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陈列规定一、 医疗器械应按类别、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和储存:a) 医疗器械应根据其温湿度要求,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无菌医疗器械与非无菌医疗器械应分柜摆放。b) 特殊管理的医疗器械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陈列和储存。c) 国家重点监管的医疗器械的陈列和储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存放。d) 医疗器械上柜(架)前应做质量复核,防止混械。二、 陈列和储存医疗器械的养护工作包括:a) 定期检查陈列与储存医疗器械的质量并记录。近效期的医疗器械、易霉变、易吸湿的医疗器械视情况缩短检查周期,对质量有疑问及储存日久的医疗器械应及时抽样送检。b) 检查医疗器械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c) 对各种养护设备进行检查。d)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汇报并尽快处理。三、 医疗器械陈列和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