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评选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发布于:2012-10-12关于评选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各年级,各班级: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已下达到我院,为了及时完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112012学年度获得学校“三等奖学金”以上(含三等)奖励;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经认定为2012-2013学年贫困生数据库中人员)6、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本科学生。二、国家
2、助学金的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认定为2012-2013学年贫困生数据库中人员)6、申请励志奖学金的不能再申请国家助学金。三、评选名额及资助金发放形式1、奖励、资助金发放形式通过工商银行发放到学生工行卡内: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国家助学金分两个学期发放(广东省财政厅是分两学期下拨国家助学金)四、 评审程序1、本人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 ,并到奖助学系统上进行网上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必须在系统上交1000字以上个人总结;2、班
3、级评议;3、学院党委审核(含在奖助学系统上审核) 、推荐;4、学院公示(五天) ;5、学校审核、公示(五天) ;6、上报省教育厅。五 、时间安排1、10月12日-14日,各班级组织评选,推选名单,并集电子版材料上交到各年级;2、10月15号,各年级整理表格再上交给工程学院奖学助学工作中心;3、10月16号,工程学院奖学助学工作中心审核材料上报学院,并将名单反馈回各班;4、10月17号,各班组织获得资助同学上奖助学系统申请;5、10月18号,工程奖学助学工作中心进行网上审核;6、10月19日-10月23日,学院公示5天。公示期间:1、10月19号-20号各班级上交纸质版材料到各年级;2、10月21号各年级整理材料上交工程学院奖学助学工作中心。工程学院奖学助学工作中心2012年10月11日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民族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照片本人情况大学 学院 系 班家庭户口 A、城镇 B、农村 家庭人口总数家庭月总收入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家庭经济情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况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家庭成员情况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院系审核意见: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