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 / GXHR-GL-XZ-006-2011办公区用电管理规定为改善办公条件,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约能耗的原则,对空调、电脑、照明灯用 电 管理作如下规定:第一条 各部门用电实行“专人负责制” ,部门经理作为各办公室用电责任人, 负责主要用电第二条 。第一章 管理原则第三条 办公区用电的管理原则为:合理用电、计划用电、 节约用电;办公区用电装表计量;分配用电指标保证全公司职工工作的基本需要和用电费用的节约。第四条 办公区用电的计算:5-10 月,空调按每天运行 6 小时计算,电脑、复印机按每天运行 8 小时计算,传真机按 24 小时计算,电灯按每天阳面 4 小时、阴
2、面每天 6 小时计算;11-4 月,空 调禁止使用,电脑、复印机、传真机同上,电灯按每天阳面 6 小时计算,阴面每天按 8 小时计算。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五条 综合部负责制定办公区用电额度、制定相关的制度,并 对各职能部门的用电情况进行监督。第六条 财务部负责缴纳办公区电费。第七条 安全运营部负责全公司内的电器安装、 检修、抄表工作。第三章 规定内容与要求第八条 办公楼用电量由各部门领导严格掌握、大型用电设备应严格分配开关时间,做到合理安排。第九条 办公楼所核定电量内不包括各部门自行添置的生活用电设施(如:电水壶、饮水机、音响等)。第十条 办公楼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用电量超标的部分,月底由后勤部
3、与设备动力组共同核实,由后勤部出超出电量数据单转财务部门,由财务部根据超出电量数据单从该办公室使用人工资中扣除超额电费。第十一条 4、各办公室电量由各办公室使用人确认,部 门经理签字。第十二条 5、凡有出差任务的同志,公司月底根据人事出差 证明按天数扣除相应电费(用电量超出时)。第十三条 6、宿舍区每间宿舍由后勤部核定电量指标,此 电量只供基本照明,如有超标现象,由宿舍人员平均分担额外电量电费。第十四条 7、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高耗 电自备电器,以免线路超负荷。第十五条 8、住宿人员个人添置电器应征得同住人同意,如未征得他人同意,造成房间用电超标,所超用电费用由电器所有人支付。第十六
4、条 9、宿舍内如造成他人不能用电的,由宿舍管理 员出罚单,后勤部确认后交财务部并在责任人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用于购买用电。第十七条 10、用电人在离开房间时一定要关闭电灯、空 调、电脑等用电设施、设备 ,如未关闭以上电器造成火灾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处罚:1、如有私接电源者,按设备功率 3 个月的用量交纳电费,私接电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私拉电线者承担全部责任。2、损坏电路设备按价赔偿工料费,并处以 50 元罚款。3、拒绝交纳额外电量费用者,按额外电量的 3-6 倍进行处罚,并处以 50 元罚款。第十八条第三章 外来用电管理第十条 外来用电系历史原因造成,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各单位不允许新
5、增外来用电项目,现有外来用电应在合同(协议)到期后停供,不再续签合同(协议)。第十一条 安全运营部负责对外来用电监督管理,行使外来用电审核、统计报表、安全监督职能。第十二条 各单位负责外来用电的日常管理,承担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电费收缴等工作。第十三条 各单位外来用电情况每月初以统计报表形式报安全运营部,安全生产部定期组织外来用电安全检查。第十四条 外来用电电费由双方确定,但不应低于电力公司收费价格及相应税金(17%)之和。各单位收缴后由财务保管,年底上交公司财务部,冲减成本。第十五条 各单位与用电方在签订房屋、场地租用合同或施工合同时,其中要包含用电协议条款及安全条款,明确安全责任。合同书填
6、写要规范,内容清楚,双方印章齐全。签订后各自妥善保管以备查验。第十六条 各单位设专人负责外来用电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完善的外来用电台帐、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第十七条 各单位外来用电地点、用电量上报要真实,不得虚报,否则追究管理者责任。第十八条 各单位外来用电的电表要按规定定期进行审验,对在用电表要有防护措施。第四章 外来用电安全 第十九条 各单位严格审查外来用电单位用电性质,按负荷能力对外送电,严禁超负荷送电,影响供水安全。第二十条 外来用电配 电 设 置、 线路敷设、 接零保护、 接地装置、 电器联 接、 漏电 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根据外来用电方容量大小选择适当
7、的送电回路接线,确保安全用电。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外来用电方用电负荷的变化及时监控,对较大负荷用电设备重点监控,避免线路、电器过负荷运行。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监督用电方严格按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92)要求 规范用电,并指派 专门联系人,负责用电安全,如不接受监督,停止外来用电。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对外来用电方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专人负责,做好记录。第二十五条 如发现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立即监督整改并以书面形式下发通知,用电方负责人签字后,各单位留件存档,如整改不及时,停止供电。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外来用电除应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相关规定。第二
8、十七条 本规定由安全运营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 1: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非生产用电月报表2: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外来用电情况月报表附件 1 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非生产用电月报表单位: 时间:用电地点上月电度表数本月电度表数本月非生产电 量累计非生产电 量累计总电量非生产用电所占比例备注合 计 - - -主管: 制表:附件 2 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外来用电情况月报表单位: 时间:用电地点上月电度表数本月电度表数实际用电度数电业局电费单价对外供电电费单 价实收电费备注合 计 - - - - 主管: 制表:一、 管理原则:1、合理用电、计
9、划用电、节约用电。2、公司用电装表计量。3、分配用电指标保证全公司职工工作、生活的基本需要和用电费用的节约。4、公司按每度电 元计算。A、(5-10 月)空调按每天运行 6 小时计算,电脑、复印机按每天运行 8 小时计算,传真机按 24 小时计算,电灯按每天阳面 4 小时、阴面每天 6 小时计算。B、(11-4 月)空调禁止使用,电脑、复印机、传真机同上,电灯按每天阳面 6 小时计算,阴面每天按 8 小时计算。二、 管理职责:1、后勤部负责制定办公室、生活区用电额度、制定相关的制度交纳电费。2、设备动力组负责全公司内的电器安装、检修、抄表工作。3、财务部负责收取双职工平房的电费,相关金额见关于
10、职工住宿收费标准的管理程序和各部门 的额外电量电费。4、后勤部负责对其职责部门的用电情况进行监督。三、 规定内容与要求;1、办公楼用电量由各部门领导严格掌握、大型用电设备应严格分配开关时间,做到合理安排。2、办公楼所核定电量内不包括各部门自行添置的生活用电设施(如:电水壶、饮水机、音响等)。3、办公楼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用电量超标的部分,月底由后勤部与设备动力组共同核实,由后勤部出超出电量数据单转财务部门,由财务部根据超出电量数据单从该办公室使用人工资中扣除超额电费。4、各办公室电量由各办公室使用人确认,部门经理签字。5、凡有出差任务的同志,公司月底根据人事出差证明按天数扣除相应电费(用电量超
11、出时)。6、宿舍区每间宿舍由后勤部核定电量指标,此电量只供基本照明,如有超标现象,由宿舍人员平均分担额外电量电费。7、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高耗电自备电器,以免线路超负荷。8、住宿人员个人添置电器应征得同住人同意,如未征得他人同意,造成房间用电超标,所超用电费用由电器所有人支付。9、宿舍内如造成他人不能用电的,由宿舍管理员出罚单,后勤部确认后交财务部并在责任人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用于购买用电。10、用电人在离开房间时一定要关闭电灯、空调、电脑等用电设施、设备,如未关闭以上电器造成火灾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处罚:1、如有私接电源者,按设备功率 3 个月的用量交纳电费,私接电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私拉电线者承担全部责任。2、损坏电路设备按价赔偿工料费,并处以 50 元罚款。3、拒绝交纳额外电量费用者,按额外电量的 3-6 倍进行处罚,并处以 50 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