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教师修养课程作业姓名: 周渊乐 学 号: 715007618007年级: 2015 秋 学习中心: 温州学习中心第一章 道德与师德1.道德修养(名词解释)答:是指人们为了培养优良的道德品质而进行的自我锻炼、自我改造、自我陶醉、自我教育的过程和所用的功夫。2.道德(名词解释)答:道德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决定的以善恶标准评价的,依靠人们内在信念、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维系的,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社会意识和行为规范的总称。3.概述道德的特征答:道德规范是一种非制度化的规范;道德行为规范的遵行,主要借助于传统习惯、教育宣传、内在信念、社会舆论实现的;道德是自律和内化的规范。4.
2、道德包括道德规范、 道德意识 、 道德行为 。5.职业道德(名词解释)答:职业道德是职业的道德要求和规范,它是与人们是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6.职业道德有哪些特征?答:在内容方面,职业道德鲜明地表达了职业义务、职业责任以及职业行为方面是道德准则,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在表现形式方面,职业道德往往比较具体、灵活、多样;从调节的范围来看,职业道德主要在从事人员从业活动时发挥作用;从产生的效果来看,职业道德是维护职业信念和尊严的基础,职业道德与职业生活结合,有利于从业人员形成相对稳定的职业心理和职业习惯。7.教师职业道德(名词解释)答:教师职业
3、道德是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社会、集体、职业工作关系所应遵守的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以及在这些方面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8.我国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有哪些?答: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第二章 爱岗与敬业1.你如何理解教师职业的美?答:对于教师职业的审美,叶澜教师认为:“教师职业是美的。教师职业中含有吸引从教者去欣赏、去体验、去创造的美的因素。有了教师职业美的存在,才有了教师审美活动的展开;有了教师的审美活动,又使教师职业的美绽放异彩。由此,教师职业的技术之美、创造之美、道德之美和形式之美便主要表现在对象的美、学科的美和过程的美几个领域,显示出教
4、师职业所特有的魅力。”2.你认为,将教育做为一项职业和做为一项事业,有哪些区别?答:把教育作为职业,意味着 仅仅把它当成谋生的手段,这种人可以循规蹈矩,也可以遵守时间,可能在各种压力面前改进和努力,并且为了自己更好地生存,也可能对学生付出自己的关心和帮助;但终究没有主动,没有激情,没有自觉,没有对学生基于人文关怀的更加深沉和博大的爱。学生是敏锐的,回报也是对称的,当教师把教育活动仅仅当成职业对待,把学生当成自己的谋生的工具时,学生也只把教师当成实现自己求取知识的手段,对教师,他们仅仅只有某种表面意义的礼貌。把教育作为事业,需要我们把教育活动作为自身生命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把教育作为丰富自己、发
5、展自己、实现自己的一种自我选定和自我设计的生存方式,从而投入激情,投入梦想,投入创造,让教育焕发生命活力,让学生提升生命质量。在创造富有活力的教育活动中,教师也因为实现了提升学生的生命质量而使自己的生命更加精彩。3.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敬业具体有哪些要求?答: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于“敬业”具有这样的要求:“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对工作敷衍塞责”。第三章 师生关系1.按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儿童的基本权利应有哪些?答:儿童权利公约的基本精神是强调儿童不仅仅是被保护的对象,而且是积极和创造性的“权利主体”,拥有“包括生存、发展和充分参与社会、文化、教育生活以及他们
6、个人成长与福利所必需的其他活动的权利”。2.简述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基本精神的四项原则。答: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尊重儿童尊严的原则 ,尊重儿童的观点和意见的原则,无歧视原则3.尊重学生应包括哪些内容?答: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主体性:尊重差异性:换位思考尊重学生:4.保护学生的权利,有哪些注意事项?答:将学生视为平等的人格主体予以尊重;保护学生的上进心以及认识世界、展示自己等美好愿望;保护儿童的童心和天性。5.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应包括哪些内容?答:尊重学生的创造性,尊重对学生独特经验和感受;尊重学生的发展变化历程;给学生以更广阔的自由空间。6.师生关系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核心内容,想一想你对这个问
7、题的认识和理解。(思考题,无标准答案)答:第四章 为人师表1.对教师语言的最低要求是语言要_纯洁_、_文明_、_健康_。较高要求是教师的语言应该具有_准确性_、_激励性_、_启发性_。准确性要求教师语言_准确_、_鲜明_、_简练_。2.教师的个人礼仪,主要是指教师要注重个人的_仪容_、_举止_、_表情_、_服装_、_佩饰_等。3.你认为,为人师表应体现在哪些方面?(思考题,无标准答案)第五章 心理健康和专业发展1.为什么要不断专业成长?答:1.通过专业成长胜任教育教学工作。2.通过专业成长,适应教育变化和改革。3.通过专业成长,适应终身学习的时代要求。2.教师应如何保持健康心理答:.保持阳光心
8、态;正视自己;释放压力;不执著于外物;情绪低落时注意回避。3.教师专业化的基本含义答:教师专业化是指教师职业具有自己独特的职业要求和职业条件,有专门的培养制度和管理制度。教师专业化的基本含义是:第一,教师专业既包括学科专业性,也包括教育专业性;第二,国家有教师教育的专门机构、专门教育内容和措施;第三,国家有对教师资格和教师教育机构的认定和管理制度;第四,教师专业发展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教师专业化既包括教师职业的专业化,也包含教师个体的专业化。4.专业成长的方式和因素有哪些?答:“实践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是专业成长的重要方式,教师自己、工作中的同伴、给予专业引领的专家是影响教师专业成
9、长的主要因素。5.你怎么评价今天的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说一说保持心理健康有什么意义?答:第六章 教育法规基础1.教育法规(名词解释)答: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是对国家、社会组织、学校、教师和其他人群的教育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2.根据制定机构的不同和法律形式的不同划分,我国教育法规有哪几个纵向层次?答:教育基本法,教育单行法,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政府规章,3. 宪法 中有关教育的条款,是教育立法的主要依据和最高依据。4.教育行政法规由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 制定和发布。5.简述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区别。答:制定机关不同。约束力不同。表现形
10、式不同。稳定程度不同。6.从逻辑结构上讲,法律规范有假定条件、 行为模式 、 法律后果 三要素。7.法律后果分为 合法后果和 违法后果 。8.教育法律关系三要素。答: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教育法律关系客体和教育法律关系内容9.教育法律责任(名词解释)答:教育法律责任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依法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10.教育法律责任的类型答:违反教育法的行政法律责任; 违反教育法的民事法律责任;违反教育法的刑事法律责任;违反宪法规定的违宪责任。11.按教育法规定,教师申诉的范围有哪些?答: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 构做出的处理决定
11、不服的;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侵犯其合法权益 的;12.教育行政复议(名词解释)答:教育行政复议是指教育管理相对人认为教育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作出该行为的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发生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和制度。13.教育行政诉讼的特点答:主管机关恒定;诉讼专属;标的确指;被告举证;不得调解。第七章 教育法律关系中的学校、教师和学生1.学校的基本权利答:学校是权利是指其在教育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利,既学校在教育活动中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并要求相对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
12、障,它是为教育法所确认、设定或保护。根据教育法第 18 条规定,凡经合法手续设立的学校,具有以下基本权利: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管理、使用本单位是设施和经费;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学校的基本义务答:学校的义务是指其在教育活动中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既学校在教育活动中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我国教育法规定的学校的基本义务是: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
13、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3.教师的法律地位有哪些特点?答:履行教育教学、教书育人职责是教师的职业特征;专业人员是教师的身份特征;教师必须从教于各级各类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具有特定的权利义务。4.教师的法定权利有哪些答: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管理学生权;获取报酬待遇权;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5.教师的法定义务有哪些?答:遵纪守法的义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义务;进修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保护学生的义务
14、;不断提高素养的义务。6.教师资格有哪些类别?答:教师资格共分为七个类别: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7.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的学历条件是什么?答: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幼儿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的学历。8.教师职务制度(名词解释)答:教师职务制度是关于教师任用的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岗位设置及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取得该岗位职务的程序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的总称。这一制度涉及教师的聘用、职责、待遇、考核等对个方面。9.学生的基本权利答:学生的权利是指学生在教育活动中享有的由教育赋予的权利,是公民受教育权的一个具
15、体内容,是国家对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可以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教育法对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基本权利作出规定,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理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理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斥或者依法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10.学生的法定义务答:学生的法定义务是指学生依照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参加教育活动中必须履行的义务。教育法第 43 条规定了受教育者的以下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校任务;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