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和静县第四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暨均衡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及奖惩制度为了确保标准化学校建设及全校档案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激励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面促进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的评估验收,现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及学校档案责任书的要求,根据责任人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特制定工作奖惩方案如下:一、标准化建设及档案目标责任书分工及奖惩责任人范围1、校园工程及环境建设、后勤管理等工作由阿不拉江总务主任分工负责 。2、四大指标体系:组织领导(张玉)、办学条件(赛买提江)、队伍建设(热孜完.孜
2、)、管理与质量(艾尼娃尔)领导负责人,资料协助(朱红菊)。3、主要指标负责人:(1)组织领导(玛依热)、资金投入(热孜完、乌、阿孜古丽)(2)办学条件(米那瓦尔)(3)队伍建设(赵方庆)(4)管理与质量(张学萍、吐尼沙古丽)。4、德育达标工作(王红梅),精神文明工作 (张中军)。 5、幼儿园档案工作(古丽)和其他档案目标责任书(吐逊娜依、李艳、麦尔哈巴、夏扎提古丽等)、标准化相关指标体系2(徐婉露、赵绒、何璐)及八大室负责人(古丽尼沙、艾力江、库尔班古丽、迪力拜尔、贾秀芳、肉先古丽、乌都巴力)(包括信息上报工作)。奖罚、 奖励办法:1、凡负责档案指标赋分在 250 分以上,能按标准要求完成工作
3、的负责人职称考核每年加分 2 分,学校每季度绩效考核加3 分,年终考核加 3 分。2、凡负责档案指标赋分在 120-249 分,能按标准要求完成工作的负责人职称考核每年加分 1.5 分,学校每季度绩效考核加 2 分,年终考核加 2 分。3、凡负责档案指标赋分在 120 分以下,能按标准要求完成工作的负责人职称考核每年加分 1 分,学校每季度绩效考核加1.5 分,年终考核加 1.5 分。4、各指标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达到考评细则优秀要求的,评优选先优先考虑。 、 处罚办法:1、各项工作必须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及学校档案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完成,对不及时上报数据、
4、信息和资料的,各责任人每次在加分项目中扣 0.5 分,扣完为止。2、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各项工作扣分的,在加分项目中每3次按档案指标赋分在 250 分以上,按扣分的 1%扣除,赋分在 120-249 分,按扣分的 2%扣除,指标赋分在 120 分以下,按扣分的 3%扣除,扣完为止。在检查中受到批评和通报的,按校级每次扣 1 分,县级每次扣 1.5 分,州级的每次扣 2.5 分,区级的扣完为止。3、对工作中责任人互相推诿、不积极,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学校整体工作的,除扣掉全部加分项目外,还要在全校做公开检查。4、因临时工作需要抽调的人员,不服从分配的,工作完成差的酌情处罚。5、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达不到考评细则合格要求的,绩效考核不得为优秀,并取消其他评优选先的资格。和静县第四小学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