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一、学校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成教育局党工委布置的学习任务。二、党员学习以自学为主。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其余时间党员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自学,每个党员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 2小时。三、党员学习教育要讲究学习的科学性、系统性、综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针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作深入的思考和研究,每月形成一篇高质量的论文或心得体会。四、创新学习方式。每月开展一次专题党课、专题讨论,并组织学习测试,检验学习教育活动的效果。五、学习中要联系实际,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在转变观念上下功夫,从而增强每个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学习不流于形式。六、全体党员要认真做好集中学习和自学笔记。撰写笔记每次不少于 500 字。七、党员学习建立考勤制度。党员在集中学习时间不得无故缺席,如必须急办理公务时,须向支部领导请假。如因外出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学习时,必须向支部领导请假,事后必须按规定补课。八、全体党员须按规定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集中培训和集体活动,并记录于党员学习档案,做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九、凡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活动超过 5 次者,年内不得评为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且德能考核不得评优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