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街基学校招生工作自查报告在市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平稳、有序完成好 2014 年全市小学招生工作,按照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4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哈教发20145 号)的精神和哈尔滨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制定了学校招生计划和实施细则,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确保了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现将我校招生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招生规定(一)明确招生对象。小学招收对象为年满 6 周岁(2008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初中招生由市教育局学籍网进行统一招生,具有
2、本乡常住户口或在我乡暂住且符合在我乡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二)小学实行相对就近划学区招生。小学招收本乡镇户籍适龄儿童和随监护人流入本乡镇居住的新生,没有跨学区招生。(三)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我校没有举办快、慢班和重点班。坚决纠正中小学擅自举办实验班、特长班以及违规收费的作法。(四)严格执行均衡的分班办法。小学标准班额每班 45 人。新生分班要均衡,所有小学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严格控制大班额,提倡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小班化教学实验。同时抽签确定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五)查验新生预防接种证。一年级新生入学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没有预防接种证的,学校可先为其登记报名,但须督促新生
3、家长为其子女进行预防接种。学校要把好传染疾病防控关。(六)及时公开招生信息。我校通过张贴招生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实现“阳光招生”。二、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1(一)加强招生工作的宣传开学初我校制定了招生工作方案,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如学校网站、学校醒目位置发布新生入学公告等,加大宣传力度,让家长充分了解今年的招生工作精神和具体规定,取得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二)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导主任、教师代表 5-7 人组成,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协调配合,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确保招生工作透明公正、公平、平稳有序。(三)加强招生工作考评我校把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纳入评价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指标,对管理不利和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在全市教育系统评优、评先进、晋升的资格;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调离岗位及行政处分。三、今后努力方向。办好学校教育教学特色,是获得稳定生源的有效途径。在新的一学年里,我们将在认真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继续不懈努力,内练功,外塑形,提质量,强宣传,使学校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发展,办出自己的特色、自己的品牌,并继续规范做好新生的招生工作。2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