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壹中心项目商业及酒店通风空调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成都永垹置业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2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 1一、 总 则 .3二、 招标文件说明 3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4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7五、 开标和评标 8六、 授予合同 .10第二章 合同书格式 11第三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27附件 1 承诺书 27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8附件 3 法人授权委托书 29附件 4 投标保证 金证明 30附件 5 项目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简历表 30第四章 技术要求 32一、本工程适用的标准、规范、必须符合的技术质量标准: 32二、制冷机组 33三、真空热水锅炉 39四、冷
2、却塔 45五、空气处理机组要求 47六、风机盘管机组技术要求 49七、水泵技术要求 50八、管道配件及阀门 54九、通风管道、散流器、调风器和格栅通风口 57十、水系统管道 59十一、中央空调计费系统技 术要求 60十二、设备房降噪要求 641第一章 投标须知序号条款 内 容1 项目概况壹中心项目建筑面积约23万平米,分A、B区。B区裙房为集中商业,共4层,其中一层为迪卡侬超市及部分其他商铺,二四层由精品店、电影街等物业组成。商业总建筑面积28988.21m2。B区1-1#塔楼的512 层为酒店用房,建筑面积为17770.58m2。裙房商业部分实际空调使用面积约23460m2 ,塔楼 酒店部分
3、实际空调使用面积约7742 m2。主机设备房设于四楼屋面。2招标范围壹中心B区裙楼及1-1酒店空调主机安装工程、空调水系统安装工程、空调风系统安装工程及空调末端安装工程施工、计费系统及设备房降噪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完成上述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并配合工程整体验收。详见第二章合同书格式。3 工期酒店和商业分期施工,商业部分施工工期为6个月,计划2016年3月中旬进场,酒店部分施工工期为3个月,进场时间待定。4 合格的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具备近三年内有不低于本项目规模的工程业绩3个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该工程施工的能力。5 质量
4、标准 通过招标人质量验收,质量合格。6 质保期 工程竣工验收后交付甲方指定物业公司之日起贰年 。7 技术要求 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除设备房降噪工程包设计包施工总价包干以外,其余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措施费、规费按费率包干计取,税金按国家相关政策计取,工程量按实结算。其中空调计费系统由投标人按照设计文件相关要求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自行进行设计、施工并报价。9品牌要求空调主机:约克、开利、特灵、麦克维尔;空调末端:新晃、天加;水阀:上海沪工阀门厂(集团)有限公司 、塘沽麦克森;电动阀(带自控):江森、霍尼韦尔、平衡;水泵:凯泉、连成、东方;锅炉:力聚、宏大;冷却塔:
5、良机、菱电、览讯、元亨;水处理设备:柯林沃;保温材料:华美、锦华;2镀锌薄钢板:攀钢;热镀锌钢管:华岐、友发;10 投标保证金金 额:3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 年 1 月 19 日 15 时;交付要求:投标人应提前以转帐的方式缴纳(或投标无条件银行保函),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收款单位。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入投标文件。收款单位:成都永垹置业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民生银行经济开发区支行帐 号:60038905411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90 个日历天12 履约保证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合同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或提供
6、同等金额的无条件银行履约保函。13 现场踏勘踏勘方式:投标人自行踏勘,进入现场须征得招标人同意。现场踏勘联系人:涂旭 联系电话:1330808974014 招标答疑质疑提交方式:书面方式,加盖投标人印章。质疑提交时间:2016 年 1 月 11 日 10:00 前。质疑提交地点:成龙大道二段 888 号总部经济港 A7 栋 3 楼综合部。答疑方式: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疑,并将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1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1 份。(备注:技术标和经济标需分别装订,并提供电子文档壹份,刻盘封装。)16投标文件递交2016 年 1 月 21 日下午 15:00 点前交于成龙大道总部经济港
7、888 号 A7 栋 3楼综合部17 开标时间 2016 年 1 月 21 日18 开标地点 成龙大道二段 888 号总部经济港 A7 栋 3 楼19 评标方法 采用合理低价评估法2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21 履行地点 合同签字地点:成龙大道二段 888 号总部经济港 A7 栋 3 楼 22招标文件资料费无。3一、 总 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邀请招标所叙述工程的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缺陷处理及后期服务。2 定义2.1“招标人”系指成都永垹置业有限公司。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2.3“材料设备”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
8、招标人提供的设备、附件、材料、仪器或仪表、备品配件、工具、软件、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检验、调试、技术支持、校准、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 投标人合格条件与要求3.1 凡符合报名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有能力承担本工程的合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3.2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3.3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4 投标费用4.l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
9、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 招标文件说明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材料设备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招标文件包括:(l)投标须知(2)合同条款(3)附件:投标文件格式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按废标处理。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报、传真)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
10、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7 招标文件的修改47.1 在投标截止期前 3 个日历天,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包括电报或传真)予以确认。7.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进行研究考虑,招标人可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7.4 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具有约束
11、力。7.5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8 投标语言由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往来的信函应以汉语语言文字书写。9 计量单位9.1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 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详见第三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10.1.1 承诺书10.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0.1.3 法人授权委托书10.1.4 投标保证金证明10.1.5 项目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简历表10.1.6 壹中心项目商业及酒店通风空调工程报价清单10.1.7 设备安装实施方案、详细的降噪方案和施工综
12、合进度计划书10.1.8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的资料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盖章密封,电子版刻盘封装11 投标文件格式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12 投标报价12.1 投标人对项目的各项报价以重庆博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出图暖施改及本招标文件第四条技术要求为依据。12.2 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所提供的全套材料设备在使用现场交付使用的交货价格。12.3 本招标文件的报价方式:12.3.1 除设备房降噪工程外,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12.3.1.1 综合单价包干指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为完成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
13、全部施工内容,达5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完成缺陷处理、保修服务以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合同有效期内,该综合包干单价不变,不受任何调价因素、政策因素、汇率变化、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中标人的投标报价须包含合同执行期内的各种风险。该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设备、材料(含材料损耗)、成品、辅件的采购、运输、加工制作与安装费用;2)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所需的所有人工费(含人工工资、抢工费、加班费、节假日加班费等);3)涉及本工程的保险费、利润、风险等;4)样板安装费用与样板安装调整费用;5)工程开始施工前、施工中和完成后辅助工程所涉及的费用(含为本工程的施工所作的现场实地测量和定位、安
14、装、打扎、预制件与预埋件的制作与安装、对前置工作与工作面验收、缺陷处理、维修及保养费、竣工验收与接收验收前施工作业面的全面清理及现场清洁工作等涉及的费用);6)本工程测试、检验、验收、政府专项验收等所涉及的费用;7)与政府所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工作及执行其指令的所有费用;8)办理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合格文件或报告的费用。12.3.1.2 措施费按中标费率包干使用,结算时按包干费率按实计取,措施费包含但不限于:1)项目措施费(含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施工机械使用费、脚手架搭拆及使用费用、垂直运输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用、材料保管
15、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用、现场管理措施费、停水停电措施费、现场治安、消防、环保等费用); 2)生产(生活)临建的搭设及搬迁和拆除费用;3)施工用水、用电费(接入时,中标人提供表具);4)所有相关费用,如包装、运输、保险、交货、装卸、储存、保管、多次搬运、垂直运输费和垃圾清运费、工程竣工后的保洁费用等; 5)若施工中采取的措施未在措施清单中明示,则视为其费用已含在所列措施清单中,不得增加清单外的措施费用。12.3.1.3 规费按中标费率包干使用,结算时按包干费率按实计取。税金按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布的税率计取。12.3.2 设备房降噪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该固定总价不随市场变化等因素而波动,指在约
16、定的工期内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后期质量保证所需的费用,同时包括6本降噪工程范围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水电费、施工措施费、赶工费、夜间及节假日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费、场外租地及交通费、包装运输装卸保管费、采管费、二次搬运费、生产(生活)临建的搭设及搬迁和拆除、施工场地和临建场地清理、管理费、保险费、利润、基地清理、不可预见费、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检测费、调试费、验收费、税金、施工场地清理及垃圾清运到总包指定位置的清运费、工程服务、保密费、成品保护费、风险费、配合费等各项费用。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所有费用也已
17、包含在本工程固定总价内,不再额外计取。12.3.3 用于本次招标的设计图中出现的错、漏、缺等设计缺陷,由投标人自行完善设计,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因素对成本的影响,中标后不得因此调整中标价。12.3.5 总包方配合费招标人已向总包单位支付该笔费用。12.4 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及相关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动而调整。 12.5 投标人应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述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不管工程量是否表明,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清单中所载内容有须修改、增减的部分,请单独在
18、增补清单中列明,严禁对招标清单作任何改动。除了合同中另有规定的以外,上述报价包括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包括提供有关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以及需完成的工作),以及为工程的正确施工、试验、维护、保养、完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和物品。12.6 投标报价时应充分了解和理解政府对相关税费的规定,所有税费应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中。投标人所报税率一旦确定,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再作调整。13 投标货币13.1 对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投标设备单价分析表,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投标报价。14 证明材料设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规定的文件14.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做出清晰准确的答复。14.2
19、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也可以是图纸、图片等资料,并须提供:(l)设备材料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2)保证设备材料连续正常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数量和供货来源资料(如有的情况下);15 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715.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招标人免受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的损失。15.3 投标保证金币种仅限于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按前附表规定以银行转帐的形式交纳。15.4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其为自动放弃投标。15.5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个日历
20、天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15.6 招标人拒绝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15.7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l)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作为中标人未能做到:a.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b.按本须知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3)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16 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天。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招标人有权拒绝之。16.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
21、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7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1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是打印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加盖印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7.2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7.3 招标人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包装和密
22、封18.l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前附表规定份数的副本,“正本”或“副本”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18.2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密封方式不限)。18.3 投标文件密封套上至少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18.4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套的密封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18.5 没有按本须知第 18.1 条、第 18.2 条、第 18.3 条、第 18.4 条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志及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819 投标截止时间19.1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人。19.2 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
23、间递交。20 迟交的投标文件20.1 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人,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该按本须知第 17 条和第 18 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1.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
24、其投标保证金将按 15.8 款的规定被没收。五、 开标和评标22 开标22.1 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时,招标人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加以记录。22.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废标处理:(1)未有效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3)无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的;(4)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5)投标人针对同一材料设备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有效的:(6)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材料设备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7)违反
25、招投标纪律的。22.3 无论何种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包括按本须知第 21 条规定撤销了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3 评标委员会23.1 招标人将根据本次招标材料设备的特点,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23.2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邀请有关监督部门对评标进行全过程监督。2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924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4.1,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审查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有效提供,文件是否有效地签署。24.2 若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不符,则
26、以投标报价表的报价为准。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如果总价与数量乘单价的积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24.3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24.4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4.5 招标人拒绝被
27、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 投标文件的澄清25.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26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26.1 评标委员会将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6.2 评标时除考虑投标报价、产品的技术规格和技术服务以外,还考虑以下因素:(1)材料设备的技术水平、性能和供货能力的情况;(2)材料设备质量的稳定性和适用性;(3)配套设备的齐全性(如果需要);(4)投标人为其所供材料设备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的承
28、诺情况;(5)设备安装和运行对环境的影响及相应的处理措施。27 评标原则及主要方法27.1 评标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进行评审。27.2 评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条件进行。27.3 评标主要内容27.3.1 初步审查。初步审查是对投标文件合格性的审查,招标人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有下列情况的,将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10(3)投标文件未
29、经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签字人非法人代表又无授权委托书的;(4)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保留条件或反对的;(5)不满足主要技术要求或有重大偏离,超出范围的;(6)其他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经初步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评审。27.3.2 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详细评审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先按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部分评分,对通过技术评审的投标文件再进行商务部分评审。27.3.3 技术部分评审。(1)评标委员会按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评委评分的算术
30、平均值。27.3.4 商务部分评审。(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部分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招标人不保证最低价中标。(2)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提出质疑。(3)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进行恶性竞争的投标。27.3.5 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向招标人推荐通过详细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前 1至 3 名投标人为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28 保密28.1 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任何情况均不透露给任何投标人。28.2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合同授予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28.3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标人的评标活动,否则其投标无效,并追究
31、其法律责任。六、 授予合同29 定标准则29.1 合同将授予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排名第一的中标人。29.2 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条件。29.3中标通知书生效后,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定合同,招标人有权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排名继续选择新的合同授予人。30 中标通知30.1 通过评标,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30.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 对未中标者,招标人将在与中标人签订经济合同后 10 个日历天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不对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也不退还投标文件。1131 授予合同时变更
32、数量的权力31.l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次招标范围内规定的材料设备数量、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32 签订合同32.1中标通知书发出 10 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应与买方招标人签订合同。3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33 履约保证: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合同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同等金额的无条件银行履约保函。12第二章 合同书格式合同编号:壹中心项目商业及酒店通风空调工程施工合同甲 方: 成都永垹置业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日期:二 O 一五年 月13甲方:成都永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
33、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壹中心项目商业及酒店通风空调工程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在维护双方利益和明确双方责、权、利的情况下,自愿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1、壹中心项目建筑面积约 23 万平米,分 A、B 区。B 区裙房为集中商业,共 4 层,其中一层为迪卡侬超市及部分其他商铺,二四层由精品店、电影街等物业组成。商业总建筑面积28988.21m2。B 区 1-1#塔楼的 512 层为酒店用房,建筑面积为 1208m2。裙房商业部分实际空调使用面积约 23460m2,塔楼酒店部分实际空调使用
34、面积约 7742 m2。 2、空调主机安装工程、空调水系统安装工程、空调风系统安装工程、空调末端安装工程、计费系统及设备房降噪设计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冷热源设备、冷却塔、冷冻水泵、冷却水泵、热水泵、风机盘管、风管风阀风口、冷热媒管道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2)、完成卸货、拆装检查、场内运输及安装。3)、冷热源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4)、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并交付。5)、在 2 年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冷热源设备维护、保养及零部件(含易损件)更换。6)、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和证明文件(含成品检验报告)等。7)、交付甲方使用之前的成品与半成品保护工作及安全文明施工。8)、配合工程整体验收。第
35、二条、 合同价款及价款调整本合同中的设备房降噪工程采用总价包干,包干费用为:¥ (小写) (大写 : );其余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规费、措施费按工程量清单所载费率包干计取,税金按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布的税率计取,工程量按实结算的方式执行,此部分的暂定总价为:¥ (小写) (大写 : );2.1 本合同的具体计价方式如下:2.1.1 除设备房降噪工程外,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2.1.2 综合单价包干指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为完成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完成缺陷处理、保修服务以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合同有效期内,该综合包干单价不变,不受任何调价因素、政策
36、因素、汇率变化、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且包含合同执行期内的各种风险。该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设备、材料(含材料损耗)、成品、辅件的采购、运输、加工制作与安装费用;2)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所需的所有人工费(含人工工资、抢工费、加班费、节假日加班费等)14;3)涉及本工程的保险费、利润、风险等;4)样板安装费用与样板安装调整费用;5)工程开始施工前、施工中和完成后辅助工程所涉及的费用(含为本工程的施工所作的现场实地测量和定位、安装、打扎、预制件与预埋件的制作与安装、对前置工作与工作面验收、缺陷处理、维修及保养费、竣工验收与接收验收前施工作业面的全面清理及现场清洁工作等涉及的费用);6)
37、本工程测试、检验、验收、政府专项验收等所涉及的费用;7)与政府所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工作及执行其指令的所有费用;8)办理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合格文件或报告的费用。2.1.3 措施费按工程量清单所载费率包干使用,结算时按包干费率按实计取,措施费包含但不限于:1)项目措施费(含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施工机械使用费、脚手架搭拆及使用费用、垂直运输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用、材料保管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用、现场管理措施费、停水停电措施费、现场治安、消防、环保等费用); 2)生产(生活)临建的搭设及搬迁和拆除费用;3)施工用水、用电费
38、(接入时,中标人提供表具);4)所有相关费用,如包装、运输、保险、交货、装卸、储存、保管、多次搬运、垂直运输费和垃圾清运费、工程竣工后的保洁费用等; 5)若施工中采取的措施未在措施清单中明示,则视为其费用已含在所列措施清单中,不得增加清单外的措施费用。2.1.4 规费按清单中所载费率包干使用,结算时按包干费率按实计取。税金按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布的税率计取。2.1.5 设备房降噪工程采用包设计包工包料的固定总价包干,该固定总价不随市场变化等因素而波动,指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后期质量保证所需的费用,同时包括本降噪工程范围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
39、械费、水电费、施工措施费、赶工费、夜间及节假日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费、场外租地及交通费、包装运输装卸保管费、采管费、二次搬运费、生产(生活)临建的搭设及搬迁和拆除、施工场地和临建场地清理、管理费、保险费、利润、基地清理、不可预见费、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15检测费、调试费、验收费、税金、施工场地清理及垃圾清运到总包指定位置的清运费、工程服务、保密费、成品保护费、风险费、配合费等各项费用。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所有费用也已包含在本工程固定总价内,不再额外计取。2.2 用于本次施工的设计图中出现的错、漏、缺等设计缺陷,由乙方自行完善设计,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种项目
40、价格已含该因素对成本的影响,结算时不得因此调整任何单价或费率。2.3 总包方配合费已由甲方向总包单位支付该笔费用。2.4 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及相关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动而调整。3 有效变更发生时结算价款计算方法:3.1 合同中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按该项目的综合单价执行,详见本合同附件壹中心商业及酒店通风空调报价清单;3.2 合同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变更、签证等项目的结算方式:按2009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执行,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基本费率记取、规费按下限记取、人工费不予调整;新增主要材料价格按甲方认质认价确认(认质核价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41、,最高限价为现金采买(现款现货)价上浮 8%,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采购、装卸、运输、仓储、资金利息、采管、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若按上述认价办法,乙方不能与甲方达成一致的,该工作内容由甲方直接分包,同时甲方向乙方收取该分包工程价款 10的管理费。实际分包综合单价以甲方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履行价格为准,量以图算量为准)。3.3 定额上没有的项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3.4 因设计缺陷产生变更、签证引起的费用增加不予调整。4、 结算价款4.1 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4.2 有效的设计变更单、合同外工程(零星)委托单等产生的费用。第三条、材料设备1、乙方双包,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
42、购、运输和保管,主材按甲方的指定品牌要求进行采购,附表一中所列材料设备的品牌之外的品牌不得在工程中使用。2、乙方应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乙方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对乙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乙方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品牌及产地 备注161 2 34 5 6 78 9 10 1112 3、乙方不得私自替换材料/设备
43、的品牌、型号,任何乙方或乙方人员替换材料的行为,甲方将处以替换材料/设备合同价款的 200%的罚款,同时没收乙方替换材料/设备,并有进一步向乙方索赔的权利。4、本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品牌及型号、规格,一般情况下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除市场出现乙方无法把控的情况下(如材料生产单位停产、破产,新规范导致原材料无法使用等),乙方需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后使用代用材料、设备;因乙方提出代用而导致的费用及工期的增加,由乙方承担,减少的费用归甲方所有;第四条、工程工期1、工期:酒店和商业分期施工,商业部分施工工期为 6 个月,计划 2016 年 3 月中旬进场,酒店部分施工工期为 3 个月,进场时间待定;2、 开 工
44、时 间 : 具体开工工期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3、 绝 对 竣 工 时间: ;4、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或总包方制定的进度计划及工期;5、因乙方在组织、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出现问题或发生事故,导致工期延期,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第五条、付款方式1、月进度支付:甲方按经双方确认每月产值的75%支付进度款;2、 竣 工 结 算 : 在 乙 方 通 过 竣 工 验 收 并 向 甲 方 办 理 完 工 程 移 交 手 续 后 , 双 方 进 行 全 面 工 程结 算 , 结 算 审 核 完 毕 后 , 甲 方 向 乙 方 支 付 至 结 算 款 的 95%, 剩 余 5 作 为 工 程
45、 质 保 金 , 待 两 年17质 保 期 满 且 无 质 量 问 题 后 , 甲 方 一 次 性 无 息 支 付 ;3、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之前,乙方应先向甲方开具工程所在地应付款额的发票(甲方不承担税费),乙方申请支付质保金前的最后一笔款项时,须同时开具扣除已付款后的全额发票(含质保金),发票应合法、真实、有效; 4、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支付节点的次月 1-20 日内,向甲方报送该节点的工程量报表及形象进度确认单,甲方于 7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内容的核对并签字确认。乙方根据已确认的形象进度确认单申请进度款,向甲方及监理人报送工程服务类付款申请及审批表及相应的证明文件,甲方于 7 天内完成审核并
46、签字确认;5、乙方未能于上述约定向甲方报送该节点的工程量报表及形象进度确认单的,按下列约定:提前报送的,甲方可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报送;未报送的或逾期报送的,则甲方纳入下一月进行审核确认,由此造成的影响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在收到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 5%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未能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弃标;保函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满 4 个月为止;第六条、工程变更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变更。1.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1.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1.3.为完成工程需
47、要追加的额外工作(按合同外工程委托或零星工程委托程序办理)。2、变更权2.1.监理人、甲方任何部门或个人与乙方签订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洽商增加的费用,未经甲方最终确认的,均不予结算;2.2.所有的技术确认单必须加盖甲方项目章并签字确认方为有效;有效的技术确认单为施工及结算依据;2.3.现场收方办理签证的有效依据仅为:有效的技术确认单,合同外工程(零星)委托单。其它任何资料均不得作为收方依据;3、变更程序3.1 乙方收到甲方现场工程师的技术确认单或零星工程委托单后,经分析会对合同价格造成变化的,需在收到技术确认单 或零星工程委托单后 2 天内提出收方申请并送监理人;监理人于当日审批完成后提交甲
48、方现场工程师,甲方现场工程师于 1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且送达甲方成本部,成本部于 2 个工作日内对收方申请作出批复并告之甲方现场工程师;3.2 收方申请批准后,由甲方现场工程师组织甲方成本部、乙方与监理单位进行现场收方并形成现场收方签证记录,并将现场收方签证记录副本发给乙方,乙方应于收到现场收方签证记录3 个工作日内上报监理人现场签证单及其附件;监理人于 2 日内审核完毕并送甲方现场专业工程师,甲方工程部于 3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提交给成本部,成本部于 14 天内办理完成并下发至工程部,由工程部发给乙方。现场收方签证内容包括:收方依据、工程变更部位工程量增减18草图、实测实量的原始数据单等。
49、签证底单,现场收方形成的草图,原始数据单等参与收方的各方均需签字确认方为有效。现场签证单必须报甲方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字确认后,该单签证方可申报费用申请(预算)和办理工程结算。现场收方签证对事实的表述应清晰而简明,工程量必须现场实测,进行量化,供结算时费用计算使用。3.3 现场收方工作结束后,乙方应立即执行变更施工,乙方不得以未对费用形成共识为由拒绝开展相关工作,若乙方拒绝执行的,应承担因拒不开展相关工作而造成的损失与责任。3.4 签证施工完成后 28 日内施工单位未上报现场签证单的视作权利放弃,逾期视为无效,成本部不予接收。3.5 费用申请:工程签证的内容只表示参加各方对现场实际发生工作量事实的认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在工程签证上签署有关费用之内容,有关费用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计算,乙方在收到经甲方成本部审核后的现场签证单3 日内另行申报预算。3.6 费用支付: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所涉及的费用在申请进度款时不办理,待工程竣工结算时一并结算后支付。4、变更估价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