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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某派出所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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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某派出所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西 XX 派出所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2016 年西 XX 派出所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暨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加强西 XX 派出所队伍的正规化和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内部的管理制约机制,落实岗位职责,通过考核奖惩,充分调动民警及护卫大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培养造就一批训练有素、作风过硬、执法严明、勤政廉洁的队伍,根据公安机关开展“三项建设”的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细则是全体民警及护卫大队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也是全所全体人员月工作考评及全年工作考核的依据。 第三条:派出所实行月考核、季考核和年考核三种,考核

2、采取记分办法,按照工作业务标准,分类考核,每完成一项工作进行加分,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违反规定的进行扣分。 第四条:考核工作由派出所统一组织实施。派出所成立由所长、教导员担任组长,全所民警及护卫大队人员的日常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所领导班子牢固树立一盘棋和分工不分家的大局思想。案件质量与所领导挂钩、实行一带一、一帮一、一岗双责的考核管理方法。 第五条:制定本细则的依据为: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 莫索湾垦区公安局绩效考核办法 西 XX派出所民警保卫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石河子市公安局等级评定实施细则 。 第二章 得分项目 第六条 职责分工 所领导为贾磊、陈姚疆。 责任片区民警 将

3、辖区划分为 贾磊:领导全所的政治、业务和行政工作。并负责枪支管理、交通安全、枪爆物品管理、消防、电子警务、出租屋管理、案件查办和后勤保障等基础工作。 陈姚疆:主抓全所的政治思想工作,执法质量、队伍建设、党建工作、户政监督、精神文明、内务卫生、法制、案件评审、报表、档案管理、通讯报道和宣传工作。 杨树伟:负责治安案件查结、行业场所管理等工作。兼顾配合刑警大队二中队开展工作。 李建峰:负责朝阳社区警务室工作; 高建永:负责西苑社区警务室工作; 崔长春:负责驼铃梦坡社区工作; 位 东:负责青年宫社区工作; 第七条:各责任区所有基础软件资料由责任区民警收集、整理后进行汇总上报,各责任区内发生的案件原则

4、上由责任区民警负责主办,案件中队民警协助办理,杨树伟负责写出上报汇总每月案件分析报告或情况。 任务划分 第八条: 2016 年,按照上级给我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我所也将任务划分到四个责任区。即行政案件每个责任区为 30 件。局裁案件数不得低于 8 起,行政拘留人数不少于 7 人。刑事案件的破案数为 13 起(达到了 60%) ;打击人数为每片区 4 人;治安耳目每个责任区民警建立五人;刑事特情每个民警物建 3 人;情报信息每个责任区每月 20 件;信息采集每个责任区为 80 份(全年) 。 第九条:案件质量与所领导挂钩,全所民警分两个组,第一组:贾磊、高建永、李建峰、崔长春;第二组:陈姚疆、

5、杨树伟、位东、杨晓鸣;每组成员互为捆绑式管理,案卷出现问题所领导有连带责任。所里每次考核后,将拿出一定数额的现金用于考核奖励。每次考核的第一名所内奖励 100 元。最后一名罚款 50 元。 第十条:奖惩按照计分制,每一分对应为 1 元。 第十一条:所有所内人员每加班五小时以上加 10 分,五小时以内加5 分。多次协助民警处警、救助服务的工作外超时工作,按照标准可以累加。 第十二条:调解纠纷案件,有双方当事人签字,每起加 5 分。每办理 1 起所裁案件或调解组卷案件,得 10 分;每办一起局裁案件得20 分。 (必须是执法质量 85 分以上的案件,每低 5 个百分点扣 10分) 。 第十三条:每

6、办理一起刑事案件加 10 分,批捕起诉完毕的加 20 分(必须是执法质量 85 分以上的案卷,每低 5 个百分点扣 10 分) 。 第十四条:抓获一名负案逃犯(网上有记录的)加 50 分。 第十五条:每登记一名暂住人口并且进行微机录入和上网比对的加1 分。 第十六条:按照规定程序查扣违法车辆、证件和非法装置的,每项得 1 分,查获酒后驾车的每起 3 分。 第十七条:查处被盗抢车辆。以刑警部门破案或公安网查询为盗抢车为准每起得 30 分。 第十八条:按照规定进行接、出警,并且及时填写值班登记本、受案登记表得 2 分(以信息录入公安网系统为准) 。 第十九条:协助主办民警办理案件的,每办理完一起案

7、件,协办民警另得每起案件的 40%。 (以第 12 条为基准) 第二十条:内勤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无误的填写各类台帐和统计报表,并按时上报。每月按规定完成此项工作的,每上报一份报表得 1 分。材料内勤按照上级的要求每上报一份材料加 2 分。每完成一项专项治理材料加 5 分。 第二十一条: 经所领导批准,外出维护车辆一次得 2 分,送检、取材料等工作一次得 1.5 分。积极维护保养车辆,车辆干净整洁,在卫生检查时,名列前茅的驾驶员,奖励驾驶员 30 分。 第二十二条 文书档案管理及其他岗位:每月各项文书档案,及时下载,按照文书管理规定及时归档的得 5 分;每起草一份计划、方案、总结、汇报、小结等

8、材料的得 2 分,先进事迹材料得 10 分;及时准备各种学习材料的得 5 分。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各类会议记录,并将其录入微机的得 1.5 分。 共同业务 第二十三条 责任区及时上报各类工作信息,平时做到用数码相机,收集工作图片。完成派出所规定的专项行动宣传稿件任务的,每写一篇稿件得 2 分,被地市级新闻媒体采用的得 5 分。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的得 10 分。年底宣传工作在局里名列前茅的与局里同奖。 第二十四条 见义勇为、救助群众受到群众好评的或所内收到感谢信、锦旗的加 5 分;受到地市级电台报道的每人得 10 分。 第二十五条 按照“四句话”要求,做好内务卫生,及时清扫责任区积雪,保证生活工

9、作环境整洁。如因责任区卫生不清洁受到上级批评的,扣责任区民警 50 分。因全年工作表现突出,年底受到上级表彰的,与上级部门同奖。 第三章 扣分项目 组织纪律 第二十六条: 西 XX 派出所内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迟到、早退 10 分钟内扣 10 分,30 分钟之内扣 20 分,30 分钟之上按旷工处理,扣 30 分。病、事假须向所领导说明事由并写出书面请假条,每月事假超过 5 天的不计入当月考核,上报扣发当月岗位津贴(或扣 50 分)每月病假超过 8 天的不计入当月考核(重病和住院除外,以医院的诊断证明为准) 。严格按照请假条上的天数,超过一天按旷工处理,扣 30 分。 第二十七条 参

10、加会议时发生不遵守会场纪律,开会期间看书、报、睡觉或手机发生声响、接听电话的,一次扣 5 分(按次数累加扣分) ;未按时完成学习任务的,一次扣 10 分。 第二十八条:工作时间无正当理由,通讯设备不保持通畅的一次扣5 分。 第二十九条:值班、备勤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值班备勤的,按照第 24 条执行。值班期间离开派出所须向带班领导请假,如不请假外出,按脱岗对待,扣 20 分。接群众报警时出警不及时、值班备勤人员态度不好被群众举报的,经查实扣责任人 10 分。 第三十条 :值班备勤期间,值班室的物品、被褥、床单摆放不整齐或值班室卫生差的,扣当日坐班人员 10 分。没有及时填写值班日志,扣 5 分,

11、没有按时输入微机的,扣 5 分。 第三十一条:备勤人员因故离开,经通知后不能到岗而事前又未请假的,一次扣 30 分。如遇特殊事件,所内紧急召唤无法联系或无正当理由不能到所的,一次扣 20 分。 第三十二条:不服从领导合理统一的工作安排一次扣 50 分。拒绝参加学习、培训、会议及统一的行动或安全保卫任务的,一次扣 30 分。第三十三条:工作中不按规定履行职责,领导指出仍不改正或工作推诿扯皮,出现一次扣 20 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扣 50 分。 第三十四条:值班工作期间,由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嫌疑人员逃脱,自伤自残的每次扣 100 分。造成严重后果,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每月被局里采纳的稿件

12、不得少于 5 篇,以在局域信息中心网站发布为准,少完成一篇扣责任人 5 分。 第三十六条: 全体民警和护卫大队人员必须警容严整,姿态端庄,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着制式服装,佩戴警衔、警号,内情民警在室内上班可以不戴警帽,但外出执勤(包括出事故现场)必须戴警帽。民警在出警时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单警装备和现场执法仪。不按规定着装,每项每次扣 5 分。 第三十七条 不得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对于案件中暂扣的车辆或证照擅自返还的,发现一次扣 10 分。办案中,为他人通风报信,提供伪证,出谋划策,情节恶劣,取消考核,并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三十八条 案件办理中发生重大错误的,办案人扣 100 分,协办人员扣

13、 70 分,法制员扣 50 分,领导扣 30 分。被检察院退卷的,扣主办民警 50 分。造成涉诉上访,引发不稳定因素,扣 50 分,并追究办案人员责任。 第三十九条 因工作不认真,违反规章制度受到上级点名批评的,扣 30 分。在所内会议上做检查者扣 20 分。 第四十条 责任区民警和护卫大队人员,工作中丧失原则,未经领导批准滥开证明、私用公章的扣 20 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第四十一条 因违纪被上级部门给与行政处分或通报批评的,扣 100分。民警违反五条禁令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护卫大队人员严禁工作期间(或工作间隙)饮酒,违者每次扣 50 分,酒后驾车的每次扣 50 分。 业务工作 第

14、四十二条 根据办案程序规定,办理调解案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所裁、局裁以及一般刑事案件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然后交所内法制员审卷,不按时效办案的,个案不得分以外,还扣案件主办人 50 分。 第四十三条 各责任区民警对各自常住人口底数不清的每次扣 10分;重点人口、特殊人群底数不清的每次扣 10 分;常住人口身份不清的有一项不清楚的扣 5 分;人户分离户数、人数不清楚的每次扣10 分。 第四十四条 各责任区民警对暂住人口底数不清的扣 10 分,登记项目不全的每项扣 0.5 分,漏登一人扣 10 分,家庭情况不清楚的扣5 分,未及时变更的每个人扣 5 分,少比对录入一人扣 5 分,暂住人口被倒查的每

15、一人次扣 15 分,入境人员 3 日内未登记掌握的扣 5分。 第四十五条 管理帮教措施不落实的有 1 人扣 10 分,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熟悉率有一人达不到标准的 1 项扣 2 分,未及时列管符合重点人口条件有 1 人扣 10 分,失控 1 人扣 10 分。涉毒人员未列管的有一人扣 10 分。法轮功人员未列管的有一个人扣 10 分。未建立监管档案的有一人扣 10 分,档案不全每人每项扣 1 分,档案发现一项应登记而未登记的扣 1 分。档案中各项目的未按要求填写,每项扣 2 分。季考察少一次扣 5 分,重点人口考察、档案填写弄虚作假的,发现一人次扣 20 分。 第四十六条 治保会组织人员制度不落实

16、的扣 5 分,微机未录入扣5 分,每季度少开一次治保会、每月少开一次特行列会的扣 10 分。 第四十七条 责任区民警与护卫大队人员在所里的统一要求下,严格落实下责任区的时间,统一进行入户核查工作,每周以 40 户为标准。达不到标准的每少入一户扣 5 分(特殊情况除外) 。微机信息没有变更的,每一户扣 5 分。 安全防范: 第四十八条 辖区各单位租赁房屋底数不清、登记不准确扣 10 分,发现一户未签订责任书的扣 2 分,有倒查的扣 8 分,对租房人员、承租人员未掌握的,各扣责任区民警及管辖责任人 5 分,未及时变更登记的扣 10 分。 第四十九条 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检查记录少一次扣 5 分,未建

17、立治安档案的发现一户扣 5 分,辖区内因监管不到位,发生涉枪、涉爆、涉毒案件,被倒查而没有登记的扣责任区民警 30 分,扣护卫大队责任人 50 分,旅店因管理失控,犯罪嫌疑人住宿未登记被上级或外单位通报、倒查的扣 50 分;收购业收购赃物未发现的,每起各扣责任区民警和扣护卫大队责任人 20 分。 第五十条 接待群众冷、硬、横、推,被群众投诉的每次扣 20分;接处警推诿、拖延,有群众投诉的每次扣 20 分;无警民联系卡的扣 5 分;在社区警务室未公布民警情况、未建立社区警务室应有的必要设施,每一处扣 30 分;知警率低于标准的扣责任区民警 30分。 第五十一条:户籍管理出现原则错误,被上级批评的

18、,每次扣 50 分。第五十二条:对信息采集半年考察一次,不足规定数额半数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5 分。 (反之加相应分数) 第五十三条 案件评审后,民警未整改又被法制部门指出的,每一项扣 20 分;所内案件评审未发现的,扣所内案件评审组领导 20分;被法制部门指出未及时整改被通报的,扣办案民警 50 分。 (整改期限为 3 天,超出指定日期一天扣 5 分) 第五十四条:办理每起刑事案件,从案发到结案上交评审组为 10 个工作日,治安案件查结不超过 7 个工作日,超期每增加一天扣 5 分。(鉴定期间除外) 第五十五条 积极提供线索、破获案件的任何人,按照案件数额的5%-10%予以奖励。 第五十

19、六条 在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当中,因责任心不强,导致工作出现失误,本考核办法没有具体规定的,派出所考核组研究后视情况予以扣分。 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考核办法由西 XX 派出所党支部予以解释。 第五十八条:考核分为:自查、互查、领导监督,奖扣分有考核人填写西 XX 派出所民警和护卫大队奖惩通知单 。 第五十九条:考核检查应严肃认真、坚持原则,高标准严要求,按制度办事,一视同仁。 第六十条:对考核评分有异议时,应主动说明情况向考核组反映,严禁闹无原则纠纷。 第六十一条:派出所月绩效考核结果,每月所务会上予以通报。 第六十二条:本办法从 2010 年 3 月 1 日予以正式执行。 附:西

20、 XX 派出所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西 XX 派出所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人口管理 1、常住人口:(15 分) 考核内容:常住人口要做到底数清,对责任区 14 至 45 周岁的男性常住人口及有劣迹的女性常住人口要达到“两清楚”即清楚身份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从事职业、住址、工作单位,清楚现实表现,登记全部车辆号牌、住宅电话或手机号。包责任区六个月的熟悉率达到 50%以上,一年的达到 90%以上,二年的达到 95%以上(居住一年以上的有属于自己固定住址的暂住人口按常住人口管理)。 考核方法:考核社区民警对辖区常住人口、待定人口、人户分离人口底数是否清楚,与计算机进行核对,从责任区中

21、抽考 10 名常住人口,(其中入户考核 5 人,抽户籍手册考核 5 人),考核熟悉情况。 评分标准:常住人口底数不清的扣 5 分/次,待定人口底数不清扣 5 分,常住人口身份不清的有一项不清楚的扣 5 分,人户分离户数、人数不清楚的扣 5 分。 每周入户、更新、录入计算机 40 户,少一户扣 3 分。 2、暂住人口:(12 分) 考核内容:掌握全部应办证暂住人口(年满 14-45 周岁) 的身份、暂住理由、户籍所在地、知其有无违法犯罪经历,登记办证率达100%,上网比对录入系统率 100%,及时维护更新基本信息离开注销,民警见暂住人的时限为 15 日内。境外入境人员应当督促其在法定时间内到派出

22、所申报住宿、居留登记,掌握其姓名、国籍、居留事由和居留时限。(暂住人口包括:住校和租住个人住房户口在外地的在校生,厂(企业) 、商业、加工业等单位,户口在外地的雇工人员)。考核方法: 分别从社区抽考 5 名应办证暂住人口,考核熟悉情况,实地考核暂住人口办证及登记情况。以出入境提供为准,以督察部门提供为准。 评分标准:暂住人口底数不清的扣 2 分,登记项目不全的每缺一项扣 2 分,漏登一人扣 2 分,熟悉情况有一项不清楚的扣 2 分未及时变更的扣 1 分,少比对录入一人扣 1 分,未及时维护更新基本信息的一人扣 2 分,暂住人口被倒查的有一人次扣 2 分.入境人员 3 日内未登记掌握的扣 2 分

23、。 3、重点人口:(15 分) 考核内容:及时列管符合重点人口条件的人员(按自治区公安厅标准)对重点人口和监管对象, (被依法判处管制的、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被依法宣告缓刑的、被裁定假释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员熟悉基本情况,熟悉现实表现达100%,监督措施落实,健全监管档案;对重点人口全面考察工作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列管率为辖区人口的 6,涉毒人员、法轮功人员必须列为重点人口。其中刑嫌占重点人口的 30%。暂住人口占10%。对可能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点人口,无漏管、失控现象。辖区内法律规定的不准出境人员要及时报备。 考核方法:抽 5 名重点人口和五种监管对象,

24、考核熟悉情况。从破案记录中核查,考核重点人口漏管失控情况。检查全部重点人口档案,考核登记项目应登记的是否完整规范。出入境部门提供。 评分标准:管理帮教措施不落实有 1 人扣 3 分,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熟悉率有一人达不到标准的扣 1 分,未及时列管符合重点人口条件的(应列管未列管(指两劳释解人员和打击处理过的违法人员)有 1 人扣 1 分,失控 1 人扣 5 分。涉毒人员未列管的有一人扣 10 分。法轮功人员未列管的有一人扣 10 分。未建立监管档案的有一人扣 1分,档案不全一人扣 5 分,未按监管规定管理的有一人扣 2 分,档案发现一项应登记而未登记的扣 2 分。季考察少一次扣 1 分,列管率

25、达不到标准的扣 15 分。重点人口档案作假的发现一人次本项不得分,二人以上加倍扣分,报备未及时发生问题的扣 5 分。 4、治保会工作:(3 分) 考核内容:指导治保会、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力量的巡逻、邻里守望活动,形成严密的群防群治网络;广泛利用辖区资源,动员群众使用技防、物防设施,提高治安防范水平。治保会组织制度健全,每月召开一次治保会议,相互通报每月治安情况。 考核方法:查阅治保会档案、微机录入。 评分标准:治保会组织人员制度不落实的扣 1 分;微机未录入扣 1 分,少开一次治保会的扣 2 分。联防队伍、措施不落实的扣 3分。 二、安全防范: 5、租赁房屋管理:(15 分) 考核内容:租赁

26、房屋底数清楚,与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书 100%。掌握承租人员、租房人员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录入率达 100% 。 考核方法:抽查 5 户出租户,查看签订责任书情况。 评分标准:底数登记不准确扣 2 分,发现一户未签订责任书的扣 2 分,有倒查的扣 8 分。对租房人员、承租人员未掌握的各扣 2分,未及时变更登记的扣 5 分。录入率达不到标准低一个百分点扣5 分。 6、案件控制:(9 分) 考核内容:年内刑事案件发案数不超过辖区人口的 9,可防性案件不超过辖区总人口的 3.6 。 考核方法:以刑警队提供的案件数和派出所内勤登记划分到责任区的案件数为准。 评分标准:刑事案件发案每超一个千分点扣 3 分

27、,可防性案件每超一个千分点扣 5 分。 7、提供线索耳目建设:( 6 分) 考核内容:年内每名民警和护卫大队人员提供线索 1 条,建立治安耳目 2 名,耳目卷填写规范。 考核方法:线索以刑侦、所治安中队提供的为准(以破获刑事案件为准,不包括明案和破获的外地案件) 评分标准:提供线索未完成的少一条扣 4 分,耳目少一人扣 2 分,耳目卷填写不规范的有一项扣 2 分,年内耳目未发挥作用的每一人扣 1 分。 三、治安管理: 8、行业管理:(7 分) 考核内容:对社区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商贸市场和危险物品的治安管理。从业单位和人员,要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和消防监督工作,建立治安管理档案,健全内部安

28、全防范制度,落实治安保卫措施,对责任区内涉枪,涉爆等危险物品单位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保留制作检查记录,对辖区的旅店、废品收购业应严密控制,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 考核方法:查看检查记录和考核组走访,提供情况为准。消防提供考核结果。 评分标准:检查记录少一次扣 2 分,未建立治安档案的发现一户扣 3 分,辖区内因监管不到位,发生涉枪、涉爆案件的扣 3 分,被倒查的扣 5 分,旅店未建立报备信息,发现一户扣 2 分,因管理失控,犯罪嫌疑人住宿未登记的扣 5 分。收购业,收购赃物未发现,出现一起扣 4 分。 9、服务群众:(3 分) 考核内容:热情接待群众的求助和受理群众报案,及时受理责任区

29、群众的户口、身份证等事宜,在社区警务室设立警民联系簿,公布民警联系电话,发放警民联系卡。社区居民知警率达到 80%。 考核方法:由纪检、督察部门提供,查看社区警务室,与社区 5户居民了解知警情况。 评分标准:接待群众冷、硬、横有群众投诉的有一次扣 2 分,接处警推诿、拖延有群众投诉的有一次扣 2 分,无警民联系簿的扣 2分,有一户未公布民警联系电话的、未发放警民联系卡的扣 2 分,知警率低于标准的扣 1 分。 四、警务信息化建设:(15 分) 10、信息录入情况: 考核内容:及时收集掌握、上报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情报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将收集掌握的各类情报信息

30、录入计算机,进行积累、分析、比对,切实做到基础工作信息化。实有人口底数清,行业单位情况明,暂住人口,未落常住户,工作对象、管辖的内部单位、场所(从业人员),商业网点、出租房屋户等 100%录入,并按照系统录入规范准确,及时录入暂住人口、工作对象本人照片。 考核方法:为垦区局办公室、治安、国保、督察等部门及时提供情况。从微机管理系统的本项录入内容中各抽查一项进行考核。 评分标准:未报的属漏报有一次扣 5 分,重点上访户和监控的对象在管区活动未发现有一次的扣 3 分。应录入未录入的发现一项扣2 分,未按规定及时,规范录入的发现一项扣 5 分。实有人口底数不清扣 5 分,行业单位情况不明扣 5 分,录入率达不到标准低一个百分点扣 5 分。 考核和奖励方法: 1、民警、保卫干部立功受奖,被评为先进个人,荣获荣誉称号,抓获逃犯,提供线索、收缴非法枪支、危爆物品按责任状综合奖励项目分值加 20 分。 2、大练兵必须达标、成绩名列前三名的,比武、竞赛活动获奖的加10 分,法律、业务知识考核成绩优秀的(前 3 名)加 10 分。 3、刑事案件发案每低一个千分点加 10 分,可防性案件低一个千分点加 10 分。 4、因违纪、违反规定被督察部门扣分的有一次,按综合目标扣分标准扣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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