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灌溉输水管道施工合同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施工单位)鄂尔多斯市兴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一、 工程范围工程项目地点: 八一牧场,乙方负责甲方 2000 亩管灌、喷灌以及相关的水利配套设施的安装和调试工作。二、 建设工期根据双方各自不同的条件和不同的情况,经营双方协商等。建设工期为 天。三、 工程开竣工时间开工时间定为 月 日 月 日竣工。四、 工程质量乙方将保质保量完成本项工程的输水管道的安装工程。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全部是国家认可的和检验合格产品,其质量确保无疑。为此施工质量将保质保量地交付甲方。五、 工程造价:经预算,本项工程从水利设施的首部工程至尾部工程以及其它计费等共计为 万元。六、 材料和设备供应均由乙方提供、材料费、安装费、运费清单见附表。七、 结算方式:本项工程乙方将所需材料运至施工现场之际,甲方应按照工程造价的 %的资金划拔给乙方,以便乙方资金正常周转,不限于困境之中。 (资金不到位,乙方不予施工)工程全部安装完毕,试水后甲方再次付给乙方 %的资金,最后 %的资金待一程运行半年后使用正常,一次付清。八、 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双方必须信守,一方违约付对方总价值 %的违约金。九、 双方互相协作的补充条款:甲方:乙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