南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片区。结合潜力分析的结果,确定长垫向斜东部、长垫向斜中部及长江干流以南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片区为长寿区的重点开发区域,这三个片区所有项目以及西山山麓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片区的朱家土地综合开发整理区、长寿湖东山土地综合开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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