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食品过敏原标签新规出台加拿大卫生部(Health Canada)于 2 月 14 日出台旨在加 强加拿大食品过敏原及麸质致敏原标签的新规定。该规定自 2012 年 8 月 4 日起生效,要求生产商明确标识食品致敏物、麸质来源和亚硫酸盐,可在配料清单中或在配料清单末尾以 “含有: ”字句的陈述列出。食品致敏物或麸质来源必须以常用词形式标识,如“牛奶” 或“小麦。” 。若食品配料中含有致敏物、麸质来源和亚硫酸盐,新规还要求生产商列明配料成分。例如:若预包装食品中含有配料“香料” ,则该食品应列明该香料中所含一切致敏物、麸质来源或亚硫酸盐。新规还包括以下要求: 添加芥菜籽至食品致敏物的监管范畴。 必须标明植物水解蛋白来源的通用名称。例如:标签可标明“大豆”或“ 水解植物蛋白(大豆)”,而不能仅标注“水解植物蛋白”。 斯佩尔特小麦(spelt)和卡姆小麦(kamut )在 过敏原标签中应标注为“小麦 ”。 若因使用鸡蛋、鱼或者牛奶作为澄清剂加入葡萄酒或者烈性酒而使之含有致敏物, 则在产品预包装标签上必须注明过敏原。 水果及蔬菜的蜡质涂层包装或其混合物中若含有任何致敏物或麸质致敏原,则应在预包装标签上标注。http:/ 上海检验检疫局 WTO 办 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