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大观医院艾滋病疫情监测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和云南省有关艾滋病法规文件,确实加强我院艾滋病疫情管理工作,决定建立长效监测管理机制,以保证准确、及时、系统、全面地了解和掌握艾滋病的诊治数据及疫情上报管理,制定本制度。1、 全院员工要提高建立艾滋病长效监测管理机制的认识,各科室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领导,建立高效的疫情监测系统,及时准确收集和报告疫情数据。2、 艾滋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门诊患者和转入住院患者,各科室要详细登记。凡手术病人术前或者需要进行侵入性检查的病人检查前必须开展 HIV初筛检测,经实验室 HIV初筛实验阳性者,实验室和首诊医生要登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并且留存足量血清后立即上报医院传染病疫情直报室及时上报区、市卫生疾病防控中心,经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复筛后,阴性者及时向医院反馈结果,阳性者及时向区、市疾控中心确认,接到疾控中心确诊结果后由市防疫站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并将结果通知医院控感办。3、 各有关部门必须将 HIV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人的详细资料报送控感办,控感办及时准确向区、市相关部门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