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2.2 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3.配备要求:3.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4.职责4.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4.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4.1.2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4.1.3 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4.1.4 保证安全生产费
2、用的有效使用;4.1.6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4.1.7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4.1.8 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4.1.9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4.1.10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4.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4.2.1 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4.2.2 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安全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4.2.3 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4.2.4 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4.2.5 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4.2.6 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3、;4.2.7 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4.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4.3.1 负责所属部门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4.3.2 现场监督本部门危险性较大安全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4.3.3 对本部门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4.3.4 对本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4.3.5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4.3.6 对于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安全科报告;4.3.7 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4.3.8 组织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档案资料。4.3.9 安全员每月定期向单位安全科书面报告所在部门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