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外国合同法案例教学选择题题库(2013 年版)1、肖特案(选评P.4 9)(1)雇主的建议方案与悬赏广告的关键不同之处在于 B 。A、悬赏广告以行为承诺B、该方案属于要约邀请C、该方案是向特定的主体发出的(2)雇主的建议方案在性质上属于 A 。A、要约邀请B、要约C、两者都不是(3)多数法官认为合同没有成立的关键原因在于 B 。A、双方已经就承诺的方式作出了约定B、雇主有权决定承诺的方式C、双方的意思缺乏确定性(4)某人把他的汽车停放在路边,回来时车已被他人擦洗干净。前者无义务付清洗费的原因是 A 。A、前者不是在明知后者有索取回报的意图的情况下接受该利益的B、后者没有给前者讨价还价的机会C
2、、后者没有营业执照(5)本案中雇主有获利的意图,雇员也有提供利益的意图, B A、因此,合同成立了,但有关细节有待确定。B、合同没有成立,因为雇主没有给予回报的意图C、此时,该合同是可撤销的,因为认定合同成立会导致显失公平。(6)合同成立时准合同不成立,因为 A、二者的救济方法相互抵触。B、前者可为原告提供更多的保护。C、后者可为原告提供更多的保护。2、贝利案(选评P.10 11)(7)本案中的合同 A、成立了。B、没有成立。C、成立了,又被解除了。(8)本案中法院认定不当得利成立,其原因是 A、合同从未成立过。B、为了实现公正的结果,又不与制定法的规定相抵触。C、使原告得到更合理的赔偿。3、
3、斯特纳航空公司案(选评P.2 3)(9)原告提起侵权之诉的原因是: 2A、依合同难以胜诉。B、可以得到更多的赔偿金。C、可以承担较轻的举证责任。(10) “弃权条款是由议价权相对平等的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 ,寓义着: A、原告难以主张合同显失公平。B、原告只能得到较少的赔偿金。C、原告应自负该损害的后果。(11)对于一个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可否提起侵权之诉,本案法院的回答是 A、可以不受限制地提起。B、产品责任关系的买方可以对卖方提起。C、依个案的不同情况,由法官行使裁量权。(12)从本案可以看出,默示担保与严格责任的相似之处在于: A、原告不必证明被告有过失。B、被告须证明产品是绝对地无瑕
4、疵的。C、原告只须证明被告没有履行谨慎行事的义务。4、佩索维克案(选评P.13 15)(13)本案合同没有成立的原因是:A、合同条件的显失公平。洛文顿饲养场案B、父亲的意思表示因缺乏确定性而不能成为一项诺言。C、父亲的许诺缺乏对价。(14)甲向乙购买一批货物,但没有说明以什么价格购买,在这种情况下 A、甲的表示可能构成要约。B、甲的表示构成要约。C、甲的表示不构成要约。(15)从原则上讲,依照英国的判例,一个广告A、构成要约。B、不构成要约。C、可能构成要约。5、洛文顿饲养场案(选评P.22 24)(16)卖方说:“该疫苗优于原告原有的产品” 。这是一种描述性的语言,因而使法官更有可能 A、认
5、定他的话是一种担保。B、认定他的话表达了一种见解。C、认定他的话是一种夸张。(17)法律决定某一陈述是一种担保,还是一种见解时,采用的标准是: A、相对方是否了解陈述中包含的事实。B、相对方有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C、相对方有无理由对该陈述产生依赖。(18)律师对客户说, “这个官司能打赢” 。这一表示 A、只是一种见解,不可能成为担保。B、有可能成为担保。3C、通常会成为担保。(19)一项担保能否成立,与作出表示的人是否具有担保的意图A、无关。B、有关。C、可能有关。(20)厂家在广告中说, “使用本产品可迅速消除眼角皱纹” 。这种表示 A、一般不构成担保,因为商家在广告中的措词可以有夸张的成
6、份。B、可能构成担保,因为这种话是描述性的。C、答案是不确定的。6、沙伊尔曼案(选评P.24 26)(21)本案的争议是,货物的品质是否符合卖方的许诺。这一表述, 。A、不正确B、正确C、不确定(22)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是,A、就价格问题的陈述是否构成担保?B、就货源作出的表示是否构成欺诈性的不真实表示?C、卖方的表示是夸张,还是一种见解?(23)卖方说:“这是齐白石的手迹” ,但实际上是仿制品。在这种情况下, A、卖方违反了品质担保。B、卖方就价格作了保证。C、卖方可能就价格作了保证,也可能只表达了一种见解。7、卡佩坦案(选评P.18 19)(24)在本案中起作用的法律原理是 A、保护交易的
7、安全。B、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期望。C、法院执行合同,但不为当事人创造合同。(25)本案合同涉及不动产的租赁或买卖,这一事实使法官倾向于A、认定合同未成立。B、认定合同已成立。C、把问题交给陪审团解决。8、Collins v. Collins(选编(英文) P.175 177)(26) “Calboun 案”不能构成对本案的先例的原因是A、两案的案情不同。B、法院的立场发生了改变。C、Calboun 案的判决是错误的。(27)在 Calboun 案中,法院说:“爱和慈爱本身或道德上的义务即构成足够的对价” 。这对本案不能产生影响。因为:A、该意见是一种“附带意见 ”(dictum) 。B、该意见是
8、错误的。4C、该意见是被修正了。(28) “An executed deed,assignment or mortgage”,其共性是:A、都涉及不动产交易。B、都须由律师办理。C、转让均已完成。(29)原告不能依制定法主张权利,因为这种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立法,A、必须让位于判例法。B、只保护本地的居民。C、是保护美国公民的。(30)Hamer v. Sidway 案(见 P.177 页思考题 4)与本案案情的不同之处在于:A、在前案中,放弃法定的权利可以构成对价。B、在本案中,尽法定的义务可以构成对价。C、在本案中,母亲没有尽其扶养义务,因而没有提供充分的对价。9、韦布案(选评P.60 63
9、)(31)过去的对价指A、在诉讼发生时,对价已经转移。B、对价的提供发生在诺言作出之前。C、起诉的时效期已过。(32) “道德上的义务”理论与大陆法上的无因管理制度的不同之处在于A、前者以诺言的存在为前提。B、前者属于公民应尽的义务。C、前者是一种古老的制度。(33)本案与米尔斯案(美国合同法P.22)的判决结果不同,因为A、两案的案情不同。B、所依据的法律原则不同。C、米尔斯案代表了美国法院的新倾向。(34) 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第 86 条规定与本案A、不一致。B、没有关联。C、保持了一致。(35) 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第 86 条的规定实际上是让法官根据道德准则作出判决。这样的观点 A、正确。B
10、、不正确。C、很难说。(36) 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第 86 条中“在该诺言的价值与该利益的价值不相称的程度上,该诺言没有约束力。 ”意思是说:A、既然诺言是无对价的,法官有权限制诺言的人的义务。B、诺言的价值与对价的价值应当对称。C、诺言的价值与对价的价值不应背离太大。(37)从一定意义上说,美国法院通过采纳“过去的对价” ,吸收了大陆法上的无因管理制5度。这样的说法A、正确。B、不正确。C、很难说。10、高街国家银行案(选评 )P.65 67)(38)本案判决的一般作用在于A、防止不当得利。B、使修改合同和弃权的诺言归于无效。C、防止胁迫。(39) 统一商法典的规定与本案判决的不一致之处在于:
11、A、合同的修改无须对价。B、在商人之间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的修改无须对价。C、 统一商法典废弃了对价制度。11、拉克利德煤气公司案(选评P.69 72)(40)法院为什么认为原告没有“专断地解决合同的权力”?A、因为原告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 ”解除合同。B、因为被告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C、因为原告如果在一年内解除合同,必须提前 30 天发出通知。(41)当一方有权“专断地”解除合同时,另一方可以以合同缺乏对价的互惠为理由解除合同或撤销合同,因为,A、前者的诺言是空洞的诺言。B、另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显失公平。C、任何一方的诺言均失去了对价的支持。(42)依普通法,需求合同是缺乏对价的互惠的合同,因为
12、A、卖方没有对应的决定供货量的权利。B、这种合同没有对价。C、双方从对方获得的对价不对称。(43)本案与霍布金斯案(美国合同法P.28)的相似之处在于,产量决定于买方的需求,因而是不确定的。这种说法A、正确。B、错误。C、很难说。(44)本案中补充协议的签署使原告的诺言A、成为空洞的诺言。B、不再是空洞的诺言。C、丧失了对价。(45)从某种意义上说, “对价的互惠”原理反映了显失公平的理念。这种观点A、正确。B、错误。C、很难说。12、里奇兹案(选评P.63 65)6(46)在本案中,祖父开出支票,如果是以原告放弃工作为条件的,祖父的诺言就有了对价。这样说,A、正确。B、错误。C、很难说。(4
13、7)张三对李四说:“如果你喜欢我的表,尽管拿去。 ”这一表示A、使李四有权主张张三“不得自食其言 ”。B、可能只是一个玩笑。C、只能构成一个玩笑。(48)对慈善机械机构作出的捐款的诺言A、由于无对价而可以被撤回。 B、可以依据“不得自食其言 ”的理论而具有约束力。C、在这样的机构发生依赖之前就具有约束力。13、Schoenung 案 选编 (英文)P.185 188(49)让未成年人就购买生活必需品承担合同义务的理由,不包括以下哪一种? A A、不这样做,未成年人就可能饿死。B、对未成年人且必须提供特别的保护。C、有关生活必需品的交易比较简单,故未成年人的交易能力是不成问题的。(50)下面的哪
14、一个判断是错误的?A、未成年人已脱离父母监护这一事实对其是否有缔约能力并不发生影响。B、如果在决定交易的对象是否生活必需品时存在疑问,可将已脱离父母的未成年人视为有能力之人。C、在决定未成年人为一个当事人的合同的效力时,法院根本无须考虑未成年人是否已脱离父母监护的事实。(51)在本案中,原告用汽车上下班这一事实对判决并未发生影响,因为A、参加工作是一种“交易” ,开汽车上下班是从属于这一交易的,而交易的支出不属于生活必需品。B、这个州的法院过去从未判决汽车是生活必需品,为与先例保持一致,本案法院只能判决汽车是非生活必需品。C、汽车是一种奢侈品,不可能成为生活必需品。(52)在 Covault
15、案选编 (英文)P.187中,一个未成年人雇了一个看门人。这不属于生活必需品的范畴,因为A、这过于奢侈了。B、未成年人难以控制这个看门人。C、这不是为了满足其个人的需要。(53)在 Wallace 案选编 (英文)P.187中,交易的物不属于生活必需品,因为A、家具不能成为生活必需品。B、该未成年人购买家具的目的不是为了他自己使用。C、该未成年人购买了太多的家具。(54)以下哪一个判断是错误的A、特定的物是否生活必需品,是由法官依特定案件的情况决定的事。B、对于生活必需品的确定,法律不能确定一般性的规则。7C、生活必需品只能是满足未成年人个人需要的物品。14、克拉斯纳案(选评P.78 80)(
16、55)判断智力有缺陷的人订立的合同可否撤销的首选标准是:A、主观标准。B、客观标准。C、很难说。(56) “认识标准”是指A、当事人在签约时是否有能力理解签约的性质和后果。B、当事人是否具有理解交易性质的知识能力。C、当事人在履约时精神状态是否依然正常。(57)本案采用的标准是一种客观标准,即A、在一个合理人看来合同的条件是否公平。B、相对方是否意识到了“智力有缺陷 ”的一方的智力问题。C、A 和 B 都是不正确。(58)本案标准的可取之处在于A、可以用公平条件取代合同中的可能是不公平的条件。B、主观标准在运用上发生困难时,可以用客观标准来补充其不足。C、A 和 B 都是不正确。(59)在本案
17、中不能采用主观标准的原因是A、被告的精神有缺陷,所以不能够用衡量一般人的标准进行衡量。B、涉及原告签约时能否理解合同,相关的证据是矛盾的。C、本案法院对主观标准抱排斥态度。(60)本案与“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的关系是 CA、与前者无关。B、与后者无关。C、与二者都有关。15、建筑机械供应公司案(选评P.88 91)(61) 欺诈行为法是A、惩治和处理合同欺诈行为的法律。B、有关合同订立的形式要件的法律。C、处理刑事欺诈行为的法律。(62)以下哪一种情况不受欺诈行为法管辖?A、婚姻财产协议(夫妻间订立的处置婚前婚后财产的协议) 。B、有关不动产的合同。C、货物买卖合同。D、建筑合同。(63)
18、 欺诈行为法的名称与 有关。A、惩治欺诈行为B、防范欺诈行为C、两者都不是8(64)本案涉及欺诈行为法的 A、担保条款。B、一年条款。C、买卖条款。(65)在本案中,决定被告的诺言是否为他人偿债的诺言的意义在于:A、如果是,让他为他人偿债就会显失公正和让原告不当得利。B、如果是,则其诺言是担保性质的,因而需要采用书面方式订立。C、如果不是,则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66)被告的诺言如果是初始的,他就成了主债务人,他的诺言就不是担保性质的,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诺言就A、无须采用书面形式。B、必须采用书面形式。C、成为不可强制执行的。(67)被告作出许诺的主要目的如果是为了促进其自身的利益,他的口头许
19、诺就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因为其许诺不是担保性质的,因而不需要采用书面方式作出。这种判断A、正确。B、不正确。C、很难说正确不正确。(68)担保条款服务于以下社会目的:A、证明作用。B、表明诺言是郑重作出的。C、A 和 B 兼而有之。16、霍夫曼案(选评P.91 94)(69)本案合同不符合法定的形式,因为A、双方都没有签字。B、有一方没有签字。C、双方签署的支票没有提到合同。(70)本案涉及到A、签署书面协议的方式问题。B、支票的签署方式问题。C、不动产交易是否须采用书面方式签订的问题。17、乔利诉克莱案(选评P.98 100)(71)合同的部分履行可以使其形式上的缺陷得到弥补。其原理不包括:A
20、、合同的成立已得到证明。B、履行方的诺言是郑重地作出的。C、恢复原状会导致经济上的浪费。(72)如果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已得到履行,合同形式上的缺陷就被弥补了。这一规定是由 作出的。A、UCC。B、普通法。C、中国法。918、违法和违反公共政策的问题(73)法院在处置合同违法的后果时,应当A、只考虑对社会公共利益加以维护。B、将重点放在保护交易的安全之上。C、将重点放在防止不当得利之上。D、把违法是故意还是过失的或无过错的,作为作出判决的主要依据。E、对以上因素以及其他因素进行综合考虑。(74)瑟金案和麦康内尔案的判决(美国合同法P.145146)A、反映了英美法院对违法合同的一般态度。B、只反
21、映了一种比较极端的做法。C、只反映了纽约州法院的做法,并没有普遍意义。(75)律师没有营业执照而营业与画家没有办理注册的区别在于:A、前者违反的是管理性质的法规。B、前者违反的是保障税收的法规。C、后者违反的是管理性质的法规。(76)对违法的合同进行分解是为了A、在保障社会公益与防止不当得利之间实现一种平衡。B、保障社会公益。C、防止不当得利。(77)在佩顿案(美国合同法P.156)中,原告有权要回律师费,因为A、律师的保证没有兑现。B、律师违反了其诺言。C、双方过错的程度不一样。19、比奇科默硬币公司案(选评P.123 126)(78)错误的构成要件不包括A、事实与当事人的“假定” 不符。B
22、、当事人以为事实与“假定 ”相符。C、错误对交易的互换有重大的影响。D、当事人在未发现错误方面不存在过失。(79)原告用放大镜对该硬币作了 1545 分钟的检验。这一事实与A、风险的承担有关。B、错误发生的原因有关。C、A 和 B 均无关。(80)一方承担了风险就不能再主张错误,因为A、该方没有作过“假定” 。B、再将风险转移给其他人是不公平的。C、所有的交易都包含着风险。(81)如果被告主张的行业惯例(应把硬币送去检验)真地存在,原告未送去检验A、就属于“自知无知”的行为。B、缔约过失行为。C、引起另一方错误的行为。1020、马洛尼案(选评P.126 128)(82)买方进行土地勘测时,没有
23、发现该土地不适合于做化龚池。这一事实使他无权撤销合同。其理由不包括:A、他的过错使卖方有理由相信该土地适合这一用途。B、他的过错属于单方错误,不构成撤销合同的理由。C、他的过错属于自知无知的愚蠢行为。(83)法官说本案中的错误应当属于买方的单方错误。这种说法:A、是正确的,因为签约过程中的失误属于合同法上的错误。B、是错误的,因为错误应指当事人的“假定”与事实不符。C、很难说。21、高速东道企业集团案(美国合同法P.161)(84)合同规定的面积少写了 80 亩,法院不同意纠正的原因是A、双方的真实期望是成交该片土地,而不是该特定面积的土地。B、买方在签约时没有仔细审查合同,应当自己承担风险。
24、C、这一误差与交易的总量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不会导致显失公平。(85)如果合同价是单价与面积的乘积,本案的结果很可能不同,因为A、双方期望成交的是该面积的土地。B、合同书写的错误很容易认定,因而应予以纠正。C、因为计算错误是卖方引起的。(86)某人与保险公司签了一个为第三人保人寿险的合同,但实际上该第三人在签约时已经死亡。这是一个 ( ) 错误的案例。A、双方B、单方C、很难说22、第一安全人寿保险公司(选评P.134 136)(87)法院认定 16500 美元的两倍为合同条件的原因是:A、保险公司以为保险单与它的一贯做法相符,其实不符。这是单方错误,故合同不可撤销。B、双方均以为保险单与保险公
25、司的做法一致。这是双方错误。但保险人有不可原谅的失误。C、A 和 B 的推理都是正确的。23、梅约案(选评P.131 134)(88)本案中的单方错误是指A、卖方对“从属于承租人的权利 ”这一词语未作清楚的解释。B、买方对“从属于承租人的权利 ”这一合同条件的认识的错误。C、买方没有对合同订立的背景情况作认真的调查。(89)本案合同为什么是可撤销的?A、因为卖方有欺诈行为。B、因为合同的规定显失公正。11C、因为买方的错误由卖方造成。24、赫德森案(选评P.136 138)(90)这是一个 错误的案例。A、单方B、双方C、可能是双方错误,也可能是单方。25、Wood 案选编 (英文)P.238
26、 241(91)本案卖方不能以共同错误为由撤销合同,因为A、卖方的错误是单方错误。B、双方并没有作出共同的基本假定。C、双方的共同假定没有涉及到合同的基础。(92) “Both were entirely ignorant at the time of the character of the stone”这一事实A、对卖方有利。B、对买方有利。C、对判决结果不发生重要影响。(93) “The plaintiff had the stone in her possession for a long time”。这一事实A、对卖方有利。B、对买方有利。C、对判决结果不发生重要影响。26、莱德劳案
27、(美国合同法P.176)(94)这一判决所运用的原则在当代 C A、被继续保留。B、基本上被否定了。C、很难说。(95)依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第 161(b)条,本案的买方A、有披露义务。B、无披露义务。C、很难说。27、胁迫的构成(美国合同法P.192 201)(96)以下哪一种表述是正确的?A、胁迫由人身强制构成。B、胁迫由威胁构成。C、胁迫可以由不适当的威胁构成。(97)合同一方在签约过程中可以对另一方进行威胁。这一表述,A、正确。B、错误。C、很难说。(98)如果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对另一方的威胁手段是合法的,该威胁就不构成胁迫。这一表述12A、正确。B、错误。C、很难说。(99)一方以对
28、另一方提起民事诉讼相威胁,A、也可能构成胁迫。B、不会构成胁迫。C、构成胁迫。(100)当一种威胁令另一方无合理的选择余地时,这种威胁构成胁迫。这是A、传统的观点。B、现代的观点。C、错误的观点。(101)受到威胁的一方可以通过起诉而强制执行合同。这是否构成“合理的”选择余地?A、构成。B、不构成。C、可能构成。(102)以下关于货物胁迫的哪一种表述是错误的?A、货物胁迫是从经济胁迫发展而来的。B、货物胁迫只能是合同订立之后发生的。C、货物胁迫是卖方对买方的胁迫。(103)当一种威胁令另一方无合理的选择余地时,这种威胁构成胁迫。从合同法的角度讲,这涉及到A、被告的过错程度问题。B、因果关系问题
29、。C、被告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104)有人认为,受到威胁的一方可以通过起诉而强制执行合同。英美法院的观点是,这对受到威胁的一方来说,A、构成一种“合理的”选择余地。B、是一种较好的选择。C、不构成一种“合理的”选择余地。(105)一般而言,手段的不适当本身即可导致胁迫的成立。这样的表述是A、正确的B、错误的。C、自相矛盾的。(106)在( )胁迫的案件中,对威胁方动机的考察通常具有重要意义。A、经济B、暴力C、经济或暴力(107)威胁方寻求的利益与该方的合法权利有无因果关系,属于胁迫的A、手段问题B、动机问题C、因果关系问题1328、韦弗案(选评P.176 180)(108)实质性显失公平
30、是指A、合同的条件不公平。B、显失公平的程度是严重的。C、合同订立过程中的不公平。(108-1)实质性显失公平与程序性显失公平加以区别是因为, ( ) 。A、两种不公平会导致不同的救济。B、仅仅依据实质性显失公平通常不能撤销合同。C、两种不公平的后果叠加会加强法官撤销合同的信心。(108-2)一方没有合理的机会理解合同的内容,是一种典型的证明存在程序性显示公平的情况,例如, ( ) 。A、该合同是一种 take it or leave it 合同。B、双方在合同项下交易的对象在价值上过分地不对称。C、免责条款用小号字体写在合同下方的脚注中。(108-3)韦弗“白纸黑字”地签署了合同,法院依然允
31、许他撤销合同的原因是( ) 。A、他在签署该合同时所作的是一种没有意义的选择。B、他不是那种能够看懂合同中的法律术语的人。C、他依靠被告支付的酬劳无法支付该事故导致的医疗费。(108-4)如果被告让韦弗把合同带回去,找律师看一下,合同是否就不能推翻了吗?( ) 。A、是的,因为他的律师会告诉他怎么做。B、不一定,这仅是法官考虑的因素之一。C、不对,因为被告根本付不起医疗费。(109)本案合同是一种“take it or leave it”合同。这是合同 显失公平的证据。A、实质性B、程序性C、不构成(110)只存在实质性显失公平 构成显失公平。A、也可能B、不C、不可能(111)本案是典型的因
32、 ( )而构成显失公平的案例。A、格式合同无法被一方理解。B、受雇人的待遇过低。C、交易地位的不对等。(112)在决定合同是否显失公平时,法官倾向于对 进行考察。A、订立合同前的情况B、案件的整个情况C、合同的条款本身29、约翰逊案(选评P.101 103)14(113)本案中的口头协议与书面协议发生抵触的原因是A、上诉人是在未达到预期的效果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B、 “可随时解雇”的口头许诺与合同中的雇佣期相矛盾。C、该乐队的许诺是无对价的。(114)下列哪一陈述与口头证据规则的原理无关?AA、书面的意思表示通常是郑重作出的。B、在后的意思表示优于在前的意思表示。C、 “最终的书面协议”表达了
33、合同双方的完整意思,其效力是最高的。D、承认书面协议的效力有助于防范欺诈。30、小卢瑟威廉斯公司案(选评P.103 105)(115)在决定本案中的书面协议是否为关于“双方间交易的完整的表述”时,本案法院考虑了本案的“整个背景情况” ,以便决定当事人关于这一问题的意图。这反映了A、科尔宾主张的观点。B、威利斯顿评主张观点。C、 第一次合同法重述采纳的观点。(116)本案的书面协议规定:“本合同包含了当事人双方的全部协议” 。根据( ) ,这一规定对本案判决起决定作用。A、本案判决B、科尔宾的观点和第二次合同法重述 C、威利斯顿的观点和第一次合同法重述 (117)在本案中,当事人关于“先贷款,再
34、装修房屋”的口头约定被法院认为不应被排除在合同之外,其原因之一是:A、双方都不否认达成过这样的口头协议。B、在法官看来,这种合同中包含一个这类条款是合理和自然的。C、根据被告的经济状况,得不到贷款不可能进行装修。(118)关于先决条件的口头协议可以得到采纳的原因是:A、它是先于书面协议而订立的。B、双方当事人承认达成过这样的协议。C、它决定了合同是否存在。31、康纳诉梅(选评P.105 107)(119)依照统一商法典第 2202 条,如果某个口头的“补充条款已经确定无疑地被包括在那个文件之中” ,法院不应轻易地排除该口头证据。其含义是:A、将该条款放在书面协议之中外是合理的、自然的或与当事人
35、交易的习惯相吻合的。B、如果陪审团认定,当事人曾经将该条款视为书面协议的一部分,就不应排除该条款。C、A 和 B 都是正确的。(120)依“平行合同理论” ,两个协议是平行的,是指A、它们在订立的时间上没有先后顺序。B、它们之间是不相互抵触的。C、它们有着同样重要的作用。1532、弗拉塞斯案(选评P.210 212)(121)在本案中,原告曾提起侵权之诉。这一表述是:A、正确的。B、错误的。C、从本书看不出来。(122)被告负有的默示担保义务的内容是:这些鸡A、比一般的鸡更为健康。B、能抵御各种疾病。C、是适合于饲养的,包括能够存活。(123)如果卖方不负默示的担保义务,他( A )依履行不能
36、(见美国合同法P.299309)免责。A、也不可能。B、可以。C、A 和 B 都不正确。(124)作出本案判决的政策上的考虑之一是:AA、让更容易避免风险的一方承担风险。B、彻底放弃“买者自慎”的原则。C、让卖方对品质问题负绝对的责任。33、费尔德案(选评P.227 229)(125)本案合同规定的履行期为一年。这对于 获得胜诉是有利的。A、买方。B、卖方。C、A 和 B 都不正确。(126)本案协议提到的“面包屑并不是加工面包时产生的副产品” 。这意味着 。A、卖方承担合同义务是不附条件的B、卖方需要添置专门的设备C、卖方可以主张“对价的互惠 ”(127)本案合同属于“产量合同” ,依传统理
37、论只有 可以主张“对价的互惠” 。A、买方。B、卖方。C、A 和 B 都不正确。(128)如果本案中卖方继续供货有利可图,买方要想依对价的互惠理论解除收货义务,依现代的理论,他必须证明A、卖方扩大供货量违背了善意(诚信)原则。B、买方不需要那么多的货。C、买方继续接货会蒙受亏损。34、托马斯案(选评P.237 239)(129)被告是原告的孩子童年的朋友。这一事实的意义在于A、这可能成为被告对原告负有信义义务( fiduciary duty)的理由之一。B、原被告之间具有信义关系已成定论。16C、A 和 B 都不正确。(130)信义关系是一种信任与被信任的关系。这一表述是A、正确的。B、错误的
38、。C、很难说。(131)法院认定信义关系的依据是A、依个案的情况进行裁量。B、依法定的原则确定。C、A 和 B 都是依据。(132)下列事实中哪些是不利于原告的事实?A、原告拥有大量的古董,而且知道其价值。B、原告是在考虑了一两天之后才签约的。C、另一个古董商也曾出同样的价。D、原告给了被告一定的报酬。(133)在本案中,如果双方之间存在信义关系,买方就有A、披露义务。B、保证交易公平的义务。C、A 和 B 都是其义务。35、布利 安德鲁斯公司案(p249251)(134)本案法院在处理水泥杆的争议时采用了A、交易过程理论。B、履约过程理论。C、A 和 B 都不对。(135)履约过程,交易过程
39、和行业惯例在适用上的先后顺序是:A、履约过程、交易过程、行业惯例。B、交易过程、履约过程、行业惯例。C、行业惯例、交易过程、履约过程。(136)本案法院在处理水泥板条的争议时采用了A、交易过程理论。B、履约过程理论。C、以行为要约和以行为承诺理论。(137)有关水泥杆的争议,属于 的争议。A、合同的补缺。B、合同的效力。C、合同的解释。(138)有关水泥板条的争议,属于 的争议。A、合同的补缺。B、合同的解释。C、合同一方的弃权。36、沙利文案(选评P.313 319)17(139) “被告许诺的鼻子”与手术之后“现有的鼻子”之间的差价包括了A、期待利益;B、依赖利益;C、A 和 B 都包括。
40、(140)货物买卖合同的合同价与市场价之间的差价属于A、期待利益。B、依赖利益。C、A 和 B 都包括。(141)手术前原有的鼻子和现有的鼻子之间的差价属于A、期待利益。B、依赖利益。C、A 和 B 都包括。(142)从本案的情况看,违约的受损害方可以同时主张依赖利益和期待利益。这一表述A、正确。B、错误。C、很难说。(143)从本案看,医生的许诺是有约束力的许诺。这一表述是A、正确的。B、错误的。C、很难说。(144)将医生的许诺与买卖合同的卖方的许诺相比,前者更容易被法院视为一种担保。这是 的表述。A、正确的B、错误的C、不太可能成立(145)如果原告要求被告赔偿许诺的鼻子与现有的鼻子之间
41、的差价,而手术费尚未支付,就要从该差价中扣除这笔费用。这是因为A、对医生的利益也应适当兼顾。B、在支持期待利益时,必须扣除成本。C、对期待利益和依赖利益不能同时支持。(146)当买方拒收货物时,卖方转售货物的运费属于A、期待利益。B、附带损失。C、A 和 B 都不正确。(147)在本案中,第三次手术的手术费A、属于附带损失;B、属于成本;C、A 和 B 都不属于。(148)医生收取的手术费与病人对“差价损失”的主张相比很悬殊。这一事实A、无任何意义。B、是法院决定赔偿金时考虑的因素之一。C、A 和 B 都不正确。1837、哈德利案(选评P.319 323)(149)导致工厂停工的损失不能得到支
42、持的关键事实是:A、原告没有告诉被告,该曲轴是工厂唯一的部件,如果不能按时运回,会导致工厂停工。B、工厂停工的损失与被告收取的运费相比,相差过于悬殊。C、工厂停工的损失具有主观臆测的性质。(150)本案规则(可预见规则)与“恢复受损害方原有地位”的规则的关系是:A、前一规则是后一规则的例外。B、后一规则是前一规则的例外。C、A 和 B 都不正确。(151)由本案创制的法律规则是什么?A、赔偿额不能超出违约方在从事违约行为时可以预见的损害范围。B、赔偿额不能超出违约方在合同成立时可以预见的损害范围。C、赔偿额不能超出违约方在在履约过程中可以预见的损害范围。(152)创制本案法律规则(可预见规则)
43、的目的是什么?A、限制商事活动的风险。B、简化赔偿金的计算。C、避免赔偿金的重复计算。(153) “可预见规则“与恢复受损害方在合同得到履行本应处的地位的原则的关系是什么?A、两个规则之间并没有关系。B、本案规则是该规则的具体体现。C、本案规则是该规则的例外。(154)本案的法院阐述的另一条规则是,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应限于对自然发生的损害的赔偿,即自然损失原则。根据第二次合同法重述 ,这一原则与“可预见规则” “的关系是什么?A、两个规则之间并没有关系。B、自然的损失即是可预见的损失。C、自然的损失大于可预见的损失。38、克鲁伯案(选评P.323 327)(155)本案原告的期待利益是,这些卡
44、片的市场价减去生产它们的成本。这一表述是A、正确的。B、错误的。C、很难说。(156)原告不能主张其期待利益的原因是:A、原告不能证明,这些卡片经过合理努力可以售出多少。B、这一损失是被告无法预见的。C、原告主张的这一损害数额太高。(157)原告有权就其已支出的开支得到赔偿的原因是:A、通常,当期待利益不能得到支持时,依赖利益可以得到支持。B、让被告完全解脱赔偿责任是不公平的。C、这部分开支属于附带损失。19(158)对于原告主张的依赖利益,被告可主张的抗辩理由之一是:A、原告的这一索赔没有法律依据。B、原告的这一索赔没有事实依据。C、即使被告充分实践了其诺言,原告的损失也不可避免。(159)
45、让被告就依赖利益的损失不可避免负举证责任的法律原则不包括:A、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B、根据推定,原告不可能明知亏本仍与原告签约。 “当一项推定成立时,试图推翻这一推定的一方应证明该推定不可能成立” 。C、 “无过错推定”原则。(160)让被告就依赖利益的损失不可避免负举证责任的法律原则包括:A、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B、当一项推定成立时,依据推定提出主张的一方无需承担举证责任。C、 “无过错推定”原则。39、飞行概念有限合伙案(选评 P.164172)(161)双方同意签订一份合作协议,同时约定,这不属于合资关系。这一事实的重要性在于:A、关系到被告信义义务的存在,从而决定了披露义务
46、的存在。B、关系到被告出资义务的存在,从而决定了承担责任的多少。C、关系到原告可否提起派生诉讼。(162)本案双方发生争议的原因是, ( ) 。A、被告没有接受原告生产的飞机B、被告没有生产原告研发的飞机C、被告将原告研发的技术泄露给了第三方(163)波音没有制造义务,这是( ) 。A、双方口头协议的一部分B、合同的默示条件C、这是合同明确规定的(164)本案合同中的一个条款写道:“本协议包含了双方就专利和专有技术许可所达成的所有合意” 。这一约定与( )有关。A、如何一方意思表示的真实性B、双方协议的真实性C、口头证据规则(165)法官说“当书面合同与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所作的口头许诺直接矛盾时,口头许诺不能被解释为欺诈性的。 ”其中的原理是, ( ) 。A、协商过程中的口头许诺无法得到证实B、书面合同取代了协商过程中的口头许诺C、两种协议都应该被否认(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