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 件 A特 种 设 备 使 用 登 记 表登 记 类 别 :设备种类 起重机械 设备类别设备品种 设备名称设备代码 设备型号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级别 固定资产值 万元主体结构型式 防爆型式吊具型式 操纵方式设备结构型式额定起重量(起重力矩)t(kNm) 跨度 m起升高度 m 起升速度 m/s设备主要性能参数 工作级别 整机总功率 kW使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法定代表人 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产权单位名称产权单位地址产权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设备用途 单位内编号单位内使用地点 经度投入运行日期 纬度设备使用情况设备布置数量设备地理坐标 海拔高度制造单
2、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 制造许可证编号产品编号 制造日期质量证明书编号制造监检机构核准证编号 监检证书编号型式试验机构设备制造与监检情况核准证编号 型式试验证书编号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施工类别 施工许可证编号设备施工情况 施工告知日期 施工竣工日期共 2 页 第 1 页维护保养单位设备维护保养情况组织机构代码 维护保养形式品种(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制造单位设备主要安全保护装置情况工作环境 运行方式设备运行情况 运行操作形式保险机构组织机构代码 保险险种保险价值 万元 保险费 万元设备保险情况 保险金额 万元变更项目 变更方式 变更原因 变更日期设备变更情况检验机构名称机构组织代码 检验类别检
3、验日期 检验结论设备检验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下次检验日期说明:使用单位填表人员: 日期: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日期: 使用单位(公章)年 月 日说明:登记机关登记人员: 日期: 登记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使用登记证编号: 注 :(1)本 表 一 式 两 份 ,申 请 单 位 和 登 记 机 关 各 持 一 份 ;(2)本 登 记 表 各 栏 目 不 能 存 在 空 白 ,没 有 该 项 填 “无 此 项 ”,或 者 按 照 填 写 说 明 填 写 。共 2 页 第 2 页附 录 a起 重 机 械 使 用 登 记 表 填 写 说 明a1 登 记 类 别本 表 只 是 在 办 理 使 用
4、登 记 证 时 使 用 ,填 写 本 次 办 理 使 用 登 记 的 事 由 ,如 新设 备 首 次 启 用 、停 用 后 启 用 、改 造 变 更 、过 户 (移 装 )等 。a2 设 备 基 本 情 况a2.1 设 备 种 类按 照 特 种 设 备 目 录 ,填 写 起 重 机 械 。a2.2 设 备 类 别 、品 种按 照 特 种 设 备 目 录 ,填 写 相 应 的 类 别 、品 种 (产 品 质 量 书 中 应 当 有 )。a2.3 设 备 名 称按 照 产 品 的 实 际 名 称 填 写 ,如 果 具 体 术 语 同 品 种 一 致 ,可 以 不 填 写 ,划 “”。a2.4 设
5、备 代 码设 备 制 造 单 位 按 照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编 制 的 产 品 设 备 代 码 ,该 代 码 具 有唯 一 性 ,并 且 不 随 该 设 备 的 变 化 而 改 变 。如 果 该 产 品 还 没 有 实 施 编 制 设 备 代 码 ,则 使 用 单 位 可 以 空 格 ,由 登 记 机 关 按 照 设 备 代 码 的 编 制 要 求 填 写 ,其 中 制 造 单位 代 号 改 为 登 记 机 关 的 行 政 区 划 编 码 (比 制 造 单 位 代 号 多 出 一 位 )。a2.5 设 备 型 号按 照 有 关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及 其 相 应 标 准 的
6、编 制 规 定 填 写 。 a2.6 设 备 级 别按 照 设 备 行 政 许 可 有 关 规 定 划 分 的 级 别 ,如 A、B、C 等 。a2.7 固 定 资 产 值填 写 该 登 记 单 位 的 固 定 资 产 总 值 (万 元 )。a3 设 备 型 式包 括 主 体 结 构 型 式 、防 爆 型 式 、吊 具 型 式 、操 纵 方 式 等 。a3.1 主 体 结 构 型 式按 照 起 重 机 械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主 体 结 构 填 写 。如 桥 式 起 重 机 为 单 梁 、双 梁 等 ;门 式 起 重 机 为 双 主 梁 、单 主 梁 等 ;塔 式 起 重 机 为 水 平
7、变 幅 、动 臂 变 幅 等 。可 以按 照 起 重 机 械 型 式 试 验 报 告 书 中 的 表 述 填 写 。a3.2 防 爆 型 式填 写 防 爆 起 重 机 ,从 结 构 上 采 取 的 防 爆 型 式 。如 隔 爆 型 、增 安 型 等 。a3.3 吊 具 型 式填 写 实 际 设 置 的 吊 具 型 式 ,如 吊 钩 、抓 斗 、电 磁 等 。a3.4 操 纵 方 式填 写 人 员 的 操 纵 方 式 ,如 司 机 室 操 纵 、地 面 操 纵 (悬 挂 按 钮 )、遥 控 等 。a4 设 备 主 要 参 数包 括 额 定 起 重 量 (起 重 力 矩 )、跨 度 、起 升 高
8、度 、起 升 速 度 、工 作 级 别 、整 机总 功 率 等 。如 设 备 经 过 改 造 或 者 其 他 原 因 更 改 ,则 按 照 更 改 后 的 数 据 填 写 。a4.1 额 定 起 重 量 (起 重 力 矩 )填 写 设 备 的 额 定 起 重 量 (t)或 者 额 定 起 重 力 矩 (适 用 于 臂 架 式 ,kNm)。a4.2 跨 度 、起 升 高 度 、起 升 速 度填 写 起 重 机 械 实 际 或 者 允 许 的 跨 度 (m)、起 升 高 度 (m)、起 升 速 度 (m/s)。a4.3 工 作 级 别填 写 起 重 机 械 按 照 工 作 繁 重 程 度 所 确
9、定 的 工 作 级 别 ,如 A3、A7 等 。a4.4 整 机 总 功 率填 写 起 重 机 械 设 计 运 行 所 需 要 的 总 功 率 (kW)。a5 设 备 使 用 情 况a5.1 使 用 单 位 名 称填 写 使 用 单 位 名 称 ,如 果 属 于 公 民 个 人 ,则 填 写 姓 名 。对 于 专 门 用 于 出 租 的 起 重 机 械 ,填 写 产 权 所 有 者 (包 括 单 位 地 址 、组 织 机构 代 码 、单 位 经 济 类 型 、所 属 行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安 全 管 理 部 门 、设 备 用 途 、单位 内 编 号 )。a5.2 单 位 地 址填 写
10、 使 用 单 位 的 详 细 地 址 ,包 括 省 、市 (地 )、区 (县 )、街 (路 、乡 )、小 区 (村 )、号 等 。a5.3 组 织 机 构 代 码填 写 使 用 单 位 在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编 制 机 关 取 得 的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本 表 的 制造 、安 装 、改 造 、维 修 、维 护 保 养 单 位 以 及 检 验 机 构 的 机 构 代 码 ,均 与 此 的 含 义一 致 。如 果 属 于 公 民 个 人 ,则 填 写 身 份 证 编 号 。a5.4 单 位 经 济 类 型按 照 国 有 、集 体 、私 有 、外 商 等 填 写 。a5.5 所 属 行
11、 业填 写 使 用 单 位 所 属 行 业 ,如 农 (林 、牧 、渔 )业 、采 矿 业 、制 造 业 (可 分 通 用设 备 、专 用 设 备 、食 品 制 造 、石 油 加 工 、化 学 、医 药 制 造 、化 学 冶 炼 、金 属 制 品业 、交 通 运 输 设 备 制 造 业 、其 他 制 造 业 )电 力 、燃 气 、建 筑 业 、交 通 运 输 业 (可 分铁 路 运 输 业 、道 路 运 输 业 、城 市 公 共 交 通 业 、水 上 运 输 业 、航 空 运 输 业 、管 道 运输 业 、其 他 运 输 业 )、其 他 行 业 等 。a5.6 法 定 代 表 人填 写 使 用
12、 单 位 的 法 人 代 表 、负 责 人 或 者 个 人 企 业 的 业 主 姓 名 。a5.7 安 全 管 理 部 门填 写 使 用 单 位 负 责 包 括 起 重 机 械 在 内 的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管 理 的 内 部 机 构 ,如 设 备 处 (科 )。个 人 业 主 没 有 安 全 管 理 部 门 的 ,可 划 “”。a5.8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联 系 电 话填 写 使 用 单 位 负 责 包 括 起 重 机 械 在 内 的 专 职 或 者 兼 职 的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姓名 和 联 系 电 话 ,该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取 得 资
13、格 证 书 。a5.9 产 权 单 位 、地 址 、负 责 人 、联 系 电 话填 写 拥 有 起 重 机 械 资 产 的 单 位 名 称 、地 址 、负 责 人 姓 名 、个 人 业 主 姓 名 、单 位 或 者 联 系 人 电 话 ,如 果 和 使 用 单 位 为 同 一 单 位 ,则 应 当 重 复 填 写 。a5.10 设 备 用 途填 写 自 用 、租 赁 ,并 且 在 其 前 面 加 上 生 产 、生 活 等 。a5.11 单 位 内 编 号填 写 使 用 单 位 作 为 对 设 备 管 理 自 行 编 制 的 设 备 内 部 编 号 。a5.12 单 位 内 使 用 地 点填 写
14、 设 备 安 装 在 单 位 内 的 固 定 地 点 ,如 某 某 车 间 、某 某 场 地 等 。流 动 作 业或 者 使 用 地 址 不 明 的 ,写 为 “流 动 ”。a5.13 设 备 地 理 坐 标填 写 设 备 在 使 用 单 位 内 固 定 地 点 的 地 理 坐 标 位 置 ,包 括 经 度 、纬 度 、高 度(海 拔 ),以 便 建 立 特 种 设 备 的 地 理 信 息 。使 用 单 位 如 果 没 有 条 件 填 写 ,可 先 空格 ,由 检 验 机 构 按 照 特 种 设 备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的 建 设 工 作 进 行 完 善 。在 使 用 登 记时 没 有 完
15、 善 前 ,登 记 机 关 可 以 划 “”。用 于 出 租 、流 动 作 业 的 起 重 机 可 不 填 写 。a5.14 设 备 投 入 运 行 日 期填 写 设 备 正 式 投 入 运 行 的 开 始 日 期 (包 括 年 、月 、日 ,下 同 )。a5.15 设 备 布 置 数 量填 写 在 同 一 厂 房 、同 一 作 业 场 所 ,所 布 置 的 相 同 品 种 设 备 数 量 。对 于 临 时租 赁 的 设 备 ,可 以 不 填 写 。a6 设 备 制 造 与 监 检 情 况a6.1 制 造 单 位填写产品制造的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质量证明书和铭牌表述的名称应当一致。a6.2
16、制 造 许 可 证 编 号填 写 制 造 单 位 取 得 的 质 监 部 门 颁 布 的 特 种 设 备 制 造 许 可 证 编 号 。a6.3 产 品 编 号填 写 产 品 质 量 证 明 书 、铭 牌 上 标 注 的 产 品 编 号 ,有 的 产 品 表 述 为 制 造 编 号或 者 出 厂 编 号 。a6.4 制 造 日 期填 写 产 品 质 量 证 明 、铭 牌 上 标 注 的 制 造 日 期 ,有 的 产 品 表 述 为 出 厂 日 期 。a6.5 质 量 证 明 书 编 号填 写 该 产 品 出 厂 所 附 的 产 品 质 量 证 明 书 的 编 号 ,该 质 量 证 明 书 中
17、的 设 备代 码 、产 品 编 号 等 应 当 和 铭 牌 一 致 。a6.6 型 式 试 验 机 构填 写 产 品 质 量 证 明 书 及 其 型 式 试 验 证 明 书 所 表 述 的 进 行 该 类 设 备 (按 照 覆盖 原 则 )型 式 试 验 的 机 构 名 称 。 a6.7 型 式 试 验 证 书 编 号填 写 型 式 试 验 机 构 出 具 的 型 式 试 验 证 明 书 (按 照 覆 盖 原 则 )的 编 号 。a6.8 制 造 监 检 机 构填 写 负 责 该 设 备 制 造 监 督 检 验 (以 下 简 称 监 检 )的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机 构 名 称 ,没 有
18、实 施 制 造 监 检 的 设 备 ,注 明 “不 实 施 监 检 ”,将 监 检 机 构 核 准 证 编 号 、监 检证 书 编 号 栏 目 划 “”。a6.9 监 检 机 构 核 准 证 编 号填 写 由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核 准 的 制 造 监 检 机 构 的 核 准 证 编 号 。核 准 证 编 号 在监 检 机 构 出 具 的 监 检 证 书 上 注 明 。a6.10 监 检 证 书 编 号填 写 负 责 制 造 监 检 机 构 出 具 的 特 种 设 备 制 造 监 督 检 验 证 书 的 编 号 。a7 设 备 施 工 情 况 施 工 包 括 安 装 、改 造 和 重 大
19、维 修 。a7.1 施 工 类 别填 写 设 备 使 用 登 记 时 的 设 备 施 工 类 别 ,如 安 装 、改 造 、重 大 维 修 。a7.2 施 工 单 位填 写 从 事 相 应 施 工 类 别 的 安 装 、改 造 、重 大 维 修 单 位 的 名 称 。 a7.3 施 工 许 可 证 编 号填 写 从 事 安 装 、改 造 、重 大 维 修 的 单 位 取 得 的 质 监 部 门 颁 布 的 特 种 设 备安 装 改 造 维 修 许 可 证 编 号 。a7.4 施 工 告 知 日 期填 写 施 工 前 向 施 工 所 在 地 的 质 监 部 门 履 行 告 知 义 务 的 日 期
20、 。a7.5 施 工 竣 工 日 期填 写 施 工 完 工 并 且 履 行 了 工 程 交 付 手 续 的 日 期 。a8 设 备 维 护 保 养 情 况a8.1 维 护 保 养 单 位填 写 负 责 维 护 保 养 的 单 位 名 称 ,如 果 由 本 使 用 单 位 自 行 负 责 ,填 写 “本 单位 ”。a8.2 维 护 保 养 形 式填 写 “自 行 ”或 者 “委 托 ”。a9 设 备 主 要 安 全 保 护 装 置 情 况填 写 起 重 机 械 的 实 际 配 置 主 要 安 全 保 护 装 置 的 品 种 (名 称 )、型 号 、规 格 、数 量 、制 造 单 位 。重 点 是
21、 特 种 设 备 目 录 包 括 的 起 重 机 械 主 要 安 全 保 护 装 置 ,如 起 重 量 限 制 器 、起 重 力 矩 限 制 器 、起 重 高 度 限 位 器 、防 坠 安 全 器 、制 动 器 等 。a10 设 备 运 行 情 况a10.1 工 作 环 境填 写 室 外 、室 内 、临 时 工 棚 ,在 需 要 防 爆 的 场 所 使 用 ,还 需 要 填 写 “防 爆 ”,如 室 内 防 爆 。a10.2 运 行 方 式填 写 长 期 使 用 、间 歇 使 用 、备 用 等 。a10.3 运 行 操 作 形 式填 写 专 人 (指 有 固 定 的 操 作 人 员 )、共 用
22、 (指 不 固 定 操 作 人 员 )。a11 设 备 保 险 情 况如 果 没 有 进 行 投 保 ,可 以 全 部 划 “”。a11.1 保 险 机 构填 写 投 保 的 保 险 公 司 ,即 保 险 人 的 名 称 。a11.2 保 险 险 种填 写 投 保 的 保 险 险 种 。a11.3 保 险 价 值填 写 具 体 的 保 险 价 值 。保 险 价 值 是 投 保 时 与 保 险 人 订 立 保 险 合 同 约 定 的保 险 标 的 的 实 际 价 值 。a11.4 保 险 费填 写 实 际 交 纳 的 保 险 费 。保 险 费 指 投 保 人 为 取 得 保 险 保 障 ,按 合
23、 同 约 定 向保 险 人 支 付 的 费 用 。a11.5 保 险 金 额填 写 可 以 获 得 赔 偿 的 最 高 金 额 。保 险 金 额 是 保 险 人 承 担 赔 偿 或 者 给 付 保险 金 责 任 的 最 高 限 额 ,也 是 投 保 人 交 付 保 险 费 的 依 据 。a12 变 更 情 况因 使 用 单 位 变 更 、使 用 地 址 变 更 、设 备 主 要 参 数 等 变 更 需 要 重 新 办 理 登 记手 续 的 ,应 当 填 写 重 新 登 记 时 的 变 更 情 况 。新 设 备 首 次 登 记 ,可 全 部 划 “”。a12.1 变 更 项 目按 照 使 用 单
24、 位 、使 用 地 址 、设 备 参 数 等 填 写 。a12.2 变 更 方 式按 照 过 户 、移 装 、改 造 、重 大 维 修 等 填 写 。a12.3 变 更 原 因按 照 转 让 、搬 迁 、提 高 能 力 、安 全 状 况 不 合 格 等 填 写 。a12.4 变 更 日 期填 写 变 更 完 成 日 期 。a13 设 备 检 验 情 况包 括 安 装 、改 造 、重 大 维 修 监 督 检 验 、首 次 检 验 和 定 期 检 验 。a13.1 检 验 机 构填 写 从 事 检 验 的 检 验 机 构 名 称 。a13.2 检 验 类 别根 据 检 验 情 况 ,填 写 使 用
25、 登 记 时 最 后 完 成 的 检 验 类 别 ,如 安 装 监 督 检 验 、改 造 监 督 检 验 、重 大 修 理 监 督 检 验 、首 次 检 验 、定 期 检 验 、基 于 风 险 检 验 、事 故检 验 等 。a13.3 检 验 日 期填 写 进 行 检 验 的 日 期 ,一 般 是 检 验 完 成 的 日 期 (年 、月 、日 )。a13.4 检 验 结 论按 照 有 关 检 验 规 则 的 要 求 填 写 ,一 般 为 合 格 、不 合 格 、复 检 合 格 、复 检 不合 格 等 。对 以 安 全 状 况 级 别 划 分 检 验 结 论 的 ,用 级 别 表 示 。a13.
26、5 检 验 报 告 编 号填 写 检 验 机 构 检 验 所 出 具 的 检 验 报 告 的 编 号 ,没 有 要 求 出 具 检 验 报 告 的检 验 ,可 以 只 填 写 监 检 证 书 的 编 号 。a13.6 下 次 检 验 日 期填 写 下 次 定 期 检 验 (全 面 检 验 )的 日 期 。a14 使 用 单 位 说 明 和 填 表 人 员 、 单 位 盖 章使 用 单 位 需 要 说 明 的 事 项 可 以 进 行 说 明 ,使 用 单 位 的 填 表 人 员 和 安 全 管理 人 员 需 要 签 字 ,并 且 注 明 签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填 表 后 应 当
27、盖 单 位 公 章 。a15 登 记 情 况a15.1 说 明由 登 记 机 关 填 写 对 使 用 登 记 的 审 查 情 况 ,包 括 同 意 或 者 不 受 理 、登 记 等 意见 。如 果 不 予 以 受 理 、登 记 ,应 当 注 明 原 因 和 处 理 情 况 。a15.2 登 记 机 关 登 记 人 员由 负 责 登 记 受 理 、登 记 的 人 员 签 字 ,并 且 注 明 日 期 。a15.3 登 记 机 关 (专 用 章 )盖 负 责 特 种 设 备 登 记 的 质 监 部 门 的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专 用 章 或 者 其 他 能代 表 登 记 机 关 的 公
28、 章 。a15.4 使 用 登 记 证 编 号填 写 已 经 同 意 登 记 ,所 颁 发 的 使 用 登 记 证 的 编 号 ,编 制 方 法 见 本 规 则 附件 C。注 a-1:本 登 记 所 列 内 容 只 是 使 用 单 位 在 登 记 时 需 要 填 写 的 基 本 数 据 ,不 代 表 设 备 动态 监 管 信 息 化 需 要 的 数 据 ,如 事 故 数 据 、现 场 监 督 检 查 等 需 要 存 入 设 备 数 据 库 的 数 据 。其他 有 关 设 备 数 据 按 照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要 求 建 立 。具 体 的 填 写 内 容 按 照 信 息 化 工 作 要 求 编 制 。a-2:登 记 机 关 可 根 据 使 用 单 位 填 写 的 数 据 ,输 入 信 息 化 系 统 后 ,进 行 补 充 整 理 ,重 新打 印 该 登 记 表 ,返 回 使 用 单 位 。a-3:登记机关应当创造条件,采取信息化管理方式,使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能够根据设备制造、施工单位填写的设备信息,检验机构填写的检验信息,补充使用信息后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填写有关登记信息后建立起重机械设备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