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科 2012 年冬季锅炉供暖承包管理办法为保证今冬我矿锅炉的正常供暖,经研究制定承包方案如下:一、职责范围:1、保证二台锅炉的正常运行、确保澡塘、宿舍、办公楼等各个供气点的用气取暖、洗澡水打气。2、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负责锅炉安全运转、保证锅炉房内环境卫生整洁干净。3、在确保正常供气的情况下,搞好锅炉的维修、维护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安全装制灵敏可靠。二、人员配备与承包工资:定员 35 人,承包工资:31440 元(含津补贴及带薪假期工资)。采暖期结束:上煤出渣工减八人,工资按 25300 元计付。三、考核办法:1、供暖期内澡堂室内温度不得低于 20度、宿舍及办公室内温度不得低于 18 度。2、供暖期内矿企管科、劳资科、福利科联合不定期抽查检测点(每幢宿舍抽一个点,办公楼三个点、劳资科一个点)每周 2-3 次。3、检测点抽查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温度,每一处降 1 度罚款 100 元。锅炉房内环境卫生差每一次罚 30 元。4、供暖设施出现故障应在八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每推迟 1 小时罚款 10 元(累计执行)。四、承包后工资分配办法及承包人名单,必须报劳资科经审批准后方可执行。五、本承包方案有效期四个月:2012 年 11 月 15 日2013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