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章 放射事故管理与应急,放射事故管理的目的和依据 放射事故的分类和分级 放射事故的处理 放射事故的管理 重大放射事故 应急,放射事故管理的目的和依据,放射事故定义:辐射源失控引起的放射性物质丢失,人员受到超剂量照射,放射污染等异常事件,放射事故管理的目的:杜绝和减少放射事故的发生,对已发生的放射事故,采取积极、有效、合理的处理措施,把放射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控制到最低限度。,放射事故管理的依据:放射事故管理规定1995年卫生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放射事故的分类和分级,分类:一类:人员受到超剂量照射事故二类:放射性物质污染事故三类: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性质:责任事故,技术事故,其他事故,国际上
2、的事故调查级别(IAEA BBS-19),根据放射事故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和重要性分为四级调查水平: 一级:有限的复杂程度,有限数量的职业受照,不含高危放射性和公众受照。 二级:更加复杂,伴有大数量职业受照,但不具高危险性的实践。,三级:复杂,或有公众受到(确实或可能)较严重的照射或含有潜在或临床的高危险性的实践。四级:高度复杂,辐照广泛后果严重。受到国内外传媒关注,包括公众死亡和放射性污染物在环境中广泛扩散等。,放射事故的处理,事故处理原则控制或消除事故源,防止事故蔓延尽快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减少事故危害控制事故的社会影响强调应急照射的正当化原则,非密封源事故的处理原则控制污染(现场)、及时处
3、理,密封源事故的处理原则控制放射源、防止异常照射,应急时的剂量限值(GB18871-2002),职业照射: 平均年有效剂量20mSv(连续10年) 任何单一年份50mSv,公众照射: 平均年有效剂量1mSv(连续5年) 任何单一年份5mSv,放射性事故的管理,事故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自身管理系统、 监督管理系统,事故报告制度事故报告时限、事故报告内容,事故立案制度,事故处罚制度,重大放射事故(1),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4号堆事故发生时间:1986年4月26日放射性物质释放:121018Bq死亡人数:31人(90天内)辐射照射:237人接受1-16Gy迁移人群:11.6万远期效应:少儿甲状腺癌增多
4、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惨重,重大放射事故(2),上海辐照室事故 发生时间:1990年6月25日 事故经过:7人误入照射室,受到超剂量照射 受到剂量:2-12Gy 事故后果: 2人极重度骨髓型放射病:25天、90天死亡 2人重度骨髓型放射病;3人中度骨髓型放射病 事故处理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经济损失上千万,重大放射事故(3),1987年巴西Cs-137治疗机自行装卸活度:51TBq 粉末状源夜晚发光的“宝物” 249人后果:5天内4人死亡污染范围:10Km2清除废物:3吨以上1989年3月该市恢复正常秩序,重大放射事故,1987-1994年(不包括核工业和部队) 全国发生发射事故269起 接受超剂量
5、照射:865人 盗窃源:63% 责任事故:80%,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处置,放射性废物(Radiation Waste)定义:来自实践或干预的,预期不再利用的废弃物(不管其物理形态如何),它含有放射性物质或被放射形物质所污染,其活度或活度浓度大于规定的清洁解控水平,并且它所引起的照射未被排除。 (GB18871-2002),清洁解控水平(clearance levels):审管部门规定的、以活度浓度和(或)总活度表示的值,辐射源的活度浓度和(或)总活度等于或低于该值时,可以不再审管部门的审管。,放射性废物分类,活度水平:高 20mSv/h中 202低 2,根据形态:固体、液体、气体,根据发生源:
6、RI使用单位(医疗等)核电站后处理其他(矿山、冶炼、加工等),半衰期长短:短:90天,储存衰变(10T1/2)长: 90天,永久性处置,放射性废物管理 (Waste Management),操作程序(treatment processing):预处理、处理 整备 贮存 处置handing storage disposal,放射性废物管理原则,以安全为目的,以处置为核心 遵循:减少生产,分类收集,净化浓缩,减容固化,严格包装,安全运输,就地暂存,集中处置,控制排放,加强监测,放射性废物处置原则,确保对人类健康、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不超过可接受水平;预测的对后代健康影响不超过目前的可接受水平 不给
7、后代增加不适当的负担 中、低放废物区域处置;高放废物全国集中处置,放射性废物的处理,气体排放;吸附(高效微孔过滤器、活性炭) 液体短寿命:放置衰变或稀释排放净化(离子树脂超声净化器);浓缩减容;沉淀、吸附固化(水泥、沥青、塑料) 固体焚烧或埋藏处理,中低放固体废物,定义: T1/2 30年 来源:国防核活动 在美国占体积46%反应堆运行 中低放废物体积最大,占95%;活度占0.05% 浅地层处置:中国:50m以内;美国30m以内目的:将废物与人类环境隔开,以确保今后返回到环 境的放射性核素不会对人类产生不适当的照射。考虑因素:处置场水分转移、核素释放与迁移及对人体的照射,放射性废物的处置,陆地
8、处置(Shallow land burial, underground disposal)深层、浅层、洞穴处置,海洋处置(sea disposal, ocean disposal),宇宙处置(extraterrestrial disposal)卫星轨道、行星轨道、太阳系以外,核反应消除(nuclear incineration)利用反应堆或加速器产生的中子,与放射性废物管理相关的法规与标准,法规:中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置的环境政策,标准: 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核安全局,1997GB9133-1955 放射性废物的分类GB14500-1993 放射性废物管理原则GB9132-1988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浅地层处置规定GB11928-1989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暂时贮存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