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 学 法 制 副 校 长 工 作 职 责1.“学 高 为 师 , 德 高 为 范 ”。 法 制 副 校 长 要 不 断 加 强 法 律 知识 和 文 化 知 识 学 习 , 提 升 道 德 素 养 , 规 范 行 为 习 惯 , 处 处 为学 生 作 表 率 。2.法制副校长要研究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和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在讲授法律知识的同时,引导学生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及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树立心中有祖国、心中有父母、心中有他人的意识,学会处理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引导他们保持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3.指导我校法制学校开展
2、各类教学培训工作,对学校的教师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对学校全体学生进行针对性地授课,开展法津知识、交通法规的讲座,每学期全校性讲座不少于一次。法制报告课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接受能力,采取生动活泼、形式多样、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深入浅出、寓教于乐的方式,用鲜活通俗的语言、生动典型的事例,用疏导的方法、参与的方法、讨论的方法对学生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和法律知识辅导、培训,阐明道德、纪律、法律的关系,增强法制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时效性。辅导、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加 强 和 改 进 未 成 年 人 思 想 道 德 建 设 若 干 意 见 、 国 务 院 公 民道 德 建 设 实 施 纲 要 等 法 律 法 规 。 抓 好 预 防 青 少 年 违 法 犯 罪 工作 , 切 实 维 护 未 成 年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协 助 学 校 加 强 内 部 安 全防 范 工 作 , 健 全 、 完 善 规 章 制 度 , 落 实 各 项 防 范 措 施 , 消 除 安全 隐 患 , 开
4、展 创 建 “平 安 校 园 ”、 等 活 动 。 对 有 不 良 行 为 和 严 重不 良 行 为 的 学 生 , 要 做 好 教 育 、 转 化 工 作 , 并 协 调 学 校 、 家 庭 、社 区 签 订 帮 教 协 议 , 落 实 帮 教 措 施 。4.帮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平安校园” 创建活动,采取“ 小手拉大手” 的方式,推进全县平安创建活动的开展。5.了解掌握学校周边地区治安动向,及时向当地综治办报告,并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协助公安、工商、文体、卫生、城管、街道等有关
5、部门和单位,整顿学校周边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台球等娱乐场所,对学校及周边安全进行排查,掌握治安动向,及时提出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议。6.参 与 学 校 及 周 边 地 区 重 大 、 疑 难 的 矛 盾 纠 纷 排 查 调 处 ,防 止 矛 盾 纠 纷 激 化 , 警 惕 可 疑 人 员 伤 害 学 校 师 生 , 破 坏 学 校安 全 稳 定 。7.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学校教学秩序的案件,对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督促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8.帮助学校做好家庭贫困学生、行为有偏差学生、心理有障碍学生、暂时流失在外学生的帮教工作,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要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要协调学校、家长签订帮教协议,落实帮教措施,从思想、学业、心理、生活上全面关爱学生的成长。9.帮助学校开展学生法制教育宣传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观看影砚、展览、征文、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寓教于乐,在潜移默化中使全体学生接受法津教育。漳平市桂林逸夫小学