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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6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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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TEL:15387525152,第六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1.2,1.3,1.4,1.5,TEL:15387525152,重点与难点,重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特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难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TEL:15387525152,6.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特征与分类,6.1.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物权法第124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权利人

2、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依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享有的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的权利。,TEL:15387525152,6.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特征与分类,6.1.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5)签订承包合同。,TEL:15387525152,6.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特征与分类,6.1.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TEL:15387525152,6.1土地承包经

3、营权的概念、特征与分类,6.1.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类,TEL:15387525152,6.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与登记,6.2.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模式意思主义模式物权法第127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TEL:15387525152,6.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与登记,6.2.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取得方式 法律行为方式:要式承包合同 1.家庭承包经营权 2.“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 非法律行为方式:如继承,TEL:15387525152,6.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与

4、登记,6.2.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1.家庭承包经营权 (1)主体 发包方和承包方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TEL:15387525152,6.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与登记,(2)承包合同订立的原则 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

5、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承包程序合法。,TEL:15387525152,6.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与登记,(3)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签订承包合同。,TEL:15387525152,6.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与登记,【案例分析】2011

6、年12月,村民李某与当时的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村委会将村属的15亩承包地承包给李某经营,承包期限为30年。合同签订后,李某对所承包的土地进行了重新规范和整理,并在投资近3000元的承包土地上新打了一眼深井。2002年10月,李某所在的村委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换届后的村委会以原村委会与李某所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没有召开村民大会,违反民主议定原则为由,将李某所承包的土地强行收回。李某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合同有效,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赔偿2万元经济损失。问:法院应当如何判决?,TEL:15387525152,6.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与登记,【判决结果】法

7、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李某与原村委会之间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违反了民主议定原则,属于无效合同。原村委会在签订合同中存在明显过错,应当对因合同无效给原告李某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但法院在判决中只对因合同无效给李某造成的直接损失作了认定,判决村委会赔偿李某整地和打井费用5000元,而对李某自行委托价格认证中心认证的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后两年的土地可得利益损失13000元,以“属于期待利益,不是直接损失,且村委会有异议”为由,不予支持。,TEL:15387525152,6.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与登记,(4)承包合同的形式与条款形式:书面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

8、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承包土地的用途;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违约责任。,TEL:15387525152,6.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与登记,(5)承包合同的生效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TEL:15387525152,6.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与登记,6.2.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2.“

9、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 (1)发包方和承包方发包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不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TEL:15387525152,6.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与登记,(2)设立方式A.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B.也可以将

10、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3)承包合同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TEL:15387525152,6.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与登记,6.2.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登记,目前立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登记 物权法第129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

11、人。 对“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转让登记,目前立法没有作出明确的统一规定 对“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实行登记生效主义,TEL:15387525152,6.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与登记,6.2.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等,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凭证,也是物权的权利凭证,但并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成立的条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造册,只具有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的作用,不是权利设立的依据。,TEL:15387525152,6.3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6.3.1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 1.占用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2.流转权 方式:转包、互换、转让等

12、 3.自主经营权 4.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权 5.续包权 只适用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6.拒绝非法收回或调整承包地的权利 7.交回或收回承包地的补偿权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

13、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TEL:15387525152,6.3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6.3.2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支付承包费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TEL:15387525152,6.4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6.4.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特点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 狭义: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享有,自己不再拥有这一土地

14、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如转让、互换等。 广义:除狭义的外,还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通过一定的方式赋予他人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某些权能的行为,如转包、出租、入股等。,TEL:15387525152,6.4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6.4.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特点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特点 (1)流转的当事人 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 (2)流转的客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3)流转的方式具有多样性和法定性 (4)流转不得改变土

15、地的农业用途 (5)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TEL:15387525152,6.4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6.4.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原则、方式和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原则(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TEL:15387525152,6.4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具体方式(1)转让 (2)转包 (3)互换 (4)入股

16、(5)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抵押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TEL:15387525152,6.4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2)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4)流转方式;(5)流转土地的用途;(6)双方当事

17、人的权利和义务;(7)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8)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9)违约责任。,TEL:15387525152,6.4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6.4.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备案和登记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备案 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登记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

18、登记时发生效力。,TEL:15387525152,6.4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案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张某三年前与本村村委会签订了为期1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但近两年来张某一直在县城做生意,没有时间管理土地。今年春天张某与邻居李某协商后,签订了土地转包协议,张某将承包土地转包给李某承包经营。村委会得知后,以此事没有征得村委会同意为由,通知张某转包协议无效,并说要不承包土地,村委会就要提前收回承包土地。 问:不经村委会同意,土地转包是否有效?,TEL:15387525152,6.4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分析】 土地转包协议是有效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

19、、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四条又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根据上述规定,土地转包协议不必经原发包方即村委会同意,只要报村委会备案即可。村委会以你不承包土地就要提前收回承包地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T

20、EL:15387525152,6.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6.5.1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的原因 1.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届满 2.承包人交回承包地或发包人依法提前收回承包地【案例:交回或提前收回承包地】 3.依法调整承包地【案例:承包地的调整】 4.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自愿交回承包地 5.承包土地的征收、占用 6.承包土地灭失,农村土地承包方案和调整承包地均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调整承包地需报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TEL:15387525152,6.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案例:交回或提出收回承包地】 谢图生原属于都

21、县岭背镇禾溪埠村下屋村小组村民,承包了该组五块地,1992年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土地面积为1.81亩。1997年谢图生全家转为非农业户口,并迁出了所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岭背镇水头中学(后迁入于都县城贡江镇居住至今)。其后,谢图生多次找到村长,称不再耕种土地,不愿再交“公粮”。村委会于是将土地收回,将给本村谢文群和谢普生耕种,并交纳了当时的“三提五统”、“三粮五款”。2006年两家还取得了县政府颁发的土地证。2008年,镇政府征地修建公路,谢文群和谢普生承包的土地就在其中,两家共得到了近4万元补偿款。在两家得到补偿款后,谢图生提出,当年承包的土地并非自己自愿交回。现在他要拿回土地,要得到属于自己的

22、征地补偿款。 2009年6月,谢图生将禾溪埠村下屋组及村民谢文群、谢普生分别告上法院。,TEL:15387525152,6.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判决】 2009年10月,于都县人民法院判决谢文群和谢普生与村小组所签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县政府发的土地证无效,谢图生仍享有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谢文群和谢普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0年4月30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谢文群和谢普生的上诉,维持于都县人民法院判决。,TEL:15387525152,6.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分析】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23、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方的耕地和草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TEL:15387525152,6.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案例:承包地的调整】 蔡小兴家南面有一块仓库大场,村里分田到户后,该场地一度闲置,后由濮吉生等五户村民占用种植蔬菜,蔡小兴部分承包地被村里征用后,就提出把这块大场补偿给他,

24、遭到濮占生等人的反对。2012年5月,村委会书面通知蔡小兴被征用承包地的面积用补划的方式解决。5月27日,村委会召开村民组长代表、部分老党员会议,会议形成决议将仓库大场补偿给蔡小兴。同日,沙家浜镇政府作出关于调整蔡小兴户承包地的批复,同意村委会的调整方案。镇政府作出批复后,又组织人民去现场划地,但此时该场地已被濮吉生等五户种植了毛豆等农作物,划地遭到了阻挠。为此蔡小兴提起诉讼,要求五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TEL:15387525152,6.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争执的大场场地属于村预留的机动地,五被告对该机动地均无权占用;原告在村委会征用、占用其承包地后,

25、依法有权获得相应补偿,但原告所提供的调整土地手续不符合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且至今未得到县级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应认定该调整还未生效,蔡小兴尚未正式取得该地的承包经营权。因此,蔡小兴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TEL:15387525152,6.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6.5.2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的法律后果 1.承包地的返还 2.承包地上的附属设施归属 3.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在交回承包地、承包地被收回或承包地被征收、征用、占用时,要求获得一定的补偿 4.重新分配承包地,TEL:15387525152,6.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案例:承包经营权被违法收回

26、的处理】 武汉市黄陂区某村李某夫妇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取得该村5分田的承包权。后其丈夫死亡,李某改嫁他村,村委会遂将其承包土地另行发包给同村村民黄某。李某知晓后,以承包未到期为由要求村委会继续履行合同,遭拒绝后向黄陂区人民法院起诉。 问:法院应当如何判决?,TEL:15387525152,6.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判决】法院经审理判决如下:村委会和黄某的土地承包合同是经过村委会的正当发包程序订立的,黄某是该村村民,具有承包资格,而且已对土地进行了实际耕作,故应确认其所取得的承包权合法有效,但鉴于原告的原承包合同尚未到期,且已对土地进行了实际投入,应予适当的补偿(赔偿原告所受损失)。 【评析】本案中李某只能对与之缔约的村委会主张合同权利,只能起诉村委会。村委会实际上已单方违反和李某订立的承包合同,且黄某实际耕作该土地的事实即意味着村委会履行的是和黄某订立的承包合同,所以法院据此判决由黄某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村委会对李某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所受损失),在具体法律制度上是有依据的。,Thank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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