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 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培养,经 党支部研究,拟确定 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党员、员工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党支部、公司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名实姓。公示时间自 2016 年 7 月 14 日至 2016 年 7 月 21 日。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申 请 入党 时间 列 为 入 党 积 极分 子 时 间 培 训 时间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支部委员会2016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