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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逻辑》(南航-郎大地)1 绪论2概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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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 用 逻 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闻传播系 主讲:郎大地,第一章 绪论,绪论一般解决三个问题:学习对象、学习目的和学习方法。 第一节 逻辑课的学习对象 11.什么是逻辑 “逻辑”这个词在不同的环境中有不同的解释: 客观事物的规律性。/一定的思维方法和思维习惯。正确思维的方法、规律。/逻辑学,关于思维规律的科学。 逻辑课所学习运用的“逻辑”,指逻辑学,又叫形式逻辑、普通逻辑。 学习对象:思维形式及其规律。换句话说,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第一章第一节.2,.思维和思维形式 1-2.1.思维 人对客观世界认识的两个阶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感知和思维。 感性认识:通过感官直接感知客观

2、事物的具体属性,产生感觉、知觉、表象。 感觉:通过感官接触,头脑中关于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认识事物是部分的、零碎的。 知觉:感觉的综合,人脑对事物的整体性直接反映。 表象:有一定概括性,不像知觉必须依赖于事物直接作用于感官而存在,事物属性对感官的直接作用消失以后,表象还可以继续存在于人脑中。,第一章第一节.3,理性认识:通过大脑对所感知材料加工,得到对客观事物概括的、全面的、完整的认识。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又超出了感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这个高级阶段就是思维。 十六字功夫: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 思维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反映客观世界的手段,是人脑的特殊机能,人类认识的高级

3、阶段。 思维活动的两个本质特征: 抽象性:概括事物的本质属性,而撇开其非本质属性。 间接性:根据已知推知未然或未知,不必直接感知。,第一章第一节.4,1-2.2.思维形式 具体的思维过程都有其思维对象,认识所反映的客观事物本体,即思维的内容。 不同内容的思维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共同的因素。判断、概念、推理等从不同具体思维过程中抽象、归纳出来的,思维活动不可缺少的一般性的因素,就是思维形式。 形式逻辑研究对象正是思维形式 1-2.3. 思维规律 正确的思维过程中,存在普遍有效的思维结构。具有这样逻辑结构的思维形式就符合一定逻辑规律和规则,就一定是正确的。正确的思维形式应该符合逻辑规律和规则。 形式逻

4、辑的研究对象包括正确思维的规律和规则。,第一章第一节.5,1-2.3.简单的逻辑方法 通过对思维规律的研究和发现,逻辑学还研究和探讨一些正确思维的方法,例如概念限制和概括的方法、定义和划分的方法、探求事物间因果联系的方法等等。 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思维形式及其规律,以及简单的逻辑方法。 1-3.逻辑学和其他学科 这里主要讨论“异”,讨论逻辑学和其他科学门类的不同点。,第一章第一节.6,13.1.逻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和其他社会科学 自然科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思维过程中的思维内容,是为思维所反映的客观现实。 逻辑学和其他学科的最主要区别在于研究对象不同,不研究思维内容及其和客观事实间的关

5、系,而是研究各个具体思维过程的共同的形式,特别是正确思维的共同形式、结构方式及正确的条件。 13.2.逻辑学和心理学 心理学把思维活动作为人的心理活动的自然过程来研究,研究思维是怎样产生展开、变化、进行,受哪些因素影响。但是不研究抽象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方法,也不讨论思维过程的科学与否、正确与否,,第一章第一节.7,13.3.逻辑学与语言学 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思维成果要靠语言来表达和巩固,一般来说,思维过程常常伴随并依靠语言形式。许多语言问题同时也是逻辑问题。 研究对象不同。语言是符号系统,其表达的内容包括人的思维和感情等多方面因素;思维只是人脑的认识活动,抽象结构形式和结构规则都不同。

6、语言有明显的民族性,而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是全人类思维所共有,没有民族性。 13.4形式逻辑和辩证法 辩证法,又叫辩证逻辑,研究对象也包括思维、思维规律以及思维和客观现实之间的关系。,第一章第一节.8,形式逻辑只从思维形式本身来讨论其规律和规则,不考虑客观世界的变化和发展等因素。辩证逻辑研究人的思维如何正确反映客观世界,特别是其发展、变化、运动和联系。 辩证法既是认识客观世界的方法论,又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有其鲜明的无产阶级阶级性。而形式逻辑不包含世界观的因素,没有阶级性。 13.5.形式逻辑和数理逻辑 数理逻辑是近三百年,特别是近百年来发展起来的逻辑学科。用符号语言代替自然语言总结思维规律,更

7、为严密。重视数理逻辑,对形式逻辑的发展有重要意义。,第二节 逻辑课的学习目的,21.自觉进行合乎逻辑规律的思维 自觉运用逻辑知识指导认识实践,科学认识世界。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判断、推理、认识问题。 发现和纠正逻辑错误。 22.用好工具,获得新知识 对于不同门类学科、行业的学习和科学研究,形式逻辑是有普遍意义的基础性工具。 23.论证、表达自己的思想和发现、驳斥错误的观点。 2-4.增强逻辑思维能力,开发智力。,第三节 学习逻辑课的方法,3-1.真正理解和记忆关键内容 真正掌握基本概念、关系和规律、规则,不含糊,不混淆,不似是而非。 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弄懂原理,而不是死记其字句甚至标点符号。 3

8、-2.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把抽象的术语、条文和具体的实际的社会现象、工作内容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用它去解决身边的问题。,第二章 概念,第一节 概念概说 概念是一种思维形式,是客观对象在我们认识中的反映,反映客观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 .事物的属性 一个或一类事物本身所具有的性质或关系。 .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 根据和事物(认识对象)关系给属性分的类别。 本质属性:对象必定具有,与对象本身的存在和确定密切相关,决定该对象成其为该对象的属性。 非本质属性:对象可能具有,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或情况下变化或消失而不造成对象消失或转换。,第二章第一节.2,.特有属性和非特有属性 根据两类以上不同对象和

9、某一属性的关系给属性分的类。 特有属性:属于并只属于某类对象的属性。 非特有属性:某个或某类对象有,但不限于这类对象有的属性。 1-1.3.综合以上两个角度,事物属性可分四类: 特有的本质属性、特有的非本质属性、非特有的本质属性、非特有的非本质属性。 认识事物及其属性的两个不同方向: 分析事物找出其属性,根据属性判断这是什么事物。,第二章第一节.3,.概念是通过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反映事物的思维形式 作为思维形式,概念的产生是认识事物的需要,其关键作用在于认识对象,区别不同事物,根本依据是认识其特有属性。找出一类事物的特有属性,特别是特有的本质属性,即所谓“抽象”。 具体的概念都是抽象的。抽象性

10、是概念的特点之一。 概念所反映属性为一类事物所普遍具有。概念有普遍性特点。 所以,概念是通过属性对客观事物的抽象认识,概念普遍地同归入这个概念的事物类相适应。,第二章第一节.4,概念和词语 词语和概念是表里关系。所有概念必须通过词语来表达。 二者的主要区别: 一切概念都用词语表达,而词语不一定都表达概念。 同一个概念可能用不同的词语来表达,可以是一个词,也可以是几个词 有的词语在不同的场合表达不同的概念。,第二节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内涵和外延的定义 概念的内涵: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属性,或曰概念的涵义、概念的内容。 概念的外延:具有概念所反映属性的对象,或曰概念所反映事物。 思维的确定性,表现在

11、概念上:同一时间、同一条件下、同一方向上,内涵和外延确实、不变。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问题,两点值得注意。 概念的内涵和事物的属性是两个有区别的概念。 存在虚假概念,有内涵而无外延,虚假概念的外延是空集。,第二章第二节.2,.上位概念和下位概念 .概念的限制和概括:从外延角度明确概念的两种逻辑方法。 限制:缩小概念外延,把一个概念变为外延更小概念的逻辑方法。 限制的具体作法是增加原有概念的内涵。 概念限制的极限:外延是个体对象的单独概念。 概括:扩大概念外延,变一个概念为外延更大的概念的逻辑方法。使概念从具体到一般、更一般。 概括的具体作法是减少原有的概念的内涵。 概念概括的极限:外延不能再扩大的

12、概念,哲学范畴。,第二章第二节.3,. “属种概念” 概念的限制和概括,能产生一系列外延大小不同的、互相包含的概念,之间是“上下位关系”。逻辑上又称上位概念为“属概念”;下位概念为“种概念”。 概念的限制就是变一个概念为其下位概念,概括就是变一个概念为其上位概念。 正确思维运用概念要恰当,内涵和外延就要恰当。概念外延过宽或过窄,是常见的逻辑错误,应予适当限制或概括。,第二章第二节.4,.内涵和外延间的反变关系 上下位概念中间,内涵多的概念外延就小,内涵少的概念外延就大,反之亦然。 理解内涵和外延反变关系要注意: 内涵外延的反变关系只存在与上下位概念之间。没有上下位关系的概念之间内涵不可比。 内

13、涵外延的反变关系只体现内涵和外延相应的倚变方向,不是数学意义上的函数关系,不存在对应的数量比例。 内涵外延间的反变关系就是概念限制和概括依据的原理。这一关系在需要判别、选择、取舍等情况的具体工作中使用很普遍。,第三节 概念的主要种类,.根据外延给概念分类 .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单独概念:外延只有一个特定对象,反映一个事物,或是由独一个事物组成的一个事物类。 普遍概念:外延是一类对象,反映由若干事物组成的类,集合。名词表示的大都是普遍概念。 单独概念可以通过限制普遍概念的方法得到,普遍概念限制的极限就是单独概念。从不同角度概括单独概念,可以得到其上位的普遍概念 。 虚假概念:外延没有对象,又叫空

14、概念、零概念。有人也放在这里讨论,有一定道理。,第二章第三节.2,.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集合概念:外延所反映对象的一个个体是由一群同类事物组成的群体。 非集合概念:外延所反映对象是个体而不是群体。 .综合外延上的这两类特点,概念主要可以分为四类: 单独的非集合概念 单独的集合概念 普遍的非集合概念 普遍的集合概念,第二章第三节.3,.根据内涵给概念分类 .正概念和负概念 正概念:又叫肯定概念,反映对象具有某属性的概念。 负概念:否定概念,反映对象不具有某属性。 .具体概念和抽象概念 具体概念:又叫实体概念,反映对象是事物实体,存在质的规定性,具有各种属性。 抽象概念:性质概念和关系概念。 性

15、质概念,反映对象是某种属性,依附于事物而存在。 关系概念,反映对象是事物间的关系。,第四节 概念间的关系,我们从外延角度讨论不同概念间上的关系。 讨论外延可比较的概念间的关系。所反映对象属同一事物类,不同概念可概括出同一个上位概念。 不同概念所反映对象的同异关系可以有两大类。 .相容关系 不同概念外延有共同之处,所反映对象有重合。 .全同关系,又叫同一关系。 对概念A和概念B来说,如果所有的A都是B,且所有的B都是A,则概念A和B全同。 全同关系的概念外延一致,而内涵则不完全一致。,第二章第四节.2,第二章第四节.3,.不相容关系 概念外延没有重合之处。所有的都不是。 逻辑上讨论不相容关系,一

16、般限制在同一上位概念下的两个或几个概念间。 引进上位概念的因素,不相容关系就有两类: .矛盾关系 互相排斥的两概念外延之和等于二者上位概念的外延。概念和下属于概念,所有的都不是,所有的都不是,并且和外延之和等于的外延。 矛盾关系的两个概念非此即彼,不存在中间项。,第二章第四节.4,.反对关系,又叫对立关系。 相互排斥的两概念外延之和小于二者上位概念的外延。概念和下属于概念,所有的都不是,所有的都不是,并且和外延之和小于的外延。 反对关系和矛盾关系的区别: 矛盾关系的两个概念非此即彼,反对关系概念间可以有中间项,可以有非此非彼。 一对矛盾关系的概念只能是两个,一组反对关系的概念可以是三个以上。,

17、第五节 定 义,.定义的功能和结构 定义是通过揭示概念内涵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也就是揭示事物特有属性的方法。 .定义的任务,或曰定义的功能 .揭示概念的内涵,把被定义概念和其他概念区别开来。 .反映对象的最本质特征,本质的特有属性。 体现这两项功能的定义可以称为“科学定义”。 只能完成项任务的定义称为“区别定义”。 .定义的结构: :被定义项,被明确的,内涵被揭示的概念。 :定义项,用以揭示被定义项内涵的概念。 :定义联项,表现定义项和被定义项的关系。,第二章第五节.2,.下定义的方法 古希腊时代的哲学家研究了定义的方法,准确归纳出“属种差”的定义结构形式。 “属种差”定义的具体做法:先找出被

18、定义项的上位概念(属概念),再比较被定义概念和同一上位概念下其他种概念的差别(种差),揭示被定义概念和其他概念内涵的不同。 汉语表达的定义形式是“种差属”,形成一个常用的格式:“被定义项”就是“种差属”。 哲学上的范畴无法再概括,不宜用“属加种差”的方法定义。,第二章第五节.3,.定义的类型 根据对种差的不同认识角度,定义可分为: 性质定义:或曰存在定义,揭示对象的属性。最常见。 发生定义:原因定义,反映对象形成、产生、获得的方式方法。 关系定义:揭示对象与其他事物的关系。 功能定义:又叫作用定义,揭示对象的基本功能。 一个概念,可从不同的角度去定义,也可综合几种角度作全面的定义。 所谓语词定

19、义,其实是对词语的解释或规定,不完全是逻辑问题。,第二章第五节.4,.定义的规则 .定义应该相称。定义项和被定义项全同。 违背这条规则,会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错误。 .定义必须明确。 违背这条规则,会犯定义含混等错误。 .定义不能循环 定义项中直接出现被定义项,“同语反复”;间接出现,“循环定义 ”。 .定义应该避免否定的方法和负概念。 因否定而影响了定义科学性的错误,可归入定义含混。,第二章第五节.5,.类似定义的认识方法 实践中常用一些类似定义的方法来揭示概念的内涵,代替或补充定义的方法。 .指示 通过具体事物本身直接展示其属性。具体、直观。最常见的指示方法是举例。 .比喻: 打比方,用人

20、们熟悉的,容易认识和理解的概念去说明不熟悉,不易认识和理解的另一个概念。 利用某方面的共同点联系两个对象,揭示内涵的某个方面。,第六节 划 分,.划分的构成 从外延角度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 穷举一概念的下位概念,以明确其外延的范围。 .划分的结构 母项:被划分的概念,只能是普遍概念。 子项:划分后得出的下位概念。 .划分的依据 又称划分标准。应该是概念内涵所反映的对象属性,以是否具有某属性或属性在质或量上的不同作为区别性特征。 科学的划分标准必须明确。,第二章第六节.2,.划分的方法 .一次划分和连续性划分 一次划分:一次把一个母项划分为几个子项。 连续划分:一次划分以后,把划出的子项作为母项

21、继续划分下去,到满足需要为止。 .二分法 依据内涵中某属性的有无,将母项划分为两个有矛盾关系的子项,一个具有某属性,一个没有。 优点:研究一个子项时,可以不必充分了解母项的全部外延,把其他子项合并看作一个子项剔开。 弱点,只反映一个子项的属性,而没有明确其他子项和母项的外延。,第二章第六节.3,.划分规则 .每次划分必须依据同一标准进行 同一标准并非只依一个属性,而是标准必须统一。 违背这一规则的错误是划分标准不同一。 .划分必须穷尽 子项外延之和应该等于母项外延。 违反这条规则可能犯两个错误 不完全划分。子项外延之和小于母项外延。 多出子项。子项和大于母项,增出新的概念。,第二章第六节.4,.子项不能相容 要避免子项包含、子项交叉等错误。 一个错误的划分常常不只违背一条划分规则。 .列举,与划分类似的逻辑方法 划分方法的一种特殊形式。与划分的最主要区别在于不要求揭示母项的全部外延。 除子项不必穷尽外,列举应遵循划分的其他规则。 概念部分的几种逻辑方法:限制、概括,是明确所使用概念的方法,定义和划分是从内涵和外延两个不同角度明确所认识概念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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