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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疑难案例解析 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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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刑事疑难案例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三)骗取信用证的;(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平顶山检察官被逼强奸杀人案,河南省平顶山市一个犯罪团伙强迫威胁一名被劫持的检察院工作人员夏某,在蒙着眼睛、脖子

2、被绳子套着的情况下,夏某“被逼”强暴了另一名被劫持的女大学生王科嘉,并胁迫其用绳子勒住该女子颈部。,事发经过,2008年10月的一天,25岁王科嘉被七八名犯罪分子劫持。,经警方侦查,系石书伟等8人犯罪集团为勒索钱财,先行绑架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夏某,后又绑架与夏某素昧平生的王科嘉。,8名犯罪分子为达到勒索夏某1000万元的目的,威胁夏与王发生性关系、又威胁其用绳索勒住该女颈部,整个过程被拍成照片作为勒索的手段。,2008年11月8日,在平顶山市郏县一50多米深的废弃矿井内,发现了失踪多日的王科嘉的尸体。经DNA鉴定,正是王科嘉。夏某至今未被纳入犯罪嫌疑人范围进行查处,家属对此表示不满。

3、,曾参办此案的新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董正跃证实,警方没有对夏某采取任何措施。,警方表示,经过侦查和双方的口供,基本证实整个过程夏某都是被蒙着眼的,强暴时也是有人按着他进行的。勒王某脖子时,夏某的脖子也被绳子套着,后面有两个人勒他。,“夏某也是受害人。”警方称,事后了解到,夏某刚参加工作一年,年纪也比较小,因受到惊吓,至今未上班,家属称他经常做噩梦。目前,夏某仍在接受心理治疗。,网友反应,天涯社区“六月雨季不再来”:,死亡面前人人平等,不要过度地指责这个检察官,再说就算这个检察官不从这些歹徒而被杀,这个女孩子还是会被杀,检察官也是人,也有亲人,谁都明白失去亲人家庭的痛,非要多上一个家庭痛吗

4、?现在最主要的是严惩凶手,对一个也是受害者给予理解吧。,腾讯网友“心如天使”:,夏某应该接受法律制裁,不管怎样,他确确实实参与了强奸、杀人,人是死在他手上的,他作为检察人员,没有做到保护被劫人质的安全,反倒亲手杀死了人质,怎能说他没有犯罪?试问夏某是否有很大的背景?是不是侦办此案的警察都是法盲?,国际在线司爱武:,检察官夏某的行为无疑是一种紧急避险行为。然而,其身为政法工作者,不仅未能阻止犯罪分子犯罪行为的发生和中止,保护受害女大学生的人身和生命权益,反而在避险过程中将其强奸并将其勒死,以牺牲别人的生命来保全自己的生命,很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其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更远远大于所避免的损害,

5、理应属于“避险过当致人死亡”,因此应当负刑事责任。,网友徐冠杰:,歹徒只是蒙住了他的眼睛,而他自己蒙住了良知!,爱卡汽车网“宁静才致远” :,居然有这样的方式“被逼强奸”,我想还是让我的脑子被日食吧,要不然如何信得? 欢呼吧,新一个网络狂语“被逼奸”隆重诞生!,华龙网“opigh”:,如果夏某认为自己被逼成为了犯罪团伙的作案工具,那就没收他的作案工具好了!,正方:,从本案来看,根据警方侦查和双方的口供,基本证实整个过程夏某都是被蒙着眼的,强暴时也是有人按着他进行的。勒王某脖子时,夏某的脖子也被绳子套着。夏某完全是在生命受威胁的情况下不得已所实施的行为。,被逼强奸,不应负刑责,反方:,被胁迫参加

6、犯罪者毕竟也犯了罪,而且强奸、杀人都是重罪,即使依法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也应该由法院来判决,公安局不应该越俎代庖。新华区公安分局为何会对夏某法外开恩,恐怕原因是多方面的。,检察官被逼奸杀岂能无罪,有罪还是无罪?,1、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的胁从犯?,2、紧急避险?,胁从犯,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共同犯罪的人,即在他人的威胁下并非完全自愿地参加共同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的共同犯罪人。,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根据刑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在迫不得

7、已的情况下,所采用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而保全较大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的条件,1、起因条件:危险存在,2、时间条件:正在发生,3、主观条件:保护合法权益,4、可行性条件:迫不得已,5、限度条件:不能超过必要限度,6、对象条件:针对第三者合法权益,结论,夏某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主观方面:有强奸和杀人的故意。客观方面:实施了强奸和杀人的行为。客体:侵犯了他人的性权利和生命权。,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期末命题论文,一、撰写时间:2010年4月15日至2010年4月21日,准备资料、理清思路;2010年4月22日晚10-11节课,撰写论文,当场交卷。 二、论文字数:一千字左右 三、论文内容涉及范围:我国刑法的目的、打击犯罪的方式、如何看待犯罪、如何做到打击犯罪与防止泛犯罪化的平衡。(届时将指定一个问题进行论文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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