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间空调管理规定1 使用原则 除湿、降温、安全管理、节约能耗。 2 范围 车间空调3 职责 生产部负责制定管理办法,行政部、维修部及生产车间负责实施,行政部负责监督规定的执行。 4 作业内容 4.1 车间空调遥控器由班长或指定的人员保管,空调的开启、关闭车间由指定人员负责,严格按照空调的操作规程开启和关闭。4.2 为节约能耗及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空调设置温度为 26,车间湿度达到75%及以上或温度达到 26及以上,方可开启空调除湿或降温。4.3 空调运行时,必须关闭门窗、风扇以及排风系统。4.4 为了保障空调机的性能、保持车间最舒适的工作环境,每部空调室内机的防尘网使用时每 3 个月清洗 1
2、次,维修人员负责拆装,生产部负责安排人员清洗。4.4 下班前 5 分钟开始关闭空调,下班或休息期间禁止开启空调,天气较热的时可以上班前 5 分钟左右可开启空调,由于工作要求需要小部分人加班时,只可以开启加班地点的空调。4.5 上班期间确保不开无人空调,人走关机,杜绝车间无人空调运转的现象,避免浪费。4.6 非指定人员不得擅自开启空调。 4.7 车间班组长或指定人员每天上下班时要检查空调的运行情况,当空调出现故障时,及时报公司行政部,非维修人员不得擅自维修。 4.8 行政部根据本部门的要求定期的安排清洁阿姨擦拭空调室内机上的灰尘。5 其他5.1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开始执行。5.2 保管空调遥控器的人员离职时,必须将遥控器归还行政部;放假期间空调遥控器可归还行政部,正常上班时领出,由于人为人因损坏,或由于保管不当丢失空调遥控器,责任人员需照价赔偿。5.3 未按规定开启或关闭空调,对责任人员罚款 50 元/次。5.4 由于个人原因对空调造成损坏的,责任人员需等价进行赔偿。生产部2017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