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 服务单 位“明厨亮灶”建设标准一、 “明厨亮灶” ,是指餐 饮服务单位为让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通过采用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 、视频显 示、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方法,将餐饮服务关键部位与环节进行展示的加工制作方式。二、 “明厨亮灶 ”主要分为“透明厨房”和“ 视频厨房”。(一)“透明厨房 ”,是指餐饮服务单位采取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 或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方法,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厨房展现形式。(二)“视频 厨房”,是指餐饮服务单 位在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安装摄像设备,通过视频传输技术(无线或有线)和显示屏,使消费者在就餐场所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厨房展现形式。三、餐饮服务单位采用“透明厨房” 展示方式的, 应尽量采取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展示,不宜设置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 的,可设置 1 个或多个透明参观窗口,以满足消费者观看关键部位和环节加工制作过程的要求。餐饮服务单位采用“视频厨房” 展示方式的, 应将关键部位、重要环节,通过实时动态画面全面清晰展示。显示屏应设置在就餐场所显著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