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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作业规范.doc

上传人:HR专家 文档编号:8484907 上传时间:2019-06-2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69.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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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Q/SYCQZ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YCQZ 048-20082008-08-25 发布汽车起重机作业规范2008-09-25 实施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目 次前言 IIl 范围,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l3 术语和定义 14 汽车起重机运行与收车 25 吊装操作规则 26 吊装安全规则 4前言为了使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汽车起重机司机掌握汽车起重机作业规范,在使用起重机的过程中,正确操作,科学合理、安全快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规定,特制定本标准。本规范按 GB/T 1.1-2000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2-2002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进行

2、编写和表述。本规范由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本规范由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机械与装备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规范起草单位: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汽车运输总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高鹏、徐登前、李光宇、郑家林、戈亦文、黄勇强、张长清、柴勇、廖天辉汽车起重机作业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吊装操作、吊装安全的技术要求和规则,界定了吊装作业的术语。本规范适用于各型汽车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司索等相关人员。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

3、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Q/SYcoz 049-2008 汽车驾驶员通用操作规则o/sYcoz 054-2008 完好汽车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川于本规范。3.1吊装作业利用起重机和各种吊具使货物发生位移的作业过程。3.2上车带有转台以及转台上安装有卷扬机、上车操纵室、回转机构、臂杆等的同转部分。3.3下车包括支腿在内的装载上车而行走的运载车。3.4吊货离地用卷扬机,使货物离开地面。3.5额定起重量在各种臂杆长度和工作半径的条件下,以额定起重量表中规定的吊重区和支腿伸出状态能允许起吊的最大载荷值。3

4、.6臂杆角度指臂杆纵向中心线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3.7工作半径指转台回转中心与吊钩铅垂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3.8吊重区方位根据下车前行方向而确定的前面、侧面、后面的吊重区。3.9力矩限制器按照起重机给定的性能参数对起重机的机械结构强度和整机稳定性进行保护的安全装置。4 汽车起重机运行与收车4.1 出车前4.1.1 驾驶员应遵守 Q/SYcoz 049-2008 的规定。4.1.2 应了解掌握 HSE 管理体系的规定。4.1.3 应做好吊装作业所需工具的准备。4.1.4 支腿、主副臂杆、主副吊钩、吊索、吊具等应固定在规定位置。4.1.5 转台制动和主副卷扬机制动有效。4.1.6 上车操作杆置于在

5、中位。4.1.7 断开力矩限制器开关,锁止上车操纵室门。4.2 行驶途中4. 2.1 驾驶员应遵守 Q/SYcoz 049-2008 的规定。4.2.2 注意观察支腿、主副臂杆、主副吊钩、转台等有无异常变化。4.2.3 注意前方、上方及周围,防 E 障碍物影响安全。4.2.4 上车操纵室和上车其它部位,行驶时不准搭乘人员。4.3 收车后4. 3.1 驾驶员应遵守 o/sYcoz 049-2008 的规定。5 吊装操作规则5.1 吊装作业方位5.1.1 吊装作业时,臂杆纵轴线相对丁下车底盘纵轴线的位置将下车的车头方向定为前方。各方位区的划分如图 l。图 1 起重机作业方位图5.1.2 当起重机的

6、使用说明书中未对侧方、后方、前方加以特别规定时,应符合图 l 规定。5.1.3 -般的汽车起重机只允许在侧方和后方吊装。在驾驶室下方设有一个支承油缸(第五支腿)的起重机,则允许作全方位吊装作业。5.1.4 正前(后)方是指臂杆轴线与下车底盘纵轴线重合的方位。5.1.5 正侧方是指臂杆轴线与下车底盘纵轴线垂直的方位。5.2 吊装作业前5. 2.1 起重机驶入工作地点后,对作业计划书所描述的风险进行核实,制定吊装工艺流程、措施和方法。5.2.2 在吊装作业前查清起吊货物的重量、尺寸、起升高度及吊装作业半径,对照额定起重量表,合理选择主绳倍率,按规定选择吊绳、吊具。5.2.3 根据被吊货物的物理、化

7、学性质确定防护措施。5.2.4 起重机摆放应符合起重机作业方位与方位区规定。5.2.5 有足够的吊装作业空间,在回转半径内不会撞到其他异物,架空电线与臂杆、吊索、吊物等距离符合安全距离规定,周围其他障碍物不影响吊装作业。5.2.6 在松软、泥泞地面上吊装作业,应采取增大支腿支撑面积的措施,防止下沉;在不平地面上吊装作业,应整平垫实。5.2.7 在坡道吊装作业,当吊车就位后,应拉好驻车制动器,用三角木将车轮垫好后方可撑支腿,撑支腿时应先撑位置低的支腿,再撑位置高的支腿,且应保证左右支腿基本同步。5.2.8 撑好支腿,调平起重机。5.2.9 设置吊装作业范围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5.2. 1

8、0 应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制动器、吊钩、滑轮、钢丝绳、绳卡、吊具、吊绳、揽风绳、是否完好、安全可靠。5.2.1 1 应接通力矩限制器电源开关,调整其作业状态选择开关,检查负荷指示器。5.2. 12 储能器压力不低于规定值,主副卷扬机离合器、制动器性能良好。5.3 吊装操作5.3.1 吊装操作前应先鸣喇叭,以提醒吊装作业范围内的人员注意。5.3.2 吊装接近额定起重量的货物时,应先将货物吊离地面 10 cm15 cm 停住,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和卷扬制动器可靠性,吊物、吊索、吊具的安全性,在确认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吊装作业。5.3.3 吊装货物同转时,其速度应保持平稳。换向操作时,应在转台

9、停稳,并且货物无摆动后进行操作。5.3.4 吊钩和滑轮之的距离不得小于 100 cm。5.3.5 臂杆全部伸出时,臂杆角度不得小于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5.3.6 在吊装过程中,卷扬机滚筒上钢丝绳余量不应少于 35 圈。5.3.7 空负荷同转时,吊钩与地面间距离不得小于 200 cm;带负荷回转时,重物必须高于运行路线上最高障碍物 50 cm 以上。5.3.8 起重机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量进行吊装作业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联动操作,禁止减小臂杆角度或伸长臂杆长度。5.3.9 臂杆变幅时应操作缓慢,同时注意臂杆仰角改变时工作半径、额定起重量发生相应变化。5.3. 10 吊装作业因故中断作

10、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不得使所吊重物长时间悬空停置。如因安装需要较长时间吊物悬空停置时,应将起重卷扬机棘轮处于锁止位置,起重司机不得离开上车操纵室。5.3. 11 吊装容器时,容器内应无流体介质,方可实施吊装作业。5.3. 12 吊装长形物件和物件组时,两端必须有导向绳防止物件摆动或碰击它物。5.3. 13 起吊货物应注意观察,防止货物与臂杆或其它物体发生碰撞。5.3. 14 指挥人员与起重司机按 GB 5082 规定的联络信号联络。5.3. 15 如需移动吊车时,臂杆、支腿应收存到规定位置后,方可移动吊车。5.4 吊装作业完毕5.4.1 先收回主副臂杆和吊绳,主副臂杆和主副吊钩应置于规定位置

11、。5.4.2 转台和卷扬机制动器置于制动位置,转台止动销插入销孔内。5.4.3 上车各操作杆置于中位,断开力矩限制器电源开关和起动开关,5.4.4 收同全部支腿,插好止动销。5.4.4 将吊索、吊具等其它吊装工具置于安全位置并加以固定,锁止上车操纵室门。5.4.5 切断液压系统输入动力。6 吊装安全规则6.1 起重司机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起重指挥、司索人员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从事吊装作业6.2 吊车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禁止吊装作业:6.2.1 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时。6.2.2 吊索、吊具不符合安全要求时。6.2.3 吊钩、滑轮、卷扬滚筒达到报废标准时。6.2.4 制动器的制动

12、力矩达不到额定值时。6.2.5 上车离合器片超过使用极限,储能器压力达不到规定值时。6.2.6 吊车设备不符合 Q/SYcoz 054-2008 时。6.2.7 其它不适合吊装安全作业的情况时。6.3 吊装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禁止吊装作业6.3.1 被吊货物无安全吊点或不具备安全吊装条件时。6.3.2 遇火雪、雷电、大雨和风力达六级及以上时。6.3.3 指挥信号不明时。 6.3.4 超过额定负荷、被吊物重量不清、歪拉斜挂时。6.3.5 作业现场视线不明光线暗淡,无法看清场地时。6.3.6 被吊物体捆绑不符合安全要求时。6.3.7 吊挂重物在加工时、臂杆下或重物下有人时。6.3.8 带有棱角物

13、件与吊绳间未作保护时、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情况时。6. 3.9 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危品场所和高压输电线下无可靠安全防护措施时。6.3.10 对埋在士里、冻粘在地面上的物体、交错挤压在一起的物体时。6.3.11 被吊物体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时。6.3. 12 指扦人员违章指挥时。6.4 在吊装过程中,被吊货物不应从以下三种情况越过6.4.1 人头上越过。6.4.2 汽车、火车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设施上越过。6.4.3 带电的架空线路上越过。6.5 吊装作业时,任何人发出停止信号均应立即停止。6.6 多台起重机共吊一物时,应采取使多台起重机均能保持垂直起重并平衡起吊的措施。每台吊机的

14、负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负荷(在既定的工作半径和臂杆长度时)的 80%,并制定吊装方案实施有效安全控制。6.7 起重机司机安全规则6.7.1 不用起重机载人升降。6.7.2 起重机臂杆、支腿等不用于吊装作业外的其它用途。6.7.3 在停止作业和休息时,不应将重物悬挂空中。6.7.4 操作应平稳。6.7.5 不应空档下放重物。6.8 起重机操作时液压油温度应符合以下要求6.8.1 不应进行液压系统启动的温度:80。6.8.3 液压系统启动和走热温度:-1530。6.8.4 正常运转温度:3070。6.8.5 最高允许运转温度:7080。6.9 起重机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架空输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表 1 的规定。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应增加 20%以上。表 1 臂杆、钢丝绳、重物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a)输电线路电压 b) 1KV以下 c) 135KV d) 35110KV e) 154KV f) 220KVg)允许与输电线h) 1.5m i) 3m j) 4m k) 5m 1) 6m路最近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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