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人员廉政建设责任书为贯彻落实大队党委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精神,切实搞好采购人员风险控制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依法办事、廉洁高效,特与中心经营人员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一、 责任内容1. 贯彻落实大队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良之风,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湖北省地质局关键岗位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六条意见” 。2. 严格执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3. 严格遵守省地质局财务支出十条禁令 ,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4. 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大队物资采购规定及要求进行物资采购。二、 廉政建设承诺1
2、. 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和大队及矿业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保证经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2. 按时参加矿业中心组织的廉政宣传教育学习活动。3. 严格遵守省地质局财务支出十条禁令 ,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4. 不利于工作上的便利参与或变相参与与工作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5. 不接受对方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想甲方提出或索取相关财物和费用,不报销由个人及家人处置的相关费用。6. 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或假借甲方名义外出旅游。不参加赌博等于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7. 如实报销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8. 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三、 责任追究1. 财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2. 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要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矿业中心负责人(签名):党支部负责人 (签名): 财务人员(签名):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