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车辆管理协议书甲方(存车方):住址:联系方式:车牌号:车辆特征:乙方(停车管理方): 联系人联系电话:为加强小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2、按照政府规定或双方约定向甲方收取停车费; 3、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对无证车辆可以拒绝停放或放行; 4、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采取移动等措施,并为甲方提供车位; 5、负责停车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 6、安排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不间断监视;劝阻、制止任何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采取
2、各种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 7、向甲方开具停车泊位证明,开具物业管理企业发票 (或停车专用发票);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乙方提供的车位停放车辆; 2、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 3、交纳停车费后,有权索要停车泊位证明和发票; 4、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有权向乙方索赔 ; 5、应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停车费; 6、服从停车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7、遵守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 三、停车费价格及收费办法 停车管理服务费价格: 交纳方式: (按年或按月) 交纳时间:四、管理责任1、乙方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甲方车辆丢失的 ,负责赔偿,具体赔偿金额为 元。2、甲方委托乙方看管车辆,并要求乙方保证车辆不被损坏的 ,需另行增加管理费 元/月。五、违约责任的处理 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必须赔偿。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