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产品销售合作协议书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作授权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 县(区) 经营 。第二条:合作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前 60 天,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为乙方提供适销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2、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及业务培训和辅导。3、享有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管理权利,主要为:乙方是否在约定的范围内和约定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乙
2、方是否按加盟要求规范操作业务和店销售有非中心提供商品等。若乙方违反规定,并且未按甲方要求予以改正,甲方不予退还各项品牌使用费用,并收回授权书和协议书,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4、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信函、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宣传,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甲方建立和粮农产品覆盖全国的实体店多层代理分销机制。1)在全国以小区域制度来经营,省级不设立总代理,代理商需要在其经营区域开设一家旗舰体验店。2)总代理除具备加盟资质以外,还必须具有匹配其业务拓展的仓储配送中心以便于分流产品到地方各个加盟的店中店。3)获得地区总代理资质,必须在 2 个月内开设一家中心店以上级别门店;半年内共要开设一家旗舰店,最低两家中心店和四个社区店。如果达不到要求,代理级别降低。4)取得县级市经销权首批进货不低于 5 万元、地级市首批进货不低于 10 万元,公司不收取加盟费,以首批进货作为代理权限来签订经销协议。5)总部对于总代提供次加盟店一次性拓展奖励,每开发一个其他区域加盟店实体店,给予首批 2%,长期 0.5%的政策支持。6)对总代配送和粮农业线上微商城产品给予物流补贴,按照实际进货额,给予 1%补贴;7)地区加盟总代理总代享受和粮全国统一批发供货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