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No. SOP-SM-009海辰药业厂区内动火管理规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版本号Version 00厂区内动火管理规程Management procedure for hot work in Factory area页码Page 1 of 5厂区内动火管理规程Management Procedure for Hot Work in Factory Area部门:Department签字/日期:Signature/Date起草人:Prepared by安环部审核人:Reviewed by生产技术部审核人:Reviewed by工程部审核人:Reviewe
2、d by安环部批准人:Approved by生产总监颁发部门Issued by 安环部执行日期Effective Date替换文件Replaced For N/A修订期限Revising Date分发部门Distributed to总经理,办公室,供销部,质量部,研发中心,工程部,生产技术部,安环部,101 车间, 102 车间编号No. SOP-SM-009海辰药业厂区内动火管理规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版本号Version 00厂区内动火管理规程Management procedure for hot work in Factory area页码Page
3、 2 of 51.目的规范公司内动火作业管理。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的动火作业。3.术语或定义3.1 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 、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3.2 易燃易爆场所: 本标准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4.责任4.1 安环部职责:4.1.1 负责办理 SOP-SM-009-R01动火证并对动火作业和批准签字负全面责任。4.1.2 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
4、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4.1.3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4.2 动火单位职责:4.2.1 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4.2.2 检查、确认动火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4.2.3 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4.3 监火人职责:4.3.1 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4.3.2 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4.3.3 当
5、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4.3.4 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4.4 动火执行人职责:4.4.1 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编号No. SOP-SM-009海辰药业厂区内动火管理规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版本号Version 00厂区内动火管理规程Management procedure for hot work in Factory area页码Page 3 of 54.4.2 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4.4.3 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4.4.4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
6、不得进行动火作业5.EHS 要求N/A6.程序6.1 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6.1.1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6.1.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6.1.3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环部
7、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6.1.4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6.1.5 现公用工程楼机修间门外南北界限内为固定动火区域,可不申请直接动火。6.2 动火证的管理6.2.1动火证的办理和使用要求 安全员须按动火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办理好动火证后,安全员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动火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 动火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动火证一式二联,由动火人和安环部各持一份存查, 动火证保存期限至少为 2 年。6.2.
8、2动火证的有效期限编号No. SOP-SM-009海辰药业厂区内动火管理规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版本号Version 00厂区内动火管理规程Management procedure for hot work in Factory area页码Page 4 of 5 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超过 4h。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超过 8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前检查,无变化可继续动火,当周围环境发生变化时,重新开具动火证。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证 。6.3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6.3.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动火作
9、业应办理动火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 SOP-SM-008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和 SOP-SM-010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判断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6.4 规定执行。 凡处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
10、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距用火点 15m 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 15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m 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使用气焊、气
11、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6.4 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 6.3 规定的同时 ,还应符合以下规定:6.4.1 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编号No. SOP-SM-009海辰药业厂区内动火管理规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版本号Version 00厂区内动火管理规程Management procedure for hot work
12、 in Factory area页码Page 5 of 56.4.2 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6.4.3 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应通知生产技术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6.4.4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6.4.5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7.附件序号 附件编码 附件名称 记录发放 归档地点 保存期限01 SOP-SM-009-R01 动火证 安环部 安环部 2 年8.参考或引用文件1、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2、SOP-SM-008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3、SOP-SM-010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程4、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文件版本修改历史版本号 执行日期 修订原因 主要修订内容00 见首页 EHS 文件系统重新设计 全面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