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花卉盆景租摆协议用花单位(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摆花单位(乙方 上海铜梦元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租赁花卉盆景、观叶植物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租赁观赏植物名称及数量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提供观赏植物:大型: 棵 ; 中型: 棵; 中小型: 棵;小型: 棵 ; 其他: 二、租赁地点及期限地 点: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租赁金额、付款方式及日期租赁费用 元/月; 费用 个月结算一次 计 元(免收押金,先付后用) 。 摆花进场后,乙方开具收款发票,甲方应该按照双方协商的付款方式付清费用。合同到期后,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
2、、合作方式均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续,继续生效。四、双方义务责任(1)合同签定后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观赏植物按甲方要求运输、搬运、摆放到指定地点。在摆花期间所发生的运输费、劳务费、材料费均不再收费。(2)乙方派人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对摆放的花卉盆景浇水、施肥、修剪、整形、清洁等,使其枝叶茂盛,外形美观。如遇植物生长不良,如落叶、枯萎等应及时予以更换。(3)根据植物生长条件经双方定位的盆景,甲方不得随意调动位置。如确需调动,应事先通知乙方。(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车辆停放、人员出入、水、电梯、休息及地面清洁等方便。(5)租摆的花卉盆景遭人为破坏或丢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6)甲乙双方若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应赔偿对方三个月绿化之费用。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单位(甲方): 单位(乙方):上海铜梦元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电 话 : 电 话 :021-61842288手 机: 手 机:13042166004经 办 人: 经 办 人:高中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