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空 调 机 买 卖 合 同买方(甲方):安徽新华学院 合同编号:签订 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卖方(乙方):安徽南瑞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0 年 7 月 23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 诚实信用的基础上, 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单 价(含税、含送货安装)备注挂机 KFR-26GW/26556D1-N1 1800 含 3 米管挂机 KFR-32GW/32556D1-N1 2100 含 3 米管挂机 KFR-35GW/35556D1-N1 2280 含 3 米管挂机 KFR-50GW/50556B1-
2、N1 3600 含 3 米管柜机 KFR-50LW/50568L1A1-N1 3500 含 4 米管柜机 KFR-72LW/72568L1A1-N1 4500 含 4 米管柜机 KFR-120LW/12568LA1-N2 7000 含 5 米管柜机 RF16W 7980 含 5 米管天井机 KFR-50TW/5051T-N2 5100 不含管天井机 KFR-72TW/7251T-N2 7100 不含管格力空调机天井机 KFR-120TW/1256T-N2 7800 不含管备注:如需加长连接管,26 至 50 每米 60 元, 50 至 72 每米 80 元, 120 至 160 每米100 元
3、, 连接管的单价包含 铜管、 电源线、排水管、包扎带及制冷剂等在内。乙方免费赠送外机支架。本合同具体成交量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 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2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供货。2、乙方保证所供产品为本合同约定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全新的合格产品。所有产品自安装结 束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六年,六年免费维修(人为损坏除外),报修响应时间为 2 小时,24 小时内维修好,否 则更 换同规格的产品(48 小时内更换到位)。三、供货方式及时间: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 48 小时供货安装到位,保 证甲方的正常使用。四、到货地点及
4、运输费用负担:乙方免费送货到安徽新华学院,并负责搬运到指定位置,搬运、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损耗均由乙方承担,以 现场验收数量为准。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厂家出厂时包装,包装物不得有破 损,包装物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甲方按合同第一、第二条之 规定验收,质保期内提出异议。八、随产品附件及供应方法:随产品附质保书、合格证及产品附件等。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全额付款(大工程要等工程全部结束后一个月内全额付款)。发票随货送达,并交到安徽新华学院资产处经办人之手中,如乙方未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十、 违约责
5、任:(一)甲方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如有延迟,按该批次应付款的千分之三承担违约金。(二)乙方违约责任:按时供货,并安装调试到位,否则每延迟一天,按合同 总金额的千分之三承担违约金,如果乙方延迟五天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另选供应商。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3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 诉讼。十二、 其它约定事项:1 合同内容如有变动,须以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 2、如因乙方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各种事件,造成的各种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投标时的标书中的承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有效期至 2010 年
6、11 月 1 日,到期双方再另行签定合同。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一廉政责任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保留三份,乙方保留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买方:安徽新华学院 卖方:安徽南瑞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一4廉 政 责 任 书甲方:安徽新华学院乙方:安徽南瑞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企业廉政建设,规范交易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双方合法
7、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华集团有关文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物 资采购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 ,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 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 损害对方利益。(四)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将其用于交易以外的目的。第二条 甲方承诺甲方应在开展交易前告知乙方本廉政制度,请乙方在廉政责任书上签字确认,并在交易的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参加乙方或相关单位的宴请;(二)不私自收受乙方或相关单位的礼物、礼券
8、或其他以低价付款的物品;(三)不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的礼金、贿赂、 帐外回扣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四)不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招待的娱乐、游玩、考察以及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手段;(五)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不向乙方或相关单位介绍或推荐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交易有关的经济活动;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或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供货商,或要求乙方购买交易合同 规定以外的材料、 设备 等。5第三条 乙方承诺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合同,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宴请、旅游、考察、健身、娱乐等活动。(二)不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
9、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礼品等。(三)不在帐外暗中给予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回扣;不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 询费、好 处费、感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 付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财物。(四)不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装修住房提供方便,不提供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甲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规定的行为。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条、第二条的,严格按甲方相关公司制度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条、第三条的,按乙方相关制度和有关
10、法律法规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交易合同的附件,与交易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现甲方的相关人员有违反廉政责任书所规定的行为,可以直接向甲方 审计督查中心投诉。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6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审计督查中心: 监督部门电话:监督电话: 05515338790 联系人:联系人: 王冬生 13365692992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