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战略合作意向协议甲方:湖南佳惠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湖南佳惠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系股份制企业,位于怀化市鹤城区南环路与怀黔路交汇处东北角、盈口乡井坪区域;乙方 ,位于怀化市鹤城区供销中转库水果市场。基于甲乙双方相同的经营业态及相同或相似的战略思维、价值取向、经营理念,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平等协商的原则,双方特达成本意向协议: 一、双方已达成的初步协议 1、充分利用甲方市场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的优势和乙方商品营销能力,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互惠互利,结成市场营运战略联盟。 2、双方明确战略目标。甲方致力打造西南最大的商贸物流园,乙方致力于商品销售和市场开发。3、
2、 乙 方 原 则 上 同 意 在 湖 南 佳 惠 物 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所 属 佳 惠 农 产品 批 发 大 市 场 从 事 商 品 经 营 和 市 场 开 发 , 发 挥 其 货 源 和 销 售 网 络 优 势 。4、 乙 方 承 诺 在 甲 方 招 商 过 程 中 , 愿 发 挥 带 头 示 范 作 用 , 积 极 引导 商 户 入 驻 甲 方 市 场 。 二、双方需要进一步磋商的事项 通过前期意向合作,在双方建立互信的基础上继续就乙方入驻甲方市场等相关事宜进行更深层次磋商并达成一致意愿,最终签订正式合同。 三、双方以后应做的工作1、乙方向甲方提供中转库水果市场经营状况,发展动态
3、,商户情绪,对搬迁的看法与需求,同甲方合作的态度。2、甲方向乙方提供二期工程进度、市场整体布局、区位划分、铺面数量、招商承接政策。3、通过双方诚实信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形成战略同盟的合作关系。4、如果出现第三方竞争态势时,双方应在维护甲乙方共同利益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四、保密资料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要严格保密,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商业机密和保密资料。 2、除非按照法律规定有合理必要,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就本意向协议发表任何公开声明或进行任何披露。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