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證券商申請財富管理業務流程圖1證券商辦理資產配置或財務規劃等顧問諮詢或金融商品銷售服務之申請許可否是總、分支機構申請許可證券商金管會符合規定核准函證券商補件或退件證交所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註:無須申請換發證券商許可證照,惟應將營業項目登載於證券商申報單一窗口證券商申請財富管理業務流程圖2證券商以信託方式辦理財富管理業務之申請許可第一階段否是總、分支機構申請許可證券商 符合規定核准函(副知銀行局) 證券商補件或退件證交所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銀行局洽會意見證券商(具委任全委資格)投信投顧公會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金管會洽會意見總、分支機構申請辦理指定單獨管理運用涉及全委業務須同時檢
2、附相關書件向投信投顧公會申請證券商申請財富管理業務流程圖3證券商以信託方式辦理財富管理業務之換發執照第二階段 許可後6個月內須申請換(核)發證照,必要時得延展1次金管會否是總、分支機構申請換(核)照證券商符合規定 證券商補件或退件證交所(檢核單一窗口證照登錄)轉報申請案件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換發許可證照(副知銀行局)銀行局證券商(具委任全委資格)投信投顧公會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總、分支機構申請辦理指定單獨管理運用涉及全委業務須同時申請洽會意見洽會意見證券商申請財富管理業務流程圖4證券商以信託方式辦理財富管理業務之開業總、分支機構申請許可證券商金管會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受領許可證照3個月內開始營業,但有正當理由,可申請本會核准延展。證交所於銀行局網際網路申報系統完成新增營業項目之登錄,登錄前應經總經理及法令遵循主管二人確認所登錄業務項目符合法令規定。 銀行局於銀行局網際網路申報系統完成新增營業項目之登錄,且備妥信託業同業公會同意入會及提存賠償準備金之證明文件,由證券交易所轉報本會後,始得開辦。(副知銀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