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简介为维护长江上游鱼类种群多样性和长江上游自然生态环境,合理持续利用渔业资源,补救因水电工程建设和经济建设等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及时拯救长江上游濒危鱼类,按照国务院批准的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简要报告和水利部制定的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初步设计报告,2000 年 4月国务院200030 号文件批准建立长江上游合江至雷波段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5 年 4 月国务院国办函200529 号文件对保护区范围作了调整,并更名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后保护区江段总长度为 1162.61km,总面积为 33174.213hm,涉
2、及云南、贵州、重庆、四川四省一市。主要包括金沙江向家坝坝轴线下 1.8km 至重庆马桑溪长江江段 353.16km,岷江月波至岷江河口 90.1km,赤水河源至赤水河河口628.23km。其中,核心区 10803.5 hm,缓冲区 15804.6 hm,实验区 6566.1 hm。宜宾市在保护区范围的区、县有一区五县,分别是翠屏区、屏山县、宜宾县、南溪县、江安县、长宁县,宜宾市水产渔政局同时增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全面管理辖区内保护区工作。保护区建设主要工作有:(1)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2)按照科学发展观,搞好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环境;(3)建设长江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珍稀、特有鱼类驯养救护中心,建设珍稀、特有鱼类放流站;(4)2006 年 11 月 24 日国家渔政指挥中心在宜宾举行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和环境综合调查启动仪式,标志着保护区工作正式拉开帷幕,将加速保护区建设进程,促进长江上游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对当地经济建设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